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7-13 14:14:00
准备说说汉朝的那点事儿,就从刘邦说起吧。希望我能写下去。
一个人的出生之所以能够被人记住,是因为他有不平常的名字。我们的主人公也是如此,单单一个名字——刘邦,就足以千古留名。
让我们回溯到遥远的过去,从汉朝的开山鼻祖说起吧。
中国古人人物传记似乎有一个通病,每个大人物出生时总是要和其他人要不一样。例如朱元璋在出生的时候,就说家里红光满屋,光芒四射,结果邻居以为他家失火,都跑来救火。还有曾国藩也被说成是巨蟒转世等等。
小刘邦来到这个世上也是惊天动地的。
公元前257年的某一天,在秦泗水郡沛县(今天的江苏省沛县)丰邑,忠厚长者平民刘太公(刘邦之父)见证了一件怪事:
这天天近傍晚,突然雷声阵阵,电闪雷鸣。刘太公惦念老妻刘媪(刘邦之母)未归,心里着急,拿着着雨具外出寻找。到了大泽,突然看见一龙形怪物趴在老妻身上似乎是在交合。等龙归于天后,一切又归于平静。老妻醒来后竟然对刚发生的事情茫然无知,只说是走路累了,在路边歇息,梦见神人等等。
亏也吃了,这种事情没地方找人说理,自己总不能飞上天去找龙叫板吧,自己虽然有那个心,但没那个能耐啊。
忍了。
奇怪的是,十个月过去了,在第二年,刘媪生下了后来的汉高祖刘邦。
不过,此时的刘邦不叫刘邦,而叫刘季。按照古人起名的习惯,既然取名为“刘家老四”,那么刘季上面应该有三个哥哥:刘伯、刘仲、刘叔。
给“龙的传人”起这么个没品位、没个性的名字,看来刘太公实在是书读得不多,能力有限。
日期:2011-07-14 10:51:07
关于这件事,《史记》是这么记载的,我们转载如下,供大家欣赏: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通,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段记载有拍马溜须的嫌疑,这也难怪,司马迁也是西汉人,他的
记载自然要为统治阶级服务。有这样雷人的“野史”能进入《史记》就不足为怪了。不管史书上怎样描述,刘季就这样来到了这个世界。
刘季的长相不赖,有鼻子有眼,可以跻身于帅哥的行列了。高鼻梁,长脸,长脖子,背宽,腿粗,成人后身高七尺八寸(180.18公分),还长了一脸好胡子。最奇特的是左大腿上居然有七十二颗黑痣。各类书籍上一律把刘季左腿上的痣尊称为“黑子”。据古书《河图》的解释:“左,阳也,七十二黑子者,赤帝七十二日之数也……”也就是说,这是上天的印记吧。上天安排的最大,这冥冥之中似乎注定刘季这辈子要飞黄腾达。
史料中都没有刘邦名“邦”的记载,也许刘邦认为刘季这个名字不够气派,所以才将其名改为“邦”。因为“邦”是“国”的意思,自然不是一般的气派。但这个名字究竟是在什么时候起的,就无法考证了。
如今,大多名人都有改名字的经历,也许都想像刘邦一样,要坐天下第一把交椅,而不愿意一生都屈居于“四把手”。
不管怎么说,有志向是好事,总比一些人整天浑浑噩噩,无所事事要好。
不过,我们的主人公还真有这么一段虚度光阴的经历,甚至被人冠以流氓、无赖等不雅的称号。
日期:2011-07-15 08:48:36
3.我是“混混”我怕谁
刘邦虽然出生在平民家庭,但因为是老小,被父母溺爱有加,什么好吃的都留给他吃,也不用下地里干活,因为有几个哥哥顶着呢。所以日子过得也是相当滋润。
但是如果日子过得太舒服,人就容易滋长懒散的习气。
刘邦也没逃出这个怪圈。
不过,家里的长辈对他却抱有很高的期望。虽然家里不富裕,但刘太公坚信自己的小儿子是“龙的传人”,望子成龙的他勒紧裤腰带,破例把刘邦进入马维先生的马公书院读书学习。但刘邦对这些“之乎者也”根本就不感兴趣,反倒成了和先生作对的孩子王。最后被赶出了私塾,致使刘邦没认识几个大字。
既然对读书没兴趣,那就干别的吧。
生在农家,不识字没关系,只要是一把种地的好手,同样能吃得开。
所以,比较务实的刘太公带着刘邦来到田间地头,打算把自己种地的经验传授给小儿子。刘邦虽然身为贫下中农,但这些年已经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惯,对田间劳作都懒得看一眼,指望他拿起锄头种地更是奢望。
就这样,刘邦天天东游西荡、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坚定地站在了“啃老族”的行列,并以此为荣。
偶尔吃一顿两顿,没什么大不了的。但长年累月地吃,哥哥、嫂子们不乐意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所以都吵吵着要刘太公分家。
不管什么时候,团结是最主要的,在一个家庭也是如此,总不能因为小儿子蹭饭,而闹得兄弟感情不和吧。
日期:2011-07-16 07:42:59
4.
让刘太公想不到的是,分家后的刘邦依然劣性不改,吃光了自己的那份家业后,又开始外甥打灯笼——照旧,而且变本加厉,由“吃一家”演变为“吃三家”。
虽然因为蹭饭而遭遇白眼冷对、冷嘲热讽,但刘邦却乐此不疲。一个人蹭一顿饭不难,难就难在常年蹭饭,这种厚脸皮不是每个人都具有的,姑且也算是刘邦的一个“本事”吧。
看到不思进取的小儿子到了这种地步,刘太公实在是不能把他和“龙的传人”挂上钩,他除了摇头叹息外,开始怀疑自己在若干年之前见到的那件怪事了。
刘邦不仅在家里蹭饭,而且喜欢喝酒,好女色。
他常常到寡妇王媪、武负那里去喝酒,喝醉了躺倒就睡。武负、王媪看到他身上经常有龙出现,觉得这个人很奇怪。
由于刘邦吃饭都得靠蹭,根本就付不起酒钱,所以他坚持能赖就赖的原则,长期“打白条”。
虽然是寡妇开的酒馆,但也是不好惹的,那么刘邦为什么就能长期吃白食呢?
原来,刘邦每次到店中畅饮,买酒的人就会增加,售出去的酒是平常的几倍。因为大家都想看看有龙出现的怪现象。刘邦为店里带来了生意,老板娘自然就不追要刘邦的那份儿酒钱了。
有了长期饭票,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刘邦没有止步,像现在很多的80后年轻人一样,虽然没有工作,却放荡不羁,喊着“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的”口号,和各路“混混”称兄道弟。
日期:2011-07-17 08:26:07
%5.
若想做成一件事或混出一个名堂来,永远不要靠一个人花100%的力量,而是要靠100个人花每个人1%的力量。有人这样说:“35岁以前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建立你的人脉资源网。”也有人说:“得人脉者得天下。”
可见,人脉对每个人的成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刘邦是否懂得人脉的重要性已经无从考证,但他的确是这么做的。
当时的刘邦在沛县算不上什么大腕之类的人物,充其量就是别人眼中的一个“混混”而已,但刘邦却因此而混出来了不少兄弟,而这些人业成为了他日后打江山的中坚力量。
在这些兄弟中,第一个要提到的就是卢绾。
根据史料记载卢绾和刘邦是同一天出生的,两家住在一个村子里,关系也不错。两个小孩出生的时候,乡民们还拿着羊酒为两家祝贺了一番。
当时,刘太公就想,这卢绾如果是个女娃该多好,就可以结成娃娃亲了。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两个愣头青日后竟然能干出改朝换代的事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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