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该死的,抢劫就抢劫吧,居然还让我演戏。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让我抢大刀,我还真眼晕。要不是他一再的说万无一失,万无一失的,我还真有点胆突的。
几天后,几个打扮得很非主流的家伙,来到了我的家里。
我终于明白无用这家伙为什么说万无一失了。
看看这几个家伙的长相就知道,小花家的狗,想咬他们,那是门儿都没有。
果然如我所料,那个长得鬼一样的家伙,叫刘躺的,半夜里就和那三个喜欢光着脚丫子的兄弟溜了出去,把小花家的狗偷了出来,大伙美美的吃了一顿。
我实在觉得这几个人很是投我的脾气,尤其是他们都喜欢抠着脚丫子喝大酒,喝多了不管哪里,死倒一样的就睡过去了。真爷们,我喜欢。
尤其佩服这哥几个的手段,小花家的狗那可是俺们村里号称天下第一恶犬的名犬,不但会咬人,而且叫得邪门,村里都叫它哮天犬的。
这几个家伙是怎么兵不血刃的把它手到擒来的呢?
结果喝多了的时候,刘躺一高兴,一边抠着脚丫子,一边把一块牛肉塞进嘴里,拍了拍我的肩膀道:“白剩兄弟,你放心,咱们这里,有无深究独家研制的好东西:呵呵,迷药。这东西别说一条小狗,就是江湖好汉,也照样轻松麻得翻。所以咱这回的买卖,那是手到擒来。”
无用听到后,立刻跳上坑来,捂着他的嘴叫禁声。
可是刘躺是个豪爽的家伙,话没说完,竟然已经睡得直流口水了,无用前辈由于一没小心,跌了个跟头,直接啃在软氏三雄的一溜臭脚丫子上了,跑出去呕了半宿。
靠,这家伙真夸张,这哥几个的脚丫子味道多透溜啊?满屋生香嘛,读书人就是他妈的做作,我开始有点不喜欢这个娘娘腔的家伙了,因为我听刘躺梦里在叨叨:十万贯啊,十万贯啊,白花花的银子啊。我抢,我抢。
十万贯是多少?靠,我算了半宿,怎么也能买三五十头牛了吧?妈的,才分我一百两,这无用的良心,可是大大的坏了。出于义愤,我拎了把菜刀去找这个没良心的无用,想讨个公道。
无用这家伙见到了我,立刻躲到了槽盖大块头的身后,挤眉弄眼的向我道:“白剩啊,你找晁天王和公孙先生有什么事嘛?”
日期:2010-01-01 23:09:28
呵,希望能博大家一乐,过个快乐的节日。一百零八个人,都会写,至于更新,我努力加快吧,由于每一个人都要考虑一下从什么角度来写,可是会影响速度,平时再忙一些其它的,确是有些慢了,包涵吧。
节日乐一乐之偶是白胜————白胜(三)
我见槽盖正在那里擦一把大砍刀,妈的,带把的还,据衙门里的人说那叫朴刀,意思是扑的一刀,就能把人斩成两段的意思。
我顿时就是一个激灵,我是道上的,怎么会怕他?但遗憾的是,我的菜刀和他的朴刀一比,实在是太他妈的寒碜了,加上那个什么公共的孙子,和我一样,也是个剩的老道,在那里不知道搞什么东东,一团雾气在他的脑袋上转来转去,好像要放烟花似的,万一烧坏了我这一年来第一次新买的衣服就不划算了。
想到这里,我只好在心里叹了口气,村子里的老学究说得好,狮子胜于熊便。虽然我不知道这句为什么这么说,但大致的意思是明白的,就是说,说得更多,不如做出来证明一下才是最强的。
只是这狮子,为什么就怕熊便呢?难道是传说中的一物降一物?如果牵来一条狗,就不怕了吧?嘿嘿,我觉得,我还是蛮聪明的,只不过是没有人知道,被埋没了而已。
看着无用一脸的坏笑,我只好啐了一口道:“今天晚上有约会,拿刀去修脚先。”
无用脸上的坏笑立刻变了,一副好像见鬼的样子指着我道:“你,你拿这刀修脚嘛?”
我道:“是啊,有什么奇怪吗?不光我用来修脚,我爹地,妈咪,都用它来修脚刮脚板,没办法,家里就这一件像样的东西,噢对了,做菜也靠它,呵,只能多用途了。”
无用立刻做作的哇的一下,吐了槽天王一身。
“唉,学究这是为何,一把菜刀而已。”槽天王不满的看着无用,他的呕吐物里,两只鸡心乱蹦。
操,无用这孙子真是个谎屁精,吃饭的时候,槽天王说自己就喜欢吃鸡心,结果大伙立刻一拥而上,在盘子里翻了半天,也没有翻到。无用这孙子,居然鼓着个大腮帮子,若无其事的道:“大伙都找找,天王喜欢吃,那大伙谁吃,谁就他妈的就是王八。”
槽天王看到这两只没有嚼碎的鸡心,脸色很不好看,因为和鸡心搅和在一起的,还有公孙先生称最喜欢吃的鸡挣两只,可以想像,无用这家伙偷吃时是多么的下作,基本都是直接吐下去的。严重鄙视他的小人行为,虽然我上菜的时候,也偷吃了阮氏三熊最喜欢吃的鸡大腿。但我这是习惯了,不像无用,他那是处心积虑干出来的。我敢用我的直觉发誓,他决对是故意的。
据后来送浆大王写的回忆录称:无用后来之所以不跟着槽天王混了,只跟着他送浆混,不是他送浆多有魅力,而是因为,那两只鸡心,让他们两颗心疏远了,一丝情义,也随风而去了。
当然了,送浆老大的回忆录里称,自己最讨厌的就是吃鸡心,人心还味道还是不错的。
难怪黄老爷时常感慨:义气虽重,不如二两金子。贞节虽强,哪敌风流驴货。我们这一伙人,还没有出发,就已经火药味十足了。因为我把这事告诉了阮氏三熊,无用也太没人性了,鸡大腿都让他一个人偷吃了。
阮氏三熊立刻就抄家伙要去做了无用。我想到了狮子胜于熊便这句话,便劝他们不要伤了和气,干脆去拉泡屎,无用就得遭报应。
最重要的是,我想看熊便什么样。
阮氏三雄本来不同意,可是刘躺却信,立刻拉着他们去了。
因为刘躺也很不满意,他最喜欢吃的鸡屁股,居然也没有找到。
呃,正好,一堆的赖到无用的头上。
我打着嗝偷笑,呵呵,鸡屁股真好吃。
日期:2010-01-03 17:09:33
意外成名的三兄弟———阮氏三雄
这是三个名头贼响,本事不怎么样,而且确是称得上贼寇的家伙。
原因很简单,加亮先生一想到抢劫,居然想也没想的就在脑海里搜索到了他们,可见,这三个家伙在当地,不一定是恶霸,但肯定也不是什么好货色。
吴用去找他们的时候,他家里已经是乱糟糟的一团了。估计没有这次抢劫事件,他们哥几个也得自己想办法去搞点和打劫沾边的副业去了。当然了,吴用提到过他们从前也在水泊里亦曾在泊子里做私商勾当。但肯定没什么好经验,或者说偷鸡不成,蚀了米。当然了,和他们的坏毛病也有一定的关系。
因为他们哥三个中的阮小二出场里,看穿戴就知道他们混得怎么样了:头戴一顶破头巾,身穿一领旧衣服。
吴用去时,首先五哥就已经在坠落的边缘了。听他娘道:说不得!鱼又不得打,连日去赌钱,输得没了分文,却才讨了我头上钗儿出镇上赌去了!
紧接着是小二哥:哥哥正不知怎地,赌钱只是输,却不晦气?——莫说哥哥不赢,我也输得赤条条地!
这两人的表现,顿时让前来劝几人去抢劫的加亮先生好一阵得意:中了我的计了。
这家伙每次害人,都好像吃了蜜一样,真正中国知识份子中的超级败类啊。卢二傻被他骗得倾家荡产之时,他还摇头晃腚的好一阵美,觉得自己很聪明呢。
这家伙真是一只标准的教兽。
但有一点可以看得出来,这阮氏兄弟肯定是属于败家子一类的,虽然吴用来,可能是光顾他们生意的,但兄弟三人已经输得死去活来了,居然还往馆子里一坐,吩咐小二:大块的牛肉,按十斤切来。酒只管筛。
就算吴用买了他们几甩鱼,肯定也不够酒钱的。
当然了,这看起来很豪爽。
但要是动不动就这么豪爽,显然已经超过了他们所能承受的极限。豪爽的人是让人敬佩,但是没钱却总豪爽的人,就多半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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