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遍水浒一英雄》
第18节

作者: 洗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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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么说,柴进最后还是忽然聪明了一下的,可能是长期卧底,总是动脑子,脑细胞有所增长。也可能是金芝公主天天给他砸核桃吃,补心健脑。耳聪目明了不少。
  阮小七因为身披龙袍被人告发被赶走了,他立刻兔死狐悲的想到,自己做过卧底,可能成为一些人的话柄,总算还好,他能够及时的想起来:朝廷是腐败的,好汉是失败的,人民才是最可爱的。
  加上再也没有吃人饭打人脸的机会了。所以找了个借口,遁了。

  只是不知道哪个庄子又要倒霉了,供他饭后,得小心的把自己的脸蛋裹得严严实实的,否则一个不慎,就得闹个鼻青脸肿的。

日期:2009-12-14 16:59:44

  雄狮般的出场,小猫般的落幕———朱贵(一)
  本来,朱贵与宋万,杜迁,应该是一同位列梁山几大花瓶里的人物。
  但想了一想他那众人皆喝彩的出场。确实是应该单为他列出一章的。
  提到朱贵,我想,小沈阳最有发言权。
  那就是:这是为什么呢?

  想一想,如此豪迈的形像,如此写意的场面。朱贵的出场,几乎就是武侠小说里,那些身怀绝技的隐世高手的样板啊。
  每当重看一遍朱贵出场仰天看雪的那一段描写,几乎就会想到黄老邪,洪七公,甚至是萧峰等豪迈但偏偏带有一丝落寞的绝顶高手。
  朱贵给人的形象,反差过于巨大,让人一时间都难以反应过来。
  从他叉手缓步走到店外,仰天看雪的沉稳劲,可以看得出来,他应该是个沉稳老练至极的人。加上干得又是情报工作,所以,处处小心谨慎,事事稳定当先,这应该是必然的。否则王伦也不会派他掌管这么重要的岗位。
  但之后的朱贵的表现,却好像从黄老邪,一下子变成了老顽童一般的,一开口就让人吓一大跳。
  林冲在店里喝多了酒,提笔写诗,暴露了身份。

  朱贵很容易就判断出他是林冲,这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他忽然大刺刺的向前来,一把揪住林冲的腰,正色道:你好大胆!你在沧州做下迷天大罪,却在这里!见今官司出三千贯信赏钱捉你,却是要怎地?
  有毛病吗?应该是没毛病,在他的心里,这是对林冲的一种认同,似乎还有一丝丝欣赏。这个举动,不过是开个小小的玩笑,以示友好的意思。
  但问题是,林冲之前和他并不认识,他朱贵就算是宋江也没有用,宋老大在没有报出名来之前,就差一点被王英小朋友一刀剜了心来下酒喝呢。以至于宋老大后来看到王英还心有余悸,为了不让这家伙梦游的时候犯了旧病,不惜用扈三娘来讨好这个杀人魔王,好让他永远记住自己的好处,要吃人心,也不会再想到自己这颗。
  所以,朱贵的这个动作,可以说是极其危险的。

  此时的林冲,已经是惊弓之鸟,再加上满肚子的冤气,简直就是一头受伤的猛兽。朱贵的这一下,加上这一段话,很可能就会立刻让林冲想都不想,本能的暴起伤人。他从前没有杀过人,可能知道忍让二字,但一开头杀了人,怎么会在乎再杀一个。何况现在酒精刺激,对方称要抓他归案,他怎么会不反抗。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这一下,做为武功高手的林冲,至少会有几个反应:一,对方是个摔跤高手。搞摔跤的,能够出手抓住对方的腰带,基本就能把对方来个倒栽葱。二,对方是个打穴高手。这一下要是点上,自己整个身子都得麻掉了。三,对方是个擒拿高手,武术上常提到,浑身九节劲,节节腰中发。如果这一下拿实了,自己根本就没有可以反抗的能力了。

  处于这种状态之下,他直接揪住了林冲的腰,林冲怎么可能没有动作?
  朱贵无疑是幸运的,林冲那过人的稳重,让他得以鬼门关前捡了一条命,如果对方是黑旋风或者武二哥,哪怕是阮氏兄弟,他这一下,也无疑是把自己往阎王爷的面前送了。他们可没心思管你是怎么想的,反正近我身前三尺者,灭之。
  林冲要杀他,恐怕让他一条胳膊,一条脚,以吴老二的方式出手,都可以轻松做到。
  原因很简单,朱贵虽然开场弄得挺大的,但地球人都知道,他的功夫不怎么样。虽然长得身材长大,相貌魁宏,支拳骨脸,三叉黄髯,好像关二爷似的,但遗憾的是,朱狗狗只会下点迷药,接个客,探口风什么的江湖小把戏,噢,最历害的,是他会放响箭。
  有一点倒挺值得想像,他那鹊画弓,一定很好看。


日期:2009-12-15 01:30:26

  雄狮般的出场,小猫般的落幕———朱贵(二)
  朱贵长久的做情报工作,观颜察色当然很历害,但你再历害,也不可能这么随便的,对一头陌生的,而且还是心灵上严重受伤的老虎的屁股上动手动脚吧?
  当然了,朱贵从一个稳重的开场,一下子玩起了老顽童,林冲也立刻得了朱流感,居然也开始跟风了起来,居然装傻充愣:你道我是谁?
  “你不是林冲?”
  “我自姓张。“
  “你莫胡说。见今壁上写下名字。你脸上文着金印,如何要赖得过?”

  “你真个要拿我?”
  标准的古龙式写法,紧张,刺激,文字少,但意境深远,表述清楚。每分一行,就多混出了一份稿费。
  鹤颜童心的朱贵终于看出不对来了,立刻终止了这种恶搞行为。
  虽然没见这一段有什么林冲的动作描写,但我想此时的林冲,恐怕眼睛里的杀机已经露出来了。那大大的环眼,被酒精一刺激,肯定挺吓人的,把朱贵吓得一股英雄气从此外泄,再也没有表现出来过。
  但细分析下,朱贵虽然武功不强,但符合施大爷的审美条件,大伙看看这家伙的自白书:小人是王头领手下耳目,姓朱,名贵。原是沂州沂水县人氏。江湖上俱叫小弟做旱地忽律。山寨里教小弟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往来客商经过。但有财帛者,便去山寨里报知。但是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财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子,肥肉煎油点灯。却才见兄长只顾问梁山泊路头,因此不敢下手。

  看完水浒再看回来,简直有些抓狂了,好汉到底该怎么理解呢?
  为什么梁山的人个个都一提起人肉包子就兴奋呢。每写到此,叙述的人不但对杀人过程很细致入微,而且个个大有手舞足蹈的意思。朱贵如是,张青夫妇更是,张横是,李俊是,王英团伙就更不用提了。黑旋风更是杀得大有作为,很创意的把吃包子改成了烧烤,而且喜欢活杀,动不动就一片片的割下来,烤一下,塞嘴里就吃得津津有味。相对来说,官府投降过来的那些腐败份子,倒显得文质彬彬的。

  而英雄好汉对这等杀人的行径据都不理。武二哥对张青是,林冲对朱贵是,宋江更别提了。只是猜想不出来,他们和这些电锯杀人狂搂脖抱腰,称兄道弟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感觉。而和对方谈话的时候,对方牙缝里露出的血丝,会不会是让他们后来很血性,纯爷们的动力呢。
  朱贵总得来说,是个有心胸的人。林冲上山之后,王伦出于个人的想法,不愿意让林冲在梁山落草。朱贵首先便据理力争,把王伦驳了回去,由于他的驳斥,杜迁,宋万也意识到,留下林冲这个有本事的人,对山寨是极为有利的。
  当然了,做为一个侦察头头,山寨里抢了多少粮草,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的了。他想留林冲在山寨,一是觉得林冲本事大,他留下来,梁山的声势会壮大不少。二是,他们和王伦关系处得也不是很好。
  也许,在朱贵的心中,认为林冲做这个寨主,才更好一些。否则他不会明知道王伦当面胡说八道,还当面戳穿他的谎话吧。因为这种明明白白的下老大面子的事,会造成什么后果,他应该不会想不到。以后哥几个还处不处了?
  可能此时,他心中已经有了反水的心思也说不定。毕竟王伦和晁老大之流相比,表面上有些太小家子气,对于这些草莽之人来说,是不喜欢的。王伦错就错在,他无法正确的了解草莽之人的内心世界。而且,对于危机,是本能的抗拒,而不是像宋江吴用一样,以退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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