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这人吧,没啥追求,只要有吃有喝有玩就行。
至于我家谁来执掌皇权,我才懒得理。
日期:2012-03-28 16:57:09
然而,我不想做皇帝,不等于别人认同我的自知。
这不,我平生第二尊崇的老师赵高,接到我父皇的命令时,当即习惯性地满口应承:
是,是,是。奴才照办!
可他一转身,那颗爱想破事的大脑袋,就不由自主地高速运转起来:
陛下,你是选中大公子扶苏做二世皇帝呀。
嗯,大公子确实堪称二世皇帝的最佳人选。
他为人宽厚,也有能力,深得皇族成员和在职文官武将的拥戴。
拥戴他的人真不少,比如总理李斯,要员蒙毅,守边大将蒙恬……
一想到蒙恬,赵高立刻转念:
大事不妙,这蒙家兄弟,可是我的冤家对头喔。
如果扶苏接了始皇帝的班,一朝天子一朝臣,他铁定会重用与他关系特别友好的官员,比如蒙家兄弟。
哦,不行,如果听任我的政敌掌权拿到施刀令牌,还会有我的好果子吃吗?
按理,兄弟俩的人品,不至于一阔就翻脸。
可是,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日期:2012-03-28 20:24:41
4.陈年旧账
一个要么呆在宫内要么守在皇帝身边的宦官,跟无缘进入内宫的文武官员,本应是井水犯不了河水的两类人。
近乎绝缘的他们,怎么沾上边结下不解之恨的呢?
我们就听听赵高老师的说法吧:
不知何故,蒙恬、蒙毅兄弟,从第一次面圣开始,就受到我现在的顶头上司始皇帝的长期信任和尊重。
所以,他任命蒙恬担任二十万守边大军的司令员,而让蒙毅在中央政府之中参与所有大小事务的决策。
这兄弟俩,虽然没有担任我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荣誉职务,但是,因为领袖的垂青,放眼满朝文武,上至政务总理,下到监察总长,竟然无一人敢与蒙家争锋。
而我赵某人,就没有蒙家兄弟那么幸运了。
大约六岁那年,因战乱连年,家里断炊,父母不忍见我活活饿死,送我进秦宫当宦官,也就是服务员。
虽说当时,无罪之人当宦官,不用阉割。但是,离开父母总是令我伤心的事情,何况还不是体面离开。
想到这点我就来气。
大家都是两只眼睛四条腿的高等动物,凭什么他蒙家兄弟那样风光无限,我就活该喝水都塞牙!
保管寒不能当衣穿饿不能当饭吃的帝印,让我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生怕不小心给弄丢。
在如今这个年头,丢掉皇帝大爷的破官印,无异于耍脱头上这颗吃饭的家伙。
而项上这颗东西,是不可再生资源。
像孙猴子那样顶着七十二颗脑袋的情况,代表的绝不是真实,而是人们的希望与幻想。
你们说,我不十万分地小心谨慎行么?
而且,刚进宫的时候,我连保管这方死印章的资格都没有,成天拿个小刷子,与臭不可闻的大马桶青春做伴。
但是,我这人,有个优点,就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养成了绝不服输永不回头的脾气。
说得好听点,叫做有骨气。
唉,人活着,不能有傲气,却不能没有骨气。
骨气,是人们锐意进取的不竭动力!
所以,面对臭不可闻的马桶,年少的我暗暗定了自家的人生理想:要做一个有骨气的成功宦官!
穷人的孩子早熟,大概就这意思吧。
日期:2012-03-28 20:26:53
我朝开国之初,在始皇帝与司法总长李斯共同倡导的高压政策之下,形成了重法治的社会风气。
年少的我,寻思:
顶头上司,不是在法治建设的路上高歌猛进吗?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为了追求进步,我从精通现行法律法规起步吧。
打那以后,在保质保量完成刷洗马桶工作的同时,偷偷学习刑法知识,成为我唯一的业余爱好。
有一天,夕阳西下,我在卧室内窗户前翻看记载典型刑事案例的竹简。
我的脑海,全被案件事实和相应的律条适用填满。我边看边琢磨,忘记了周遭的一切。
意外发生,我被大惊小怪的垂直领导抓了现形。
领导一脸醋酸味,立马上报宦官头子:
赵高竟敢躲懒,偷学刑法,不务正业!
头儿大发雷霆,准备公开惩罚我,借以警告其他宦官专心本职工作,服从组织需要。
值得庆幸的是,这事儿,很快传进时任司法总长李斯的耳朵里。
李斯感到不可思议的是:
一个五大三粗的青年宦官,怎会对国法,抱有如此浓厚的兴趣?
为了查明真相,李斯接见了我。
接见期间,通过反复考问,李斯发现,我对现行刑法了如指掌。
这,令他非常惊讶,十分满意。
他认为,作为一个太监,能有这样的刑法造诣,实属不易,人才难得,就向始皇帝推荐我。
宫中,竟有这么一个自觉学法的好宦官!
始皇帝听说以后,既感意外,又感欣慰。
他判定我是宦官中的后起之秀,值得给予鼓励,就升我做管理皇宫车马仪仗的中车府令。
杂草铲除要趁早,孩子教育要从小。故他又安排勤奋的我兼任小公子赢胡亥的刑法老师。
始皇帝坚信,在我的熏陶下,他的宝贝小儿子一定能拙壮成长。
然而,升职太快,让我犯下常人易犯的得意忘形毛病。
曾经,其他宦官瞧不起我,动不动就给我脸色看。如今风水轮流转,可轮到我还他们以颜色的时候了。
对于皇帝、皇子皇孙和政府要员、守边大将,我是人家指向东我绝不敢蹦到西的哈巴狗。
对那帮宦官同类,我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久而久之,同类见到我,就好像老鼠见了公猫一样。
每当看见曾经趾高气扬的他们如今远避的身影,我就会快乐地哼起胜利小调。
做人上人的滋味,真的很好。
日期:2012-03-28 20:28:29
可是,上帝要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不知是哪个混蛋西方人发明的这句话。
反正,倒霉的我,很快就应验了这个理。
不久,我酒喝得有些高,误入皇帝和高干共商国是的禁地,当场就被宫中卫兵扭送至始皇帝办公室。
那一刻,始皇帝看我的眼神,好像在说:
小子,听说,你平时在宫内比螃蟹还横行,我今天就要让你牢牢记住,在宫中,谁才是真正的老大!
他指派亲信蒙毅审讯我。
我寻思:
好汉不吃眼前亏,若和皇帝、要员硬顶,好比鸡蛋碰石头,我赵某人只有死路一条。
大虫不吃伏肉。如果我认罪服罚的态度好,蒙毅总会本着坦白从宽的原则,高抬贵手,饶我不死吧。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男子汉大丈夫,要能屈能伸敢当缩头乌龟才行啊。
于是,我向审判台上正襟危坐的蒙毅,如实交待自家无意间酿成的犯罪事实。
但是,经过初审,尽管我非常配合审讯工作,可恶的蒙毅,执意要判我死刑。
原来,在他眼里,我连一只小小的蚂蚁都不如,踩死都不会引起人们的同情。
听到蒙毅宣判的那一刻,我的心,犹如在寒冬腊月间陡然掉进冰窟窿里一样。
那一刻,我发誓:
如果苍天有眼,让我活着走出咸阳看守所,不把蒙毅灰飞烟灭,我就,是狗不是人!
生死关头,好人李斯,又拉了我一把。
当然,他的举动,一则是因我平时对他毕恭毕敬,二则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三则是我不算无能。
总之,李斯伸出了友谊之手。
他在死刑复核时,表示异议,理由是:
赵高这奴才,一是办事灵活能力较强,二是向来谨慎尊重领导,三是本次事件纯属意外。
所以,李斯向始皇帝提议:
给他一个教训,就可以了。
留下他的贱命,为陛下戴罪立功吧。
始皇帝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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