来到大明

作者: 大人物

  第一章:崇祯二年
  黄家出了黄汉和憨子这两个惹祸精几乎没有一天安宁,经常有来告状的在黄家哭诉,其实这俩小子不坏,只不过学着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喜欢路见不平一声吼,年少气盛的他们爱打抱不平而已。
  邻村的无赖吴三是个偷鸡摸狗之辈,也怪他不识相,被黄汉打了一个嘴巴还敢嘴犟,嚷嚷着:“有种就打死老子。”
  憨子犯了混,跳上前只是一拳,吴三就满脸桃花开嘎嘣了。
  祸事惹下了,黄沂州让憨子装傻,让儿子顶杠,然后托前战友拉关系送儿子去辽东军营从军,又上上下下打点了一些银子,这才把这杀人案给消停了。
  这样处理无伤大雅,打死一个泼皮无赖也不至于判死罪,有可能判充军,黄汉主动去关内谈虎色变的辽东去从军,自然堵住了悠悠之口。
  谁知自从长子去当兵后,黄家因祸得福。

  原来黄汉天生就是个当兵的好材料,去了军营简直如鱼得水,由于体格魁梧人又长得精神,马术好、箭法好、家世清白,居然被正四品守备武官丁如中看上收做家丁。
  明朝武官家丁队的质量毋庸置疑,这些人都是武官的倚仗,没有两下子不是知根知底的兵丁根本捞不着这样的美差。
  黄汉干了家丁没几个月还当上了家丁队的伍长,军饷不少,一个月能够挣二三两之多的银子。
  由于是家中长子,黄汉有些早熟,他很孝顺很顾家,军营里管吃管喝他也不乱花钱,隔三差五就托人带银子回家。
  黄家除了地理刨食每个月多了二两银子,日子大有起色,崇祯元年春天,黄沂州咬咬牙送八岁的嫡子也就是黄家老三黄义去蒙学。
  庶出的二儿子黄勇比黄汉小两岁,早过了开蒙的年纪只能留在家里帮着打理农活。
  黄汉是个战士,而且是个战斗技能出众识几个字的好兵,只不过脾气太坏好勇斗狠,眼里揉不下沙子,爱管闲事,因此当兵三四年多次立功却因为屡犯军纪至今只是一个伍长,也就意味着手底下只有四个骑兵。
  悲剧英雄赵率教带领四千余骑兵在北风萧萧中疾驰,三天三夜的急行军连身强力壮的黄汉都觉得疲惫。
  人马好不容易进抵蓟镇总兵府所在地三屯营,可惜总兵官朱国彦不肯放客兵入城,赵率教无可奈何只好率领人马继续向西往遵化而去。
  辛辛苦苦赶来增援却被抛弃在荒郊野岭,四千余明军无不悲愤莫名,西进的队伍里死气沉沉,压抑的气氛在蔓延。
  这支部队已经是大明为数不多的敢战之兵,现如今不仅变成了一支被抛弃得不到给养的孤军,他们还被战略家后金奴酋红歹是(注1)盯上了。
  红歹是得到探马回禀,获知曾经在锦州让自己吃瘪的赵率教只带着四千余骑兵往遵化而来兴奋莫名,如此天赐良机深谙兵法的红歹是如何肯放过?
  后金军不前进了,他们暂时放弃夺取遵化城,转而集中优势兵力以逸待劳争取全歼赵率教的四千余关宁铁骑。
  建奴军事贵族们进行了紧急动员,以最快的速度集结了三万余骑兵在遵化东十五里张网以待,单等着赵率教自投罗网。
  红歹是为了完成全歼赵率教四千余关宁铁骑的战略目的,布置了以骑兵运动包围的战术,参加行动的都是八旗精锐,联合行动的蒙古左右翼也领到了不许放一骑明军逃脱的死命令。
  十一月四日,赵率教这支人困马乏的骑兵队伍来到遵化城外一个叫做三里屯的地方遭遇迎头堵截,那是后金军上三旗之一镶黄旗人马足五千率先发动攻击。
  战马嘶鸣,羽箭破空,喊杀声惊天动地,顽强的赵率教部顶住了镶黄旗的冲击,黄汉浑身浴血一直勇往直前,第一次交锋后他麾下的四个袍泽已经折损了两人。
  黄胜的主将丁如中现在是游击将军,他接到赵率教的命令率领本部人马攻击敌军右翼,务必要打穿这里确保主力可以到达遵化东门。
  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人人都知面临生死抉择,丁如中带领麾下不到五百幸存的骑兵发动冲击。
  黄汉此时根本没有思维,他红着眼睛就是想杀人,因为他眼睁睁见到自己的袍泽中箭落马死于马蹄践踏。

  黄汉属于力量型重骑兵,手上是一柄用上等的闽铁打造可以单手挥舞又可以双手挥砍的斩马刀,刀长七尺,刃长三尺,柄长四尺,重十八斤,可以劈砍,也可以枪刺。
  他此时只能挥舞斩马刀迎敌,因为在抵挡镶黄旗冲击之时,黄汉已经射光了携带的羽箭。面对箭如飞蝗的战场,黄汉在马上矮着身子只护住自己的脸,任由轻箭不时射中自己内穿棉甲外罩铁甲的身体。
  两军又对撞到一起,面对面的砍杀自然鲜血飞溅,黄汉几乎刀刀见血,他竭尽全力挥舞斩马刀,可惜眼前密密麻麻的后金骑兵根本不见减少……
  忽然他觉得后背遭到重击“哇!”口中喷出一股鲜血,昏昏沉沉的黄汉见到了那个挥舞着狼牙棒打中自己的建奴巴牙喇,他用足了最后的力气把手中斩马刀投掷出去……
  遵化城外的战局落幕,红歹是策马驻足在一个小山包上远眺,内心无比得意。想当年在关外辽东受阻于赵率教坚守的锦州城铩羽而归,想不到如此悍将居然被自己在大明京畿之地干掉了。

  红歹是看了看身边的阿济格道:“十二弟,传朕军令给赵率教部留个全尸,我大金军只收集铁甲、武器即可。”
  阿济格施礼道:“陛下,臣弟遵命。明国赵率教麾下的骑兵有些战斗力,与我大金军交战之时没有一人退缩,给这些汉子一个体面应该的。”
  红歹是笑道:“可惜明国如赵率教这样的将领已经不多了,明国敢战的队伍也没几支,否则朕也不敢带着八旗子弟千里迢迢绕道来此。”
  自从入关后,后金强盗们人人如同打了鸡血,他们在辽东那个征战不休的地方如同井底之蛙,这一次终于见到了大明京畿之地的富庶,一个个抢得手软。
  好东西已经抢了不少的阿济格对红歹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由衷道:“陛下圣明,我大金有陛下这样气魄胆量无与伦比的英主幸甚至哉。”
  其实是否发动入关之战红歹是承受了巨大压力,后金是一个以军事贵族组建的奴隶主政权,红歹是的权力不足以随心所欲,他的决策要跟其余三大贝勒商量着来。
  就在前几天还出现了分歧,不是红歹是坚持己见,大军是否能够顺利夺关而入真的不能确定。
  入关之战是红歹是力排众议一意孤行的结果,如果遭遇失败将要动摇他的后金大汗地位,成功了他理所当然就是一位不亚于老汗的英主,汗位固若金汤。
  野猪皮努尔哈赤也只是称雄辽东和蒙古,他从来没有带领铁骑越过长城把战火燃烧到大明关内。
  而现在,红歹是带领八旗子弟在大明京畿之地烧杀抢掠,又围歼了赵率教以下四千余精锐意气风发,听了阿济格的恭维话不由得仰天大笑。
  殊不知后金奴隶主犯下了一个不可以饶恕的罪过,因为在山下的旗丁们得到给明军留全尸,只收集铠甲、武器的军令后,只不过草草打扫了战场就回大营了。
  这段时间,本来穷得见什么抢什么的后金军已经开始挑肥拣瘦,无他,好东西太多,他们的运力有限,需要合理搭配才能使得抢劫效率最大化。
  这些来打仗的明军骑兵也就是战马、铠甲、武器值钱,其他东西后金军已经看不上眼了。
  战死的黄汉身上的铁甲不见了,只剩被血污染成褐色的棉甲还留在身上。热血沁润的土地在冷风中慢慢冻结,黄汉半靠在袍泽身上仰面躺着,面容平静得像是睡着了。
  热血男儿战死沙场乃是宿命,从那睡容看来他心中或许并没有留下太多的遗憾。
  天阴沉沉的,渐渐地飘起了雪花,雪越下越大,没多久天地一片苍茫,战场上的斑斑血迹慢慢消失了,仿佛这里根本没有经历过几万骑兵血战。
  (注1)这个时期奴酋在大明官方文献上译做“红歹是”,“皇太极”这个名字也是由女真人的名字音译成汉字,而且并不是最开始的翻译。其他音译的有:“黄台吉”、“洪太主”、“红歹是”,听听这些名字,是不是符合通古斯野人的特性?“皇太极”这个称谓是红歹是的灰孙子乾隆时用的,然后便延续至今。为了尊重历史本书称奴酋野猪皮家八小为“红歹是”。
  第二章:来到大明
  大明遵化城外的战场横尸遍地,落满白雪歪斜着身体的黄汉胸口抽搐了一下,随即动了起来,惊飞了觅食的鸟雀。
  那原本平静的面容扭曲出狰狞怒容,一双眼睛猛地睁开,满眼血丝似是已被血液染红。
  “咳!咳咳……”剧烈咳嗽中憋闷的气管终于顺畅,堵在胸口的一口污血被呛了出来。雪花飘洒的战场,孤零零的身影在一片雪白中蹒跚而行,像是不舍战场的孤魂野鬼。

  黄汉傻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感知中的世界在真实与不真实之间不断变换,难以聚焦的瞳孔映射出的画面模糊不清。
  捏紧的拳头狠狠在眼眶上擦了擦,僵化的肌肉由于猛然的发力发出刺痛感,再加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的零碎伤口。不用掐自己,黄汉都能确认到自己不可能是在做梦。
  哪有这么可怕的梦。“真冷啊!真疼!?”迷茫着双眼瞧着四周的黄汉脑子有些懵,只觉得哪里不对劲,好像脑海里有着另一个人的故事,太生动了,简直是历历在目。
  “马福春,马二子?听见的话回我一声儿。”脑袋里还没清醒,脑海里跳动的信息已经催促着干巴巴的嗓子压着声儿开始呼唤。

  可马二是谁?黄汉的另一个思维在疑惑着,但还是为了脑袋里忽然冒出的那些信息着急。
  在冲杀中仅存的两位黄汉这一伍的战士,黄汉眼看着刘勇被一个凶神恶煞般的巴牙喇捅死了,他甚至能够感觉到刘勇喷射出的那一腔热血的温度,在黄汉闭眼之前还活着的也就只有马二一人。
  雪花还在飘舞,白茫茫的雪层盖住了狼藉的战场。眼睛终于恢复正常,血丝少去了几分,模糊的视线开始清晰起来。
  “我的摩托车呢?”一个记忆在作祟,导致黄汉不断搜索这片区域,口中喃喃发问不知道是在问谁。
  他忽然感觉到了身体的异样,伸出双手查看,“哦!老天!这肯定不是我的手,我的手怎么会如此粗糙,手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多的老茧?”
  蓦地打了一个寒战,黄汉赶紧伸手摸向自己的下面,感觉到了一大团东西后才长舒一口气,“还好,还在!”又摸索了全身,除了一些还能够忍耐的伤痛发现自己好像没丢了什么零件,也没有伤到筋骨。
  脑海里两个黄汉的故事在融合,为了得到一些证明,黄汉扒拉了身边的积雪,一条人腿赫然在目,黄汉瞪大了眼睛继续扒拉,渐渐地一个明军战士出现在眼帘。
  记忆里的图像涌现,黄汉认识这位被刺穿胸膛的明军,知道他老家在辽东十三山驿名字叫做王全通。

  虽然雪花越飘越小却更加寒风刺骨,但是黄汉额头渗出了黄豆大小的汗珠。
  翘起的半截白蜡枪杆上停着的乌鸦脑袋朝着这边,发出数声低沉的“呱、呱……”叫声,听起来刺耳又悲凉。
  脑袋里莫名其妙的记忆在催促自己翻开雪盖,去寻找昔日的战友,脏兮兮的手不自然的颤抖着却始终没有动弹。
  然而并没有太多时间给他慢慢思考,冷风吹在身上回光返照般重燃的一点生机在不断的被剥夺。
  冷风中全身颤抖着的人迅速的在雪地里翻动。一个记忆让他喊出:“摩托车,我的摩托车……”
  雪中当然没有什么摩托车,有的只有残破的尸体。
  马二的手臂被拗断了,那只手中还捏着敌人的半截残肢。看来他直到最后一刻还在战斗不休。
  尸体,到处都是尸体。更奇怪的是看到这些尸体,心里却没有一点恐惧。
  反而是一种习以为常的淡漠。
  当看到马二的尸体之时,脑袋里属于明军骑兵黄汉的那点精气神就完全散了,都死了,几千精锐啊!苍天啊!怎么就这样结束了?
  昔日袍泽的音容笑貌一一浮现在眼前,那些鲜活的面容如今都变成了一具具冰凉的尸体。
  “狗鞑子,建奴畜牲,老子要你们血债血偿!”一个战士在心底里呐喊。
  而抱着胳膊不断打颤的黄汉另一个思维也终于得出了一个答案。
  “我穿越了!来到了古代战场?娘啊!玩笑开大了!”
  没有时间多愁善感,催命的冷风没有一刻停息。一切的一切都得在活下去之后再说。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老子居然来到了大明崇祯二年,继承了阵亡在遵化城外的一位明军骑兵的一切,没什么好抱怨,既来之则安之。

  很快乐天派黄汉就发现这个从头再来真的很彻底,因为他发现自己连鞋子都不全,居然一只脚上只有类似于袜子脏兮兮的一层麻布。另一只脚上的牛皮战靴已经张大了嘴巴。
  有可能就是因为这只战靴是坏的才会留在黄汉的脚上,因为黄汉发现王全通遗体的双脚上都没有鞋子。
  记忆中的战士本能影响着黄汉的思维,装备太重要了,建奴的骑射不是盖的,在荒野行走被人家发现一箭射穿身体的可能性超过八成。
  不过首先最重要的还是保暖,之后才是注意防护力。黄汉虽然是刚刚穿越过来的普通人,但他同时也是一个战场幸存的明军精锐战士,对于尸体的恐惧与尊重远没有求生重要。
  身上只有残破棉甲的黄汉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他顾不得肮脏,在周边忙活起来,忽然发现这具身体的力气很大,翻动尸体轻而易举,只不过肚子太饿,人太累,翻得多了有些力不从心。
  雪没下多久,很松软,积雪掩盖下的袍泽被黄汉翻找出来,大部分都脸熟,一部分甚至能够叫得出名字。
  黄汉默默地干活,动作有些机械,他取了两幅还算完整的棉甲重叠着穿在身上,再加上这身体本身的身体素质,人终于不再哆嗦。

  那只光着的脚上也穿上了战靴,虽然比较破旧而且尺码有些过大,但是在黄汉用了三层袜子般的麻布包裹了脚伸进去以后,这双拼凑成的鞋很合脚。
  运气还算不错,也是后金军有可能抢到了太多粮食和牲口,连许多死马都舍弃在战场上,没有拖回去吃肉。
  黄汉居然在一匹死马下面发现了被压着的半截戚刀,虽然刀刃只剩下了不到七寸长,但是也能够让他用慢慢割的笨办法弄了一些马肉。
  后金那帮通古斯野人为了战争的需要,从来不可能放过任何铁料,盔甲、箭簇、刀枪都需要大量的铁来制造。
  铁到了这些兽类手中变成了杀人利器,于是他们就能够更加有效的进行有组织的抢劫、大屠杀,能够在建奴打扫战场后找到半截刀子真的很幸运。
  为了补充体力,黄汉强忍着反胃的恶心,吃下了一些生马肉。也不知何时才能够得到食物,为了有备无患,除了割下的马肉,干脆又割下了一条马腿。
  之前装备的八瓣明盔已经成为建奴的战利品,脑袋上没有防护真的很危险,黄汉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收集了一些破损棉甲用半截戚刀割成布块,用三层棉甲布加细麻绳把脑袋唔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和鼻孔。
  “我居然是一位明军骑兵战士?才十八岁!”突如其来的遭遇、孤身被遗弃在冰天雪地的战场,饥寒交迫疲惫不堪,一切的一切都是坏事,唯有年轻了二十几岁让黄胜觉得貌似赚到了。
  “愿用家财万贯买个太阳不下山。”“今年二十明年十八。”都是人们最美好的奢望,老子明明四十而不惑了,如今变成了十八岁少年遭点罪没什么。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一边念叨,一边把身上的棉甲扎紧,黄汉此时露出的是一种近乎凶狠的眼神。
  无论前世今生,两个黄汉都不是一个轻易绝望的性子,也不怕吃苦受累。
  明朝的骑兵黄汉从小就练习骑射打熬筋骨,从军三四年经历过多次生死血战,早就习惯了风餐露宿枕戈待旦,没有吃不了的苦。
  现代人黄汉是一个办公室白领,而他却不辞劳苦去挣风里来雨里去送外卖的辛苦钱,由此可见也是一个能够吃苦耐劳之人。
  合二为一的黄汉拥有两个记忆的叠加,脑子貌似很好使。
  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是时候离开战场寻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过夜,最好能够找到一个村庄,找到火种也行啊!
  随身携带的火刀、火石、火绒都不见了,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建奴缴获,在其他袍泽身上也没有发现火种。
  霜前冷雪后寒,此时的黄汉虽然觉得呼啸的西北风刮在手上生疼,但是身体倒是感觉不到一丝寒意,看来棉甲真的是个好东西。
  黄汉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想办法搞一副手套?后来笑了,没有针线缝制,用细麻绳恐怕绑不出一副合用的手套。

  扛着一条马腿的黄汉在雪地里独行,腰里别着半截刀子,如果此时被任何敌人发现,他的命运都不会太好。
  因此他不敢走在旷野,尽可能走靠近树林的地方,穿越无遮无拦的旷野之时他总要前瞻后顾瞧仔细了才发足飞奔。
  刚刚来到大明,总要爱惜生命,如果发现风吹草动,立刻玩命地往林子深处钻是首选,还好这个时代跟后世不同,植被丰富,树林随处可见。
  不是被魂穿的黄汉不够勇敢,而是作战经验告诉黄汉,建奴骑兵不是浪得虚名,在旷野落单的步兵,而且是手上只有半截刀子的明军步兵,建奴不用打直接驱马都能撞死、踩死。
  黄汉现在有了一点点信心,只要自己小心翼翼,发现建奴来了立刻往树林里跑,即便后背有可能被建奴射中也应该没事,身上的三层破棉甲的组合抗不过步弓二三十步直射,面对骑弓七八十步距离的抛射还是不成问题。
  黄汉又不是什么明军大人物,想必建奴也只是顺手杀一杀,没有必要兴师动众穷追不舍,追入树林的可能性也不应该太大。
  骑兵靠的就是速度,能战且能胜之则战,反之远遁即可。经验老道的骑兵最爱在旷野纵横驰骋,不会轻易钻入密林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第三章:武器
  来到快要变成废墟的马厩时,黄汉踩到了一个硬物随便踢了一下,发现了一架被烧焦的铡刀。
  这东西是有牲口的农家必备品,用来把稻草、秸秆等等切碎喂牛马,黄汉从军前也经常用到铡刀,因为他家里有牛马,所以对这东西并不陌生。
  想不到能够找到这么大的一件铁器,黄汉有些喜出望外,赶紧踩住中间挖槽的长方形木料双手握住铡刀的刀把左右摇晃,已经被烧朽的木槽很容易被剥离。
  黄汉拿着铡刀挥舞几下,掂掂分量,虽然没有常用的斩马刀重,但是肯定超过十斤。

  现在拥有的半截戚刀,刀刃才七寸左右,太短了根本无法挥砍,由于没有刀头,刺这个动作也用不上,只能当做菜刀切马肉。
  有了这柄铡刀就不一样了,黄汉感觉自己的战斗力瞬间得到提升,他自认为能够挥刀斩断马腿,把身穿铁甲的建奴劈开也有十成把握。
  毕竟这柄大号铡刀长四尺有余,刀刃足三尺开外,同样能够满足双手挥砍和单手挥舞。
  现在的环境如此恶劣,自己的情况太糟糕,无论什么东西都没有武器和装备重要,保养武器当然也很重要,黄汉不急着赶路,找了一块大石头磨刀。
  大明崇祯二年十一月初五,天色阴霾寒风萧索,遵化城外三十里的一条小路上,一位壮士在大踏步前进。
  他的装束比较奇怪,背上背着一条烤熟的马腿,腰里别着半截戚刀,肩上扛着顶头有个圆窟窿的大刀,身上穿着满是血污的明军制式棉甲。
  此时壮士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回家,早一点赶回家,让家里人包括整个九里台的乡亲们都上山躲避,因为擅长烧杀抢掠的建奴过不了多久就会来祸害永平府。
  一天一夜的交融,两个思想融会贯通。彪悍的赳赳武夫明军骑兵黄汉已经成为一位上知五千年下知三百八十八年的智者。
  历史知识告诉他,大明崇祯二年也是后金天聪三年,也就是公元一六二九年,这一年是炎黄子孙灾难的开始。
  此次建奴入寇大明劫掠京畿之地,神州大地成为通古斯野人的猎场,上百万汉人家破人亡,永平府在劫难逃。
  黄汉马上意识到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回家,而且要在建奴劫掠九里台之前赶到家里。
  他根本没有想着去找大明官军出谋划策,更加不会去找某知县或者某府台大人毛遂自荐协助守城,因为他很清楚的认识自己。
  伍长又不是武官,一个大头兵而已,还是一个自己营伍全军覆没的幸存者,如何解释袍泽都战死了,唯独自己活着逃离战场?
  不被官老爷直接杀了就是万幸,根本不可能有人会给自己说话的机会,有说话的机会也根本说不清来龙去脉。
  况且一个小卒命贱如狗,哪个官老爷会有耐心听你絮絮叨叨?
  因此救自己这一世的亲人最重要,为了国家为了民族太高大上,目前轮不到一个小卒去考虑。
  想到在大明还有父母还有一大家子,黄汉就觉得特别温暖,想到他们有可能马上会死于建奴劫掠就感到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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