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尽桃花扇底风——唐宋词人的文采风流》
第17节作者:
擢倚天之剑 老冯在这首词里用细腻柔婉的笔墨,塑造了一个天真浪漫,想像力很强、积极追求纯真爱情的美丽女子的形象,描写了她对异性的渴望与梦中的欢乐,反映了青年女性“怀春”之情。写人写得清新飘逸,写景又是似幻似真,抒情更是委婉多情,整首词的情感欲露还藏,风格俊爽飘逸,这就是冯词的“俊”。
读到这里,使我们想到岑参的诗:“枕上片时春梦中,行尽江南数千里。”梦真是太奇妙了,人类一切幻想简直都可以在梦里实现。
冯延巳心里闲愁满满的,所以他爱热闹,渴望团聚,不喜欢分离,即使描写夫妻之间的情感也是这样。他的一首《长命女》表达的就是这样的感情: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
再拜陈三愿:
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
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千百年来人们共同的爱情理想,凡是热爱生活的人,都希望夫妻永远在一起,相敬如宾,白首与共。当然,由于古代社会是以男性为主的,女性从属于男人。所以,这首词里描写的都是女子祝愿,也是那个时代里无数女性对爱情、家庭、婚姻的真切希望。
冯延巳有《阳春集》传世,有词作一百多首。在那个词并不兴盛的时代,他算是多产作家了。
刘熙载在《艺概·词曲概》中说:“冯正中词,晏同叔得其俊,欧阳得其深。”王国维也说:“冯正中词虽不失五代风格,而堂庑特大,开北宋一代风气。”可见老冯在词的发展史上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他在承上启下过程中,作出的是“启下”作用。无疑,没有他,北宋初期的词坛就会逊色得多。
日期:2011-07-18 17:54:41
宋太祖开宝八年,也就是975年,赵匡胤命曹彬领兵十万,即日南下。宋军金戈铁马,气吞如虎,滔滔长江,投鞭可断,
南唐那些小李的边将们,毫无防备,一听宋大军压境,都望风披靡,弃城而逃。宋军几乎兵不血刃,就兵临金陵城下。此时,小李吓得两腿如筛糠似的,在宫内召集全国著名高僧道士,诵经烧香,祷告神灵保佑,亲自写疏祀告皇天,立愿宋师退后建造庙宇道观若干,重塑佛像神仙的金身又是多少,自称莲峰居士,不再花天酒地,戒荤食素,皈依佛道之门。但愿上苍慈悲为怀,速退宋师云云。
可是,神灵毕竟是靠不住的,大概得知宋军威力无比,它们也吓得逃之夭夭,再也不能庇佑他了。无奈之下,李煜只得率领臣僚,肉袒而降,“归为臣虏”。第二年被押解到东京,宋太祖封了他一个违命候的衔头。
小李想想真窝囊,昔日自己何等神气,要风有风,要雨得雨,而现在,竟然是一个“违命候”。赵匡胤啊赵匡胤,你也太欺负人了,竟然赐予我这带着强烈屈辱意味的侯爵。
我宁愿一辈子身陷囹圄,也不愿做这样的“候”!
可是,假若真的不愿做,下场也许更悲惨了!
小李在无奈之下,只好叩头谢恩,山呼万岁。
978年的中秋节,他的旧臣徐铉奉宋太宗之命去探视李煜,李煜对徐铉叹息:“我当初错杀潘佑、李平,现在后悔不已!”,写了一首《虞美人》,表示心中的悔恨。徐铉回去后,不敢隐瞒,把这些话告诉了被赵光义。哈哈,你死到临头,还想复辟?做梦去吧。就送了一包牵机药给李煜,李煜只好服药而死,年仅四十二岁。据说服了牵机药,死时全身拳曲在一起,样子非常痛苦。
李煜的一缕冤魂就这样随风飞走了。也许,这个幽灵充满了不平和愤怒,你赵光义欺人太甚了,我连死的方式也不能自己选择,死得这样悲惨。一定要申冤,要报仇,我发誓也要赵宋的后代像我一样,过过生不如死的日子……
一百五十年后,大宋出现了一个酷似李煜的帝王,他书、画、诗词俱佳,却没有治国之能,一味花天酒地地高乐,把政权交给几个奸佞之徒。最后比李煜还惨,父子俩,加上宫中几千个妃嫔媵嫱,辞楼下殿,徒跣跋涉,做了金人的俘虏,连皇后都未能幸免,让金人任意地蹂躏,把肚子搞大,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我想,宋徽宗赵佶得到如此可悲的下场,可能就是李煜冤魂对赵家的报复!
日期:2011-07-19 17:32:45
啊,斜阳老兄来问候了,多谢多谢!
(1)夫唱妇随的欢乐
金陵是个好地方,歌舞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这里是男人最容易陶醉之所,也是最容易丧失志气之地。李煜即位之后,继承了他老子的衣钵,只想苟且偷安,把国家政事统统交给大臣,从不经常召开常委会议,探求复兴强国的策略,却整日价率领一批喜欢拍马逢迎的跟屁虫去歌舞升平。特别在女色上抓得很紧。
小李先立南唐老臣周宗的长女周蔷为后,史称大周后。她国色天香,多才多艺。李煜本是个感情丰富的词人,对于周围的事物,往往有一种异于常人的感触与执着,对于异性更有着一种独到的欣赏能力。在李煜的眼里,大周后简直是仙女下凡,美得不可方物,即使天天陪伴周后也愿意。
新婚那一段日子,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光。那时正青春年少,李煜早就把朝廷大事丢到爪哇国里,两人爱得如胶似漆,平时相敬如宾,偶尔也调笑取乐。天天在一起谱词度曲,以风流自赏。春天到来时,他还别出心裁,将殿上的梁栋窗壁,柱拱阶砌,都装成隔筩,密插各种花枝,称之为“锦洞天”;与周后偕妃嫔天天在锦洞天内饮酒作乐,令宫女头绾高髻,鬓插鲜花,为他俩唱歌跳舞,闹得宫中几乎天天都有嫔妃在演出。
有一次,娥皇化完妆,把嘴唇的颜色涂得深了些,看着刚上朝回来的李煜。她伸了伸舌头,张开樱桃小口,引吭一曲,清越、宛转、浏亮,如雏莺出谷,妙不可言,惹得李煜连连拍手叫好,一把把她抱起来吻个不停,于是两人又在一起喝酒,喝得多了,她斜倚绣床,非常的娇媚,弄得李煜又心痒难熬了。她懂得君王此时的心意,就加倍撒娇,在衣服上抽出一根红色的茸线放在嘴里,嚼了一阵儿之后,突然将红绒唾向李煜。李煜一把抓住她:“宝贝,你往哪里逃?”搂着怀里,亲着揉着,就是没个完。事后回味,小李写成了首新词《一斛珠》:
晓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
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
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这首词用了许多当时的口语。“檀”是淡绛色,加上“沉”就变成深绛色的意思了。“些儿个”就是“些子儿”,仔细认真的意思;“丁香”本是植物名,常用做女人舌头的代称;“无那”就是“无奈”,说她娇美得简直没有办法应对,李煜看到她这样的娇美,魂都飞走了。“檀郎”指男人,应该是李煜。潘岳小字檀奴,因为他是天下第一美男子,故后人称美男或者心爱的男人为“檀郎”。
这首词是娥皇活动的实录。早上梳妆完了,微微地涂上口红,向男人调皮地伸了伸舌头,张开小口,唱起歌来。唱完后就与男人喝上几杯,酒沾湿了罗衣污了袖口。有些醉意了,就手肘支着头,斜躺在绣床上,从苏绣的锦缎被面上抽了几跟红丝绒,放在嘴里,嚼烂后吐向心爱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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