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南宋与金国之间的形势对比》
第24节

作者: 唐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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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宋钦宗赵桓于宣和七年(1125年)十月登基,靖康二年(1127年)二月被掳,在位期间毫无建树,反倒被金兵两次围攻京城,最后与整个皇族同掳北方。在金国期间,宋钦宗赵桓过着猪狗不如的奴隶生活,十几年来,受尽凌辱、鞭笞、呵斥,苟且偷生,人性尊严丧失殆尽,有何面目重登九五,再抚群臣?
  第三,宋徽宗、宋钦宗的亲信大臣以及其在朝中培养扶植起来的势力,全都在“靖康之变”被金军摧毁破坏。在重建南宋之后,宋高宗在朝廷中重新培植自己的势力,南宋的文武大臣主要是经过宋高宗重新培育起来的。
  宋钦宗赵桓在南宋国内没有任何政治基础和可依恃的势力,纵使南归,又岂能与宋高宗赵构一争?即便真的对帝位构成威胁,赵构也只需在打败金国之际,将他谋害了事。
  第四,当时岳飞早已经班师南归,北伐早在一年前(绍兴十年七月底)就已经停止了,而且绍兴十一年四月岳飞被解除兵权,之后岳飞既脱离军队,也没有带兵权,不仅对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动无权干预,而且更不可能再率军北伐。
  况且岳飞遇害之前的绍兴十一年秋宋金两国已经达成了第二次绍兴和议,宋高宗赵构怎会还因担心岳飞北伐成功而杀害他呢?
  第五,被金军吓出精神病的宋高宗赵构,在其心目中金国更是强大无比,怎会因担心金国失败而杀害岳飞呢?
  第六,宋高宗赵构积极要与金国媾和,岳飞正是他谈判的一个重要筹码,宋高宗赵构虽然懦弱,但决不昏愦,岂能轻易自挖墙脚?
  第七,宋太祖遗训有“誓不杀大臣及言事者”,在以孝治天下的封建社会,宋高宗赵构杀岳飞就是“违宪”行为,是要承担相当政治风险和心理压力的,非不得以,不会出此下策。
  第八,宋高宗赵构与金国议和就有送还宋钦宗的条款,并且正式达成协议,只是金人变卦钦宗才未能回。综上所述,可知岳飞不是因积极抗金而被杀的。
  著名历史学家王曾瑜先生指出:『明朝文人文徵明的《满江红》词中写道:“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古休夸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很多人误以为,宋高宗赵构杀岳飞,是因为岳飞要“迎二圣”,而“徽钦既返”,宋高宗就当不成皇帝了。其实,宋高宗在自己的即位诏书说:“同徯两宫之复”。可见“迎二圣”的口号是宋高宗自己首先提出来的。
  岳飞在绍兴五年(1135年)的《乞宫祠札子》等文中,也说要“奉迎二圣”。自绍兴七年(1137年)始,情况却发生变化。
  绍兴七年(1137年),宋徽宗死耗传到南宋,金朝不断扬言,要扶立宋钦宗或其儿子当傀儡,以对抗南宋。如废伪齐时,就对开封百姓说:“请尔旧主人来此坐,教尔懑快活。”因此,岳飞在绍兴七年春《乞出师札子》中相应作了改变:“异时迎还太上皇帝、宁德皇后梓宫,奉邀天眷归国,使宗庙再安,万姓同欢,陛下高枕无北顾忧,臣之志愿毕矣。”

  此后,岳飞绝口不提宋钦宗,只统称“天眷”,北伐成功,是为拥护宋高宗“高枕”无忧地当皇帝,而不是拥护宋钦宗复辟,这是很明确的。
  宋高宗并不昏庸,而颇为聪明。他必须提出迎还二圣,又不肯真正实施。但是,中国历史上唐玄宗和肃宗,明正统和景泰的事例证明,即使宋钦宗回来,也未必威胁宋高宗的宝座。
  绍兴八年(公元1138),宋高宗大搞求和活动的借口之一,正是迎还宋钦宗。宋高宗当时说:“朕以梓宫及皇太后、渊圣皇帝(宋钦宗)未还,晓夜忧惧,未尝去心,若敌人能从朕所求,其余一切非所较也。”经过谈判,金朝同意“许还梓宫、母、兄、亲族”。
  宋高宗决定让宋钦宗回来优养赋闲,“诏渊圣皇帝宫殿令临安府计度修建”。一时都以为宋钦宗南归在即,故岳飞的辞职奏说:“今讲好已定,两宫天眷不日可还,偃武休兵,可期岁月,臣之所请,无避事之谤。”
  后因金国统帅完颜兀术发动政变,事情才发生变卦。绍兴十一年再次和谈,完颜兀术决计不放宋钦宗,以备万一日后军事失利,让宋钦宗“安坐汴京,其礼无有弟与兄争”。宋高宗当然也并不力争。』

  日期:2011-02-19 23:16:02
  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下半年,在奸相秦桧的主持下,南宋朝廷与金国再次议和。宋金双方先是暗中就议和事宜进行交涉,之后又公开派遣使者进行谈判。
  当时执掌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国都元帅完颜兀术(宗弼)提出了宋金议和的条件之一便是要求南宋杀害抗金名将岳飞。这是因为金人深知:岳飞能征善战、威名远播、功高望重,不仅抗金意志坚定,而且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善于带兵、练兵。岳飞即使被南宋朝廷罢官免职,也犹如『猛虎在山』,『飞虽不掌兵,亦足以强国』(《皇宋中兴四将传》卷2《岳飞传》)。这对于兵老气衰的金国来说,仍是一个很大的潜在威胁。

  兀术的密信,就像给秦桧下了一道不可违抗的圣旨,秦桧当然会千方百计地去执行。而宋高宗赵构为了向金国表示求和的诚意,除了要解除岳飞的兵权,还下决心要谋杀岳飞。
  绍兴十一年(1141)八月,岳飞罢官赋闲。在这之后,岳飞既脱离军队,也没有兵权,不仅对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动无权干预,而且对皇帝的宝座也没有威胁。如宋高宗真要“保功臣之终”,完全可以就此住手。但是宋高宗为了尽快对金国媾和成功以迎回亲生母亲韦太后,加之对岳飞的忌恨,故在秦桧的怂恿下,决定对岳飞下毒手。

  绍兴十一年(1141)十月十三日,岳飞被逮捕入狱。按着宋高宗的诏旨,特设诏狱审讯岳飞。南宋朝廷还特地将岳飞“逮系诏狱”的事,公开“榜示”朝野。御史中丞何铸和大理卿周三畏被特命为正、副主审官,『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

  由于主审官何铸天良发现,力辩岳飞的无辜,秦桧理屈词穷,遂上奏宋高宗,改命阴险歹毒的万俟卨为御史中丞,任主审官(《宋史》卷380《何铸传》)。
  早在公元1127年发生的靖康之变中,宋高宗赵构的亲生母亲韦贤妃也被金人掳到北方,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宋金议和之时,韦贤妃还被扣留在金国。
  当岳飞被投进冤狱时,宋金议和的书信、使者往来十分频繁,双方秘密地就宋金两国再次议和之事进行讨价还价。宋金议和期间,金人提出了条件,要想让韦太后回归南宋,除了割地称臣纳贡之外,还必须杀掉岳飞。
  宋高宗赵构和奸相秦桧原以为大兴岳飞冤狱,宋金就可以签订和约,就可以偷安于东南了。宋高宗对秦桧说:『边事既息,可以弥兵,卿为相,亦当效曹参之清静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2)。但南宋军民并没有被压服,他们既反对谋害岳飞,也反对向金投降。
  南宋军民虽然纷纷反对议和,但宋高宗、秦桧却置若罔闻。宋高宗、秦桧派宋使魏良臣等人带着他们拟好的投降条款去请求金国批准。

  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金国使者再次来到临安(今浙江杭州),宋高宗赵构、秦桧卑躬屈膝地签订了丧权辱国的第二次绍兴和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南宋向金国称臣,金国册封宋康王赵构为南宋皇帝;
  (二)、南宋每年向金国进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三)、重新划定宋金疆界,秦岭-淮河以北的原北宋辖区全部归金国所有。南宋与金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州)二州及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
  (四)、金国放回宋高宗生母韦太后,归还宋徽宗和郑皇后的梓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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