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孔子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还是对原文的理解问题,《论语》中的话,有许多后来都成了成语,而且意思有了很大的改变,如果我们用已经改变的意思再去理解原文,那我们就犯了方向性的错误了。语义的变迁是有时候是很可爱的意见事情,就像“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之中产生了“走马观花”的成语,本来是得意的心情,变成了粗心大意的意思。如果我们反过来去理解原文,那就是我们智力有问题了,呵呵。
我们还是看看孔子说的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什么,在拍案而起不迟。
首先,这句话是对谁说的我们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说,不是对季氏说的。如果是对季氏直接说这话,倒真的是拍案而起了。但是孔夫子的脑袋恐怕就保不住了。而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在历史上不着一痕,所以是不可能的。而且与《论语》中其它的文法也是不同的。这个“谓”,只能当作和“别人谈话中提到某人”,而不是“对某人说”,《论语》中如果对某人说,在“谓”的后面要加上一个“曰”才可以。
“忍”,究竟是谁忍?季氏还是孔子?不论傱哪一个观念上看,还是指季氏的可能性更大些。忍也就是忍心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既然能狠下心来作这样的事,还有什么不忍心作的呢?”。
那季氏作什么了呢?不就是跳舞的人多了几个吗?能说明什么?老子有饯,凭啥就不能多享受些?如果我是季氏,一定也会这样想,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啊,不就是看场表演嘛。
且住,那是我们现在人的想法。
我们看看,什么是“八佾”。“佾”就是列,就是行,每佾八个人。那时候看跳舞是有明确规定的,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卿大夫四佾。(呵呵,这些烂规矩也真的是赤裸裸的等级观念,不过在当时是很“正当”的事情)按照规定季氏的级别只能看四佾的舞蹈。在鲁国那样一个非常有“礼”的传统的国家里面,季氏也是心知肚明,知道自己应该享受那一个级别的待遇的。然而他却公然的隔着锅台上抗,那是想干什么呢?他不仅仅超过自己的地位,甚至是超过鲁君的他位,公然用天子那个级别才应该用的东西。他的行为明显是拿豆包不当干粮,不仅仅是拿鲁君不党干粮,连天子也不当干粮。这样的行为根本就不是娱乐的事情,根本就不是几个人跳舞的事情。这个就如同一个人,公然穿上龙袍上街一样。那绝不仅仅是穿件衣服那样简单。现在你在衣服上绣上一条龙没什么了不起,或许还是爱国的表现。如果是在1911年以前,你试试?砍头都是轻的,非凌迟不可!其性质己经和谋逆无异了。这样的事都作得出来,谋反也就不算什么事情了。这个就像我们都知道如曹操那样“封魏王,加九锡”。那还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吗?
这一章,似乎是在讲礼的外在形式,但其实孔子关注的是透过外在的形式,看到其内在的实质——那就是季氏已经是叛逆了。
外在的形式重要吗?重要,也不完全是。如果我们看看孔子对同样违礼而有三归的管仲是怎样评价的,我们就会知道,孔夫子真正在乎的并不是六十四人跳舞的问题,而是跳舞所代表的谋逆的实质。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另外,形式也不完全是不重要的。大家都在说礼的形式主义的呆板和无意义。对“礼”的外在形式深不以为然。但是,想想现在,如果我们的国家主席到美国访问,如果小布什没到机场迎接,甚至礼炮少放了几声,那是什么问题?想想,既便一个人口不足我们居委会的国家元首来访,如果我们的领导人没去迎接,都肯定会直接上飞机,回去就宣战(也许阿扁例外)。这也是“礼”的一个方面。重要吗?很重要。也很不重要。
孔子在这里指出季氏违礼,也是直斥其非了。如果按照有些老先生考证的结果,这里的季氏指的是季平子,就是将鲁昭公赶到外国的那位季孙意如。那么孔子说这个话的时候也就是三十多岁,人微言轻,自然是什么也做不了的。但是敢于直斥其非已经是不容易的事情了。至于其它的,也只能叹息而已。不过在二十多年以后,孔子成为大司寇的时候,还真的将季氏的老巢给弄没了。那是后话,不多说了。
我们都知道孔子是提倡“礼”的,但是孔子提倡的“礼”都是有目的的,在《八佾》这一篇主要讲的都是这个问题,我们慢慢看,孔子所提倡的“礼”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孔子为什么要说“为政以礼”呢?
【参考译文】
孔子谈到季氏,说:(看看他),八佾在那里舞着,这事都能忍心干出来。还有什么事不能忍心干出来了?
日期:2009-06-15 09:26:52
【连载42】3.02三家以雍彻
【原文】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思考与随想】
这一章对于我来说,的确很难解。因为对《礼记》和《诗经》本身理解就不太深入。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吾乃妄人也!不过既然已经妄了四十章了,又何妨继续妄下去。接着胡说八道,反正用崔永元的话说:我这里收视率低!呵呵!说错了也没关系!更何况孔夫子都死了二千五百多年了。第一不能反驳,第二不能要版税。(要也没有,我是非赢利的)呵呵!
三家,指的就是三桓,鲁桓公之后也。也就是季孙、孟孙、仲孙三家。春秋时代还是实行经典的“封建制度”的,天子将天下分封给诸侯,诸侯称为“国”,诸侯再将自己的土地分封给世卿大夫,这些大夫们的领地就叫做“家”,实际上这个“家”已经和“国”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了。在孔子生活的那个时代的鲁国,实际上不论是赋税、军队还是土地,大体上分为四份。季氏独有其二,余者各占其一。在鲁国实际上说得算的并不是鲁君,而是季氏。所谓三家,可以看成是三个相对半独立的政治实体。他们与鲁君的关系,与鲁君和周王的关系类似,鲁君实际上管不了三家的事情,甚至管不了自己的脑袋,这个国君当得也真的是没什么趣味,实际上当时也不仅仅鲁国是这样,当时的许多“国”也都是差不多的,真正说的算的都不是那些国家的元首,而是那些世袭的领主们。但是这些领主们自己的日子也未必好过,季氏本身就差一点被自己的家臣那个叫阳虎的人给搞定了。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所以孔子会说“礼崩乐坏”,“陪臣执国命”。孔子的许多的话也是针对当时的这个情况来说的。当然那段历史很复杂,绝非我的只言词组可以说清楚的,这里也就是简单的介绍一下和《论语》有关的一些背景罢了,真的要想了解当时的情况,还是要看看《左传》《史记》一类的东西,当然网上也有许多写故事的,参考一下也无妨。呵呵。
“以雍彻”是啥意思呢?那我们首先来说说“雍”。我们知道“雍”是我们现代所谓的《诗经》里面的一篇。《诗经》从结构上,大体可以分为风-雅-颂三部分。我们现在说的“附庸风雅”就是从这里来的。呵呵!突然想起了“风骚”这个词,本身指的是就是国风和离骚,多么高雅的事情啊!不知怎么转到现在的意思上来的。
“雍”就是《颂》的一篇。《风》用我们现代有些人的理解就是民歌。《颂》就是祭词,大体上相当于赞美诗。其实说这些是《诗》,也是不确切的。《诗经》里面的诗,和我们现在理解的那种诗并不是一个概念。尤其是雅和颂,本身就是要和音乐配合的。所以传说中的《乐》经的篇章大概应该是和《诗经》是一样的,孔子所谓的“正雅颂”就是指的这个。其实所谓的诗,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没离开过音乐,从来也没有过。所以,完全脱离了音韵美的分行的白话。也可以被以诗的名义混事儿的东西,还是省省吧!
六经中的《乐》,早已经是在一次次的也在一次次内乱和外患中消失了。让孔子三月不知肉味的东西,我们并不知道是个什么调调。我们现在只能是通过《诗经》来体会一下当时的音乐的味道了。这或许是我们文化上最大的遗憾吧。我们是一个没有传统音乐的民族。不仅仅是没有了《乐》。还有很多的东西都是泯灭在历史的尘埃中了。远的不说,就说还没有一千年的《宋词》,在当时绝对是唱的,可是在明朝就没人会了。现在弄个二胡也叫传统乐器,听名字也知道不是正宗的国货。弄个三百来年的京戏也叫国粹,也不想想三百年前,那是谁家的天下?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扯远了,不多说了。
这里提到的《雍》是用在祭祀完成的时候,往下彻祭品(主要是肉了)时候才用的一种乐曲,同时还有歌词。而且专款专用,仅限于王。还别不服气,那年头许多东西都是专用的。也别说那时候,现在有多少事不是这样呢?何况这个《雍》或者是乐,或者是诗,本身就是赞美“王”的,赞美“天子”之德的。(天子真的有德吗?不过是一种理想罢了,不过当时的人还是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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