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里的人间百态》
第31节

作者: 寻梦者
收藏本书TXT下载
  科长从我身边经过,跟我打趣道:“你现在体会到审核同事每次验你的件是什么感受了吧!”我就笑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在后台这里,指导着开发商的代办人在录系统,突然听见窗口外边又是传来了一阵吵闹的声音。虽说在我们这样的单位的工作,对于这样的争吵,应该是已经见怪不怪,波澜不惊了。但人都有好奇心,虽说好奇害死猫,但是还是抑制不住内心想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走到事发现场附近的窗口,询问目击全过程的同事。原来是一位融资担保公司的代办人,忘了把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材料给一位抵押人带过来了,结果这位抵押人怒火中烧,一气之下把这位融资担保公司的代办人手里的所有纸质材料都撕得粉碎。这直接就导致这位代理人今天要办理的所有进抵押的业务全都办不了了,他还得挨个的跟人道歉去,需要重新准备合同等材料才能办理业务。
  只见这位代办人,如同霜打了的茄子一般,颓唐的坐在一边,目光麻木且低垂,好像这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他之前经常来,不过大概一周的时间他没来了,直到我发现他一侧的袖子上挂着“孝”字牌,才明白在他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也难怪,平常事事谨慎的他,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估计是最近操持长辈的后事,难怪显得这么的心力交瘁。
  他隶属于的是一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听这个公司的名称就能知道,他们做的业务是抵押反担保的业务。这个业务是最让我头疼的抵押业务了,不信你且听我慢慢道来。

  正常的抵押业务,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两方的业务。但是抵押反担保,实际上是一组三角关系,即抵押人、放款人、担保人三家一起来进行的业务。我真佩服第一个想出这种担保模式的人,简直是天才。向我们登记中心出具抵押人和放款人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人和放款人签署的《保证合同》,抵押人与担保人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抵押人与担保人以及放款人签署的《反担保抵押合同》。

  简单来说,就是抵押人向放款人申请贷款,但是放款人考虑抵押人的信用等级存疑,不想给对方放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担保人出现了,他用自己的公司为抵押人提供担保,从而保证可以正常的给放款人还贷,一旦抵押人赖账,就由担保公司代为还债。由于存在这种情况的出现,所以担保人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抵押权人,一旦抵押人赖账,担保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索赔。
  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像在听天书,我第一次听到也就是这个感觉。而且如果说遇到那种不常见的担保公司,合同我需要逐字逐句的给他捋,看能不能符合我们的登记要求。
  而且最痛苦的是,遇到有问题的地方,想要让他们申请人去更改那些错误的地方,可是他们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我。我也知道他们很多都是千里迢迢的来我市办理抵押登记的,所以要让他们改变错误更是难上加难。唉,到底什么时候不动产登记可以跨省通办啊。

  但是感慨也没有用,错误的地方不符合登记条例的规定,不改没办法登记啊。在这种僵持的局面下,我只能求助现场观众了。那就是让我们负责审核抵押的同事来交涉了。
  不过好在我说的这位担保公司的代办人,他是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常客,他的合同在我们这里也是久经考验的,基本上没有出现过什么错误,而且他平常待人接物也很得体,因此和我们登记中心的同事关系还都挺融洽的。所以看到他在情绪这么低落的时候,固然他有错,但被这样的粗暴辱骂,是不是有些过分了呢?
  但是我转念一想,成年人的世界哪有容易二字啊?社会是残酷的,站在抵押人的角度想,抵押注销手续忘了带,就意味着他今天办不了抵押注销业务了,而后续他的一切规划,也许都会被打乱,我们仅仅是不知道他的故事,所以才不能和他共情。
  这位抵押人还要暴起对着喋喋不休的说些什么话,好在被大厅的保安劝住了。趁这机会,那位担保公司的代理人快步走出了登记大厅。
  又过了几天之后,我又叫到了这位担保公司代理人的抵押反担保的业务。只见他双眼布满血丝,袖子上依旧带着“孝”字牌。但是他的神态,似乎也已经恢复了平常的那副痞气。
  我想安慰他几句,但却欲言又止,仔细想想,还是算了,对他这种性格的人来说,最大的安慰方式,或许就是当作之前什么都没发生过,依旧是如之前一样对他吧!

  结婚半年多,看着我逐渐丰腴的腰身,妻子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唉,你怎么越来越胖了?”
  我笑着说:“据说这叫幸福肥,过得越幸福就越肥。”
  妻子反唇相讥道:“你这叫什么幸福肥,你这明明就叫过劳肥,话说这算不算是工伤啊?”
  其实妻子说的确实有道理,我们这个工作性质,每天早上吃完饭后,没有什么活动量,然后坐在收件窗口上,一坐就是半天,然后又是吃午饭,短暂休息后,又是继续半天的收件。天天这样久坐,不胖应该才是稀罕的事情了吧!
  这时只听妻子又喊道“快来看,你们不动产又上新闻了!”
  “我们这个行业,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次又是出什么事被骂了啊?”我一脸无奈地问道。
  确实是这个道理,我们这个行业,每天都是干的都是普普通通的小事,即使作出一点点的成绩,被报道出来,估计也激不起什么水花。但是我们这个行业一旦捅了什么娄子,总是会被无限放大,不知道是何原因。
  “这次是说有一个老人在某地买了一套房子,然后他的女婿把他的房证偷偷拿走,仿造了一个假证,把真证换走了,把假证留在了老人身边。然后他女婿又找人冒充老人,把这套房子过到了他女婿名下。然后又用这处不动产在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来老人用这个假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结果被发现这是假证,被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收了。老人一怒之下,把不动产登记中心告了,要求把房子恢复到他的名下,同时要就进行赔偿。现在这个案子还在审理过程中,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这个案子让我想到了之前我遇到的那个伪造材料办理委托公证书的事件(详见第16章《造假》),我又回忆起了那天的经历。
  妻子追问道:“如果说把假证放在你的面前,你能辨出来真假吗?”
  我说:“应该不会有人那么大胆的人吧!这就像是拿假钱去银行存钱,自取其辱。”
  结果话音刚落,第二天,我遇到一个前来办理换证业务的申请人,他所拿的产权证,就是一眼假的西贝货。
  我没有跟他多说什么,只是轻声的说了句:“这个产权证我看着有点儿问题,我就把这个证留下来,不给你了啊!”
  那个申请人到我这个话,一时间面部表情有些丰富,有沮丧,有无奈,但似乎也有点释然。但毕竟他对我所说的话的意思心知肚明,只见他尴尬的笑了笑,点点头,然后收拾好自己的其他东西,悻悻而退。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