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南宋与金国之间的形势对比》
第3节作者:
唐宋历史 在金国立国初期,女真人实行的是全民皆兵制,『加之地狭产薄,无事苦耕可给衣食,有事苦战可致俘获』(参见《金史》志25《兵志》),对于金国女真人来说,一旦征战,他们根本无法生产,只能靠俘获抢掠为活。所以对他们来说,最可怕的事情是连年征战而一无所得,那样生产固然荒废,金兵也难以存活。
到了公元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穷兵黩武的金国已经陷入了兵老势衰、内外交困的窘境。
金国女真族入侵中原,吸收了先进的汉族文明,固然使本民族取得了飞跃的进步。但是,这却是以先进文明被严重摧残,出现文明大破坏和大倒退为代价的。 南宋政府腐败不假,但是金国当时更加难以支持。因为金国灭北宋,是落后生产力对先进生产力的胜利,是游牧民族对耕作民族的胜利,是奴隶制度对封建制度的胜利,而不是什么封建王朝之间的战争! 在金国建立前期,作为国家统治者的女真人还处于奴隶制阶段,很多女真贵族都拥有几百名以至成千上万名的奴隶。很多汉人被金兵抓去当奴隶,用铁索锁住,耳朵刺上“官”字,标价出售,燕山府等地甚至专设买卖奴隶的市场。金国朝廷也往往以成百上千名的奴隶,赏赐给女真贵族。由于奴隶数量很大,在社会成员中占有相当的比例,金国进行户口排查时,规定必须“验土地、牛具、奴婢之数”,奴婢和土地、牛具一样,成为各户财产登记的重要项目。金国女真奴隶主们把奴婢和金、银、羊、马同等看待,用作博戏时的赌注。女真贵人们死后,还有“生焚所宠奴婢”殉葬的残酷陋习。金军中拥有大量奴隶,缺乏军粮时,奴婢居然也和骡马一样被杀戮作食,真是惨无人道到极点。
金国女真统治者在其占领区内强制推行奴隶制,坚持实行残酷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政策,大规模地掠夺汉人的田地,大量驱掳汉人当奴隶,使社会经济严重倒退;强迫汉人剃头辫发,加深了民族矛盾。
由于金国女真人的入侵和破坏,当时北中国生产力倒退的严重程度,是难以完全统计的。在金军灭北宋30多年之后,金国包括秦岭淮河以北的今华北和东北全部、西北大部在内的广大辖区的总户口数只有300多万(参看王育民《金代户口问题析疑》,载《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4期)。但是在北宋灭亡之前,仅黄河以北的河北路一地,人口就超过一千万!而据学者考证,在北宋末年,宋朝辖区内的总人口已经超过了一亿,而南宋人口最多时也有八千多万! 自金国女真人进入中原之后,在野蛮残暴的女真兵的蹂躏劫掠之下,北中国广大地区生灵涂炭,经济倒退,民生凋敝,到处都是萧条景象。即使又经过了几十年,也没能恢复到金军入侵之前的水平。当时,在金军占领区内,“东至沂、密,西至曹、濮、兖、郓,南至陈、蔡、汝、颖,北至河朔,皆被其害”(《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山东、京西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五十千,全躯暴以为腊”(《鸡肋编》卷中)。
宋朝的民间奴婢,大多“本佣雇良民”,“雇卖与人”,他们与主人之间虽有身份差别,但其实已具有与近代资本主义原始雇佣关系相似的性质。
然而,从金国建立到元朝初年这段时期,中国北方社会却又倒退为奴隶制,而且奴隶制还不断地扩张,造成了整个社会的严重倒退。岳飞被害三十年后,南宋大臣范成大奉命出使金国,看到一些女婢脸上刺着“逃走”两字,范成大于是写诗说:“屠婢杀奴官不问,大书黥面罚犹轻。” 他从汉文明的高度,看不惯此种野蛮暴行,对此表示义愤。
辽国契丹族和西夏党项族也存在着一些奴隶制经济成分,但辽国契丹族和西夏党项族的奴隶制经济仅仅存在于边疆一隅之地,并没有推广,故虽对社会经济文明有所破坏,但影响不大。然而,金国女真贵族集团却要强行把落后野蛮的奴隶制度推广到整个北中国,造成了北中国广大地区社会经济文明的大破坏和大倒退。
中国古代的汉人,包括男子,遵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古训,长期保留蓄发的习俗。辽国和西夏虽然也存在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但却没有金国强烈。辽国允许其辖区内的汉人、渤海人等保留农耕民族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允许汉人保留本民族的发型、服饰、文字、语言等习俗。
但是,金国女真统治者却按照女真族的习俗,强迫汉人男子“剃头辩发”,“禁民汉服”,“削发不如法者死”,采取了类似清朝初年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政策。这对广大汉人当然是极大的民族侮辱。金国女真统治者还强征中原汉人当兵,时称“剃头签军”。汉人签军在金军中的地位最低贱,充当苦力,“冲冒矢石,枉遭杀戮”。
辽国契丹族统治者注意拉拢依靠汉族地主阶级。燕云十六州的汉人名门望族,在辽国政权构成中仅次于契丹人,而居第二位。辽国还实行南北两套官制,北面官负责处理契丹等各游牧民族的事务,南面官负责处理汉族、渤海族等农耕民族的事务。
但是金国却始终是女真完颜氏皇族控制军政大权,而且女真统治者向来疏远汉人,歧视汉人。在金国,汉人被列为第四等、第五等人。在金国灭亡之后,作为金国遗民的学者刘祁就一针见血地指出金国女真统治者为政的一大弊端,刘祁总结道:『大抵金国之政,分别番、汉人,且不变家政,偏私族类,疏外汉人』,以致得不到广大汉人的拥护,所以金国女真贵族的统治难以长期维持,『此所以不能长久』(《归潜志》卷12《辩亡》)。
金国女真统治者还把其辖区内的民众分为五等,其中女真人是第一等,汉人被划为第四等、第五等。由于金国一直坚持奉行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始终存在着强烈的民族歧视,所以金国的民族矛盾始终存在。直到金国末年,北方汉人反抗女真统治者的武装斗争仍时有爆发。
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由于金国统治者在其辖区内强制推广奴隶制,致使金国陷入“法苛赋重,加以饥馑,民不聊生”的危机之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2,绍兴九年九月)。
公元1140年前后,女真贵族进入中原已经有十几年,但是他们掠夺和役使奴隶的嗜欲却没有丝毫减退。在金军占领区内,女真贵族们任意霸占汉人的房舍、土地、钱财、子女;任意征发大量汉族成年男子去当兵,任意霸占蹂躏汉人妇女, 有时候竟然挨家挨户搜捕汉人壮丁,标价出卖,或者转卖到西夏、蒙古,以换取战马;而当搜捕到的汉人壮丁数量过多,暂时派不上用场,又难于供应其食粮时,就大批大批地坑杀;而分散在北方诸路州县的金国女真兵,还经常凌虐劫掠当地汉人百姓,并且只要某个村中有一人从事抗金斗争,金兵就会杀光整村的男女老幼,如果有人据城抵抗,金兵破城之后就要屠杀全城居民。
在金国女真贵族的野蛮屠杀、劫掠和奴役之下,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族人民,进行了英勇顽强的反抗斗争,其动员之广,规模之大,持续之久,在中国古代史上是没有先例的。
金国天眷元年(公元1138年,南宋绍兴八年)夏,金国政府又出台了一项新政策。金国政府下令:『欠债者以人口折还,及藏亡命而被告者皆死』,凡是积欠公私债务而无力偿还者,即以本人和妻子儿女的人身抵偿,凡是藏匿逃亡者之家,家长处死,产业由官府和告发者均分,人口一半充当官府奴婢,一半充当告发者的私人奴婢,连违令者的四邻也须缴纳“赏钱”三百贯。
此前,金国女真贵族们大规模地掠夺汉人的田地,横征暴敛,使北方的很多农民破产,如今又到处放高利贷,“回易贷缗,遍于诸路”。因而只要贯彻实施金国政府的这项新政策,女真贵族们就可得到成千上万的债务奴隶。于是,一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便纷纷反抗,或者逃亡他乡,或者杀死债主,“啸聚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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