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说南明》
第51节

作者: 孙敬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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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尔衮十分清楚,只要大顺军没有坚固的城墙,就不再是八旗兵的对手,更何况他们带着大批家属和细软,根本走不快。如果在这个时候重创对手,便能够彻底瓦解他们的自信心,将撤退变成溃退。
  追击队伍出发之前,多尔衮悄悄授意同胞兄弟多铎和阿济格,此次追击大顺军务必保持低调,不得抢功,一定要让吴三桂担任主力。这样既可以保存清军力量,也可以顺便考察一下吴三桂的诚意——你既然投降了我,就得有实际行动来报效新主子。眼前就是个机会,更何况李自成亲手杀了你爸,不卖力你对得起谁?

  多尔衮实在太过狡猾,但这么做确实是情非得已,出来混,不耍点手段怎么成才?
  在山海关打败李自成之后,多尔衮立刻找到吴三桂,命令他和部下即时剃发,不得有误!光投降不变发型,这事怎么行?
  尽管吴三桂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情愿,但多尔衮仍旧放心不下,所以他要让吴三桂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
  很难说吴三桂摸着自己光秃秃的前额时,心中没有过任何挣扎。但他似乎可以找到很多理由来说服自己,老上级洪承畴不也剃发了嘛!还有舅舅祖大寿,他老人家那么有个性,脑后不也有一条辫子嘛!
  既然大家都已接受,他吴三桂又凭什么抗拒这种命运呢?
  就这样,一向心高气傲的吴三桂放弃了最后一次反抗的机会,任乌丝飘洒于地。他明白,从此满头青丝这个词不再属于自己,非上天刻薄,只因青丝只剩下半头。

  尚未完全接受新发型,就迎来了多尔衮的追击令。
  吴三桂何等聪明,多尔衮的心思,他怎会猜不到?
  投降了,剃发了,光洁的辫子摇摇晃晃的垂在身后,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睿王爷让我追谁,我去追就是。反正这次要追的也是杀父仇人,正好一举两得。
  几天之后,吴三桂在庆都(今河北省望都县)追上大顺军,把对方打了个落花流水,洗劫了大顺军携带的财物——吴三桂的学习能力很强,这么快就将清军的看家本领学到手,也算可喜可贺。但打仗不能光搞抢劫,那样干没层次,为了扬名立威,还要杀人,这次吴三桂杀了一个比较大的人物——李自成手下大将谷英被阵斩。
  按说打到这份上,痛打落水狗的目标已经实现,差不多就得了,毕竟清军自己也立足未稳,这是当时担任追击任务的大多数清军的想法,更是多铎和阿济格的意见。
  这两个人一直跟着皇太极和多尔衮打仗,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混出来的人物,论经验不比吴三桂差到哪去,平时也不是吃素的主。但事实证明,如果他俩算兼职赌徒的话,那么吴三桂则是名副其实的职业赌徒。
  这两种赌徒的区别在于:兼职赌徒,赢一次就收手去买酒喝了,输一次就回家老实种地了;而职业赌徒,赢一次还想赢下一次,输一次还想着下一次怎么赢。
  在这一点上,吴三桂和多尔衮大致属于同一路。
  当两个兼职赌徒面对一个职业赌徒时,即使自己人多,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吴三桂的坚持下,多铎和阿济格决定听从这个新投降的汉人的意见,继续追击。
  紧接着,清军又在真定(今河北省正定县)将大顺军堵住,双方激烈交火,清军再次获胜。
  真定的位置,距离河北省和山西省的边界不远。此处一败,李自成再也无法在京畿立足,除了去山西啃煤核,几乎没有别的出路。
  由于出发前,多尔衮曾对多铎等人面授机宜,战场情况千变万化,要随机应变,但这次最多将敌人赶到河北与山西的临界即可,如其继续逃遁,则不必强追。
  所以在李自成率部遁入山西之后,清军没有执著追击,这时他们又恰好接到多尔衮的命令,称其已率军进入北京,命众人即刻回京。领导说不打了,大家自然乐于从命,就此圆满收工,拍拍屁股回北京复命去了。

  在吴三桂等人追击李自成的同时,多尔衮自己率领剩下的清军主力进入北京,沿途没有遇到任何抵抗,顺利得连多尔衮自己都怀疑其中有诈,担心中了埋伏。
  睿亲王多虑了,别说埋伏,连颗绊脚的钉子都没遇见。
  这倒不是因为大家太没血性,而是压根就没人知道他来了。
  当时北京城里,街头巷尾到处流传着吴三桂的英雄事迹,说他如何在山海关打败了李自成,又说吴大帅将回北京拥立太子朱慈烺为皇帝,大家纷纷弹冠相庆,以为大明中兴在望,对吴三桂的崇拜也达到了顶点。官员们也暗暗自惭形秽,心想关键时刻还是要靠武将救国,自己虽然文章写得好,但东西写得好不能退敌啊。
  当官员们满心欢喜的准备好仪仗,列队迎接他们朝思暮想的英雄时,出现在眼前的不是那个不胖不瘦的青年将领,而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魁梧汉子,等大家反应过来这人是谁时,已经太晚了,只能硬着头皮接进来。不然你能怎么样?轰他出去?人家手里有武装,这不是找死吗。
  众人的这种心理,多尔衮是清楚的,但他没有过分担心。在他看来,你们既然肯投降李自成,就不能投降我吗?而且我对待你们会比李自成更好,他追赃助饷折磨你们,我非但不问你们要钱,还给你们高官厚禄。

  多尔衮过低的估计了这些书生们的心气儿,他并不知道,这些人或许圆滑世故,或许贪图功名,但底线还是有一点的。
  多尔衮一厢情愿的以为,投降李自成和投降自己没什么两样,但在这些头戴方巾的书生看来,却是不一样的。
  怎么能一样呢?
  李自成做事是缺德了一些,上酷刑逼哥们拿钱,但他没逼着我们改发型,钱算什么,老子在乎的是发型;可你多尔衮呢,跟你干就要剃发梳辫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随便剔除?从胡俗,穿胡服,纵使能裂土封侯,又有何用?
  于是很多人选择了亡命天涯,在这些准备流落江湖的文武百官中,有一个人叫史可程。
  史可程是老熟人了,前面我们专门提过,他是史可法史大阁部的弟弟,投降李自成之后,还给自己哥哥写了封劝降信,结果被哥哥一剑斩碎信纸,并立下毒誓,再见这个不肖弟弟,一定要杀了他。
  史可程也知道哥哥恨自己,但是没办法,他能投降李自成,却无论如何也不能投降多尔衮,所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跑了。

  跑去找哥哥吧,就算被他杀了,也好过换头型。
  史可程跑了之后,一个叫陈名夏的小官看形势不好,也跟着跑了。
  如今知道这个人的已然不多,但在当时,他可是明星才子一样的人物。
  崇祯十六年,西北和辽东已经打得乌烟瘴气,半壁河山都快保不住了。而这一年,世居江南溧阳的举人陈名夏平静的打点行装,赴京赶考。
  这位青年自幼好作诗文,几乎无书不读,属于那种街边小报也要拿来看一眼的嗜书狂。
  和所有进京赶考的人一样,陈名夏希望自己金榜题名;和所有进京赶考的人不一样的是,陈名夏并不指望这场考试带给自己怎样的功名,因为在此之前,他就已经因才华横溢而名扬天下,黄宗羲、吴伟业都是他的铁哥们。

  说到底,考试只是他证明自己的另一种方式而已。
  你们看,爷写的东西,雅俗共赏,既能纵情风月,又能金榜题名。
  陈名夏为了证明自己参加考试,但这次证明,有点证明大发了。
  在这一年的殿试中,第一名叫杨廷鉴,他是大明朝最后一任状元,由于状元中的不是时候,这个人后来的境遇十分坎坷;而第三名正是我们的主人公——陈名夏!

日期:2010-05-03 15:39:43

  接上(6)
  比较有意思的是,在崇祯十六年的殿试里,状元杨廷鉴和探花陈大公子虽然对答如流、出尽风头,但最吸引眼球的却不是这两位风头正劲的才子,而是另外一个来自广东的二十八岁青年,他的名字叫张家玉。论成绩,张家玉考的不错,选上了庶吉士,但和状元相比,并不算太过出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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