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人》
第12节

作者: 醉了废了醒了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10-09-13 11:30:26

  ---50---
  我是生活在城市里,又是独女。这在结婚前就对老公说过,希望他能体谅我。但婚后的生活让我明白了在一个大家族里家庭成员之间的尔虞我诈。一个字,累!我和老公的感情似乎有了转机。但在工作的问题上,他还是不妥协,因为缺乏社会关系,想调动工作谈何容易。我想努力调过去,因为我对老公已经没有安全感了。把自己的下半辈子交给他,向他张嘴要钱花。我不行。可老公就是不理解为什么我不愿意让他养活,非要这个半死不活的工作,工资不高,待遇不好。我们为了这个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争吵。其实我也理解,作为男人,没有老婆孩子在身边,对他是不公平。可我不也是嘛。是去是留我很痛苦。老公的手相就表明他是个很绝情的人,同时这种人在感情付出时也很单纯,死心的时候也不留情面。我没少听他说冷漠的话。但感情又要维系。我知道他在外出差有很多机会找小姐,都是别人安排好的,送到房间里的。你说我能做事不管吗?所以平时我也要满足他男人的需要。可我这个人太感性了,没心情时就是没感觉。哎,高难度!没办法,我也要在ML时多想想他的好,但做完了,我的大脑就一下子回到了现实。老公老埋怨我,怎么你一穿上裤子就变呀!我认为女人有时也需要像男人一样理性。


日期:2010-09-14 09:26:20

  ---51---
  在我看来,做女人的最高境界就是,能拿的起,放的下。我看过一位朋友的帖子,她说,就男人而言,他爱过你,是真的;但他又不爱你了,这也是真的。所以,女人们不要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质问男人,你到底爱过我没有?没意思。我和老公曾经深深的爱过,那种感情是买不来的。但过去了这么多年,经过了这么多事,感情也在变化。只不过爱的成分少了,情的成分多了而已。我平日里也很注意培养和老公的感情。其实就是那些如何让男人对女人魂牵梦绕的伎俩。不要以为老公“娶”回家了,就不用管了,男人是很贱的,喜新厌旧是本性。手腕是必需的。但同时我也需要有情人给予我燃烧激情的动力。真的,也许你们不相信。我和情人是不经常ML的,一两个月一次,有时更久。但越是得不到的,回味更美。彼此互相牵挂,滋生出来的欲望就是家庭的调味剂。让人精神焕发。

  有一个说法,说情人也有7年之痒。想想也对,但凡是两个人就会有厌倦的时候。再好的两个人也需要距离,我也是这样。我很感性,如果和情人经常联系,会情不自禁的想他,大脑开始不听使唤了。如果自己再不加以控制,我想什么出格的事我都能干出来。所以我平时也是有意不和他联系,他也很明白,更乐意,少了他不少麻烦。至少他不用像别的偷情的男人一样天天防手机。我属于很安静的女人。但我并不满足。于是又一个男人出现了。他,就叫Y吧。

  那是一个晚上,无聊的我有时也会写点东西发在博客上,这是一个独立的博客,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我想在这里能够自由的抒发自己的情感,它是我的部落。在和J交往的几年里,我的心痛苦过,挣扎过,也曾经想要放弃过,对婚外恋有了自己深刻的认识,对男人更是看的透彻。也许是这些深刻的文字,让Y给我留了言,很儒雅的人,我并没有太警惕,只当是笔友。于是我们在QQ上联系上了。看到出他很能写,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淡淡的茶香,没有男人的躁动。慢慢的我们已经熟到可以很放松的谈论一些私事了。网络这个世界好就好在,能在这里用假身份说真话。反正谁也不认识谁。偷窥别人是大多数人的爱好,他开始极力要求看我的照片,本来不想给的,因为看过我照片能把握住自己的男人我还没有遇见过。是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我并不算大眼美女,无非个子高点而已。我不愿意这样一位朋友最后也沦落为色友。可他一再强调,不会的。我的照片在空间里有几张,想想别的QQ网友都看了,也不差他一个。于是解锁给他发了一张。家伙,看后欣喜不已,如获至宝的还有我继续发,我也不傻,我发了,你也要发呀。于是我们就这样,互发了照片。他的样子是个雅士,白白的,眼镜很合适的挂在脸上。五官很搭配,身材不错,没有大肚子。一身休闲服很运动。一个文人,让人怎么也想象不出这样一个男人在床上会是什么样子,哈哈,别介意,我有时是喜欢联想的。因为如果你能知道一个男人在床上的样子,那他对你来说本质已经暴露的差不多了。


日期:2010-09-14 18:06:25

  ---52---
  我的社交圈子很简单,朋友虽然不多,但我有个原则,一定要是同一类的。对于男人,我奉行“摘桃派”的原则,我喜欢从不同类型的男人身上学习对我有用的东西。毕竟男人和女人的心理不一样,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依然是男权社会,因为男人身上有着某种特质,我喜欢这种特质,这是我想要的。但没有不沾腥的猫,和猫打交道,怎么可以只当个圣女呢,所以度要把握好,这近似于老鼠逗猫了。

  Y大小也是个名人,这是他告诉我的,为了证明对我的真诚,他告诉我如何在网上搜索到他,你别说,还真有,他是个资深专家呢。哈哈,有意思,我别的没有看中,就是看中他的性格,很和善,很友好。不过见人信三分,我不能完全相信自己的眼睛,人要经事。我们偶尔会出来坐坐,谈谈他的计划,说起来也挺有意思的。我们认识的时候,他在南方,做了这么久的高管了,想人到中年,需要有自己的事业了。所以他拒绝了许多朋友的邀请,依然决然的回来。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他发现我们在一个城市,更是急切的要回来,我等到他回来的消息,心里好激动,他也是,很多手续没有怎么办就回来了,他对我说,真的很期待面对面的那一刻。我们像两个热恋的情人,想想都觉得可笑。人,都有好奇心。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约好在咖啡店,因为我讨厌吵,中餐厅都吵,其实我并不喜欢吃西餐。他先到。我可以换上了长裙,这样就露不出我的长腿了,女人穿的衣服对男人也是一个信号,是一种暗示。我不想让他一见我就往XING上想。素面朝天是我的习惯。进了门,就看见他站起来,礼貌性伸出右手,向我点点头。是他,很安静的男人。我喜欢的深蓝色的羊毛T恤。“你比我想象的高,”

  “哦,没有吧,我今天还没有穿高跟鞋呢。”我顽皮的伸出脚让他看看
  “脚很瘦,很好看”他情不自禁的说。
  噻,不至于吧,我笑笑,心里嘀咕,会不会又是个色狼呀。

日期:2010-09-15 09:06:09

  ---53---
  我问他:“见到我感觉怎么样?”相当直接的问题,我以为他会不好意思,但我错了。他定睛看看我,弹弹烟灰,用很磁性的声音告诉我:
  “一个很安静的女人,知性,温婉,有些调皮。”“哈哈,是吗?”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