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2-08 23:40:47
4.3奴隶为人
周文王作灵台及为池沼,掘地得死人之骨,吏以闻于文王。文王曰:“更
葬之。”吏曰:“此无主矣。”文王曰:“有天下者,天下之主也;有一国者,一国之主也。寡人固其主,又安求主?”遂令吏以衣棺更葬之。天下闻之,皆曰:“文王贤矣,泽及枯骨,又况于人乎?”或得宝以危国,文王得朽骨,以喻其意,而天下归心焉。
——《新序?杂事》
周初掘出商末的骨骸是可信的,近人则须托考古之福,方能得见殷商奴隶的乱葬坑。那些肢骨堆叠、身首异处的惨状,直教人毛骨悚然。把人头与马头、猪头放在一起,其视觉冲击自是惨不忍睹,今人绝不能接受。但人类认识到这种不妥,起初是不易的,因为头骨曾被视作祭祀的妙品。
具有高度文明的古希腊与古罗马,那里之所以有着“奴隶战争”的奇观,因奴隶主压迫虐杀奴隶之残暴令人发指,诸如鞭笞、剥皮、火烧、绞死、灌蜡、压砖等,何尝有人性可言!晚商之有奴隶叛军,也是因为殷人对待奴隶的极端冷血。实际上,奴隶逃亡的现象早已有之。奴隶之死状五花八门,或被双手反绑,或被断臂锯足,或被剁掉手指脚趾,或被直接斩首,……被处死的奴隶中甚至有小孩,其虽得保全尸,却不被视为兴旺之生机,诚可悲也!如同西班牙侵略者记录下阿兹特克文明残忍的“血祭”,周人也不可避免地猛烈抨击殷商的神权暴政。
所谓“弗用命,戮于社”(《尚书?甘誓》),这反映了氏族战争中处理战俘的惯例。“刑始于兵”一说颇有见地,在氏族冲突中发展出来的“刑”一开始无疑是对外的,即针对战俘奴隶,传说中的皋陶之刑、禹刑、汤刑都是如此,割掉阳物本身就是源自极端对立的仇恨,使用阉人即为一种权力征服。“刑”若用来“罚”自己人则显示部族内部等级隔阂的加剧。刑是刑,礼是礼,刑法在“明德慎罚”的周人那里有独立倾向,故在礼乐的框架中,“刑罚”的地位便很轻。
周人显然汲取了之前部族冤冤相报不休的经验教训,也知道人牲和人殉并不划算,战俘奴隶被商王那样一次成百上千地拿去殉葬实在太过浪费,不如充作战利品以资己用。虽然文王曾请求纣王废除炮烙酷刑,但周人对待罪犯、战俘也是相当残忍,此由西周的刖人守门方鼎可窥见。当然,对战俘用刑也有防范的用心,当年吴国攻越,也是把战俘用作看门人以看守船只,岂料最后悲剧发生,看门人竟将前来巡视船只的吴王杀害。
商人曾在甲骨上不遮不掩地记下一次次人祭的数目,还郑重其事地问要用掉多少羌奴才能使殷王受保佑。周人自己有典有册,对奴隶必有所录,如“执讯获丑”(《诗经?小雅?出车》),这“丑”就是战俘。然周人又对虐俘杀奴之景象只字不提,这种“敬德保民”之下含羞的虚伪仍要比殷人猖狂的血腥进步得多。
日期:2012-02-08 23:51:00
(接上)“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这话由殷人后裔孔子讲出,足见其力量。果然,周人的农奴制成长起来。用奴隶充当牺牲的事情已是罕见,玉成为极其重要的祭祀用器。由周代古墓观之,人殉的数量与规模也逐渐缩小。时值东周,谴责残暴人殉制度的社会舆论已经形成。且看两则旧事——
秋七月,平子伐莒取郠,献俘,始用人于亳社。臧武仲在齐,闻之,曰:“周公其不飨鲁祭乎!周公飨义,鲁无义。”《诗》曰:“德音孔昭,视民不佻。”佻之谓甚矣,而壹用之,将谁福哉!——《左传?昭公十年》
臧武仲(姬姓)批评季平子的人祭,他认为周公不会享用这种不义的祭祀,鲁国此行太过轻薄,将人和牲畜一般使用,上天还会赐福给谁呢?
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司马子鱼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尤曰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幸!”
——《左传?僖公十九年》
宋襄公想着让邾国国君杀死鄫国国君来祭祀次睢的土地神,以此达到使东夷前来降附的目的。宋襄公的庶兄目夷(字子鱼,时为司马)劝说道:“古时候六畜不能相互用来祭祀,小的祭祀不杀大牲口,何况敢于用人作牺牲呢?”子鱼深受周文化之洗礼,也触及到周文化的精髓,他说:“祭祀是为了人。人民是神的主人。杀人祭祀,又有什么神来享用?”于是他略带讽刺地说:“祭祀邪恶昏乱的鬼神,要拿这个来求取霸业,不也是很难吗?得以善终就算幸运了。” 平心而论,把奴隶算作“民”真是不小的突破。
姬姓诸侯国本无人祭传统,秦、楚原为蛮夷之邦,有此恶习不足为奇。齐、鲁、宋之所以也有此风,因其与殷或东夷有莫大渊源。鲁国接受殷民六族聚居于此,虽有移风易俗,但殷人势力仍然庞大,他们从鲁军征战,有时会领俘虏向亳社献捷。亳社乃殷亡国之社,与周社并立,乃殷遗民之精神家园,阳虎当年为争取殷人支持,曾“盟国人于亳社”;(《左传?定公六年》)而宋国本就是殷人故地。其实除秦以外,东周此类杀人以祭的事件并不多见。
奉周公为导师的孔子曾愤愤道:“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孟子解释到:“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淮南子?说山训》有云:“纣为象著而箕子唏,鲁以偶人葬而孔子叹,故圣人见霜而知冰”。这是说以俑替殉人的形式虽然人道了,但它的寓意还是“要人陪葬”,只要这种念头继续存在,人殉便无法根除,必须要见微知著,警惕残渣泛起。故康有为评价道:“孔子恶神权而大扫除之。”(《意大利游记》)
在儒家的努力下,西汉初年,制度性的人殉正式被废除。汉文帝时废除了肉刑,到汉宣帝时,赵缪王刘元因逼迫十六名奴婢自杀陪葬,竟遭到了撤消封国的严厉处罚,此事的意义真可大书特书。虽然奴婢买卖没有废除(后来的儒者政治家王莽曾一度冻结了奴婢买卖),但历史中的一小步往往需要大智慧来推动。
后人常笑话春秋时季氏与郈氏斗鸡引发鲁国内乱之事,其实东西方皆爱赏动物之相斗,而西方还有看人相斗之异事。那里有竞技体育的悠久传统,有以观看奴隶角斗取乐的古罗马狂热(实际上,现代足球场的形制就像一个大型斗兽场,看台上总会送出掌声、欢呼、口哨、中指、脏话、烟火以及各式投掷物等等),有指导信徒买卖奴隶的《圣经》,有一贯强烈的种族歧视倾向,以及那人类史上最不堪的黑人奴隶贸易。言及此处,我们应明白西方社会产生阶级、权利、自由等观念绝非偶然,我们似乎也不该苛求两三千年前的周人。
周人一扫殷商的神权暴政,开始把握“人之为人”的意义,崇德扬善,敬天保民,冲击了人殉、人祭制度,废除了一系列酷刑,也带来了贵族参政国人议政的古典民主。值得一提的是,武王伐纣之后,国人仿佛有了“革命”激情,周厉王被逐,卫人出其君,这其实都是重民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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