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吞万里—刘裕评传》
第11节

作者: 总老师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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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汉实行的征兵,与今天有几分类似,是“普遍义务兵役制”,凡年满二十三岁的成年男子,都要服两年的兵役。这两年兵役也有区分的,第一年担任郡国的地方部队,这一年任务除了客串丨警丨察,维持地方治安外,还相当于干一年的实习兵,象今天的大学一样,实习军校也是分专业的,有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士(水兵)三种,每年到秋天的时候,进行毕业考试,称作“都试”。第二年从地方毕业,转为中央军,或卫戍京师,或驻守边境。不过这个顺序并不是固定的,假如遇上大规模战争,国家也会临时大批征召士兵,不受两年服役期的限制。显然,这一套制度要能够有效实行,中央政府必须强而有力,统有完善的地方各级政府,国家能够有效的掌握户口。

  后来王莽篡位,光武中兴,天下经过十多年的混战后重归一统,东汉王朝建立。因为在王莽当政期间,有不少地方武官利用秋天“都试”的机会起兵(如西汉居摄二年,即公元7年,东郡太守翟义与郡都尉刘宁等借地方兵集中都试之机起兵反莽),必须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由于经历了战乱,国家的经济状况不容乐观,也需要休养生息,在以上两个因素的推动下,光武帝刘秀对原来的兵制进行了调整,其目标:大力压缩地方部队,只保留中央军,强干弱枝。建武六年(公元30年),撤销了各地的武装部,“诏罢郡国都尉,并职太守”,建武七年(公元31年),又取消了地方的实习兵,“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既然没了考生,考试自然就变得不必要了,因此“都试”也就跟着一起取消,地方武官挟兵造反的可能性在相当一个历史时期内被消除了。

  没有地方部队,地方的社会秩序如何维持,发生骚乱怎么办?刘秀采取的方案是,对豪强地主发展自己的私人武装采取默许和纵容的态度,让他们来顶替地方军。今天西方各国政府,倘若感到钱不够花,想要削减政府开支时,最常用的一招就是将国有企业私有化,而刘秀也正是这样干的。大概在光武帝看来,豪强地主与东汉帝国政府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由他们从自己的依附农民中组织部曲私兵,不但可以代替地方部队,为国家省一大笔钱,而且因为他们每支的规模都很小,毛毛虫掀不起大浪,也比原来的地方部队安全。

  但从长远来看,刘秀的改制给将来造成了很多不利影响。一方面,因为取消了实习期,中央军士兵未经培训就上岗,职业技能没法不下降。这一点在刘秀时代还看不出来,因为那时的汉军将士都是追随光武打天下的百战劲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央军的虚弱将越来越明显;另一方面,豪强地主的私人武装因不受服役期的限制,其经验技能的积累往往胜过正规军,又由于在冷兵器时代,武器的作战效能和价格的落差都是比较小的,导致政府军的装备通常也不优于私人武装,官兵对私兵的优势逐渐丧失,为即将到来的军阀割据奠定了物质基础。

  日期:2010-03-17 07:19:19
  元显扩军下
  到了东汉末年,在“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口号声中,东汉中央政府的威信与军力一起扫地,中央军的无能让私人武装获得了急剧发展的机会,例如我们熟悉的曹操、刘备、孙坚等人的初始军力都是私人组建的,非国家的编制军队。当这些私人武装升级为军阀集团后,尽管他们往往已拥有了合法的官爵职位,控制着大片的州郡土地,但已无法按照原有的征兵制度为自己征募兵员了。这是因为天下分崩,兵连祸结,导致人口锐减不说,剩余的百姓也往往不入坞堡,便成流民,都不在原来的地方了,原先合法的基层政府机构,什么乡镇村社居委会之类的,全都消失无踪,你想这兵还怎么征?

  我们假想一下,比如说某一天,兖州牧要征兵,他先去市政府调查户籍资料,查得XX村还有XX名男丁今年该服役了,好,发份通知下去,让他们赶快来报到。
  什么,通知发给谁?这么笨啊,不会发给乡官吗?
  什么,那疙瘩没乡官?发给亭长吧。
  那疙瘩没亭长?那发给里正吧。
  那疙瘩也没里正?这…这…(头风犯了,晕倒中…)

  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大不了下一次基层,为征兵处的干部做做表率。可当苏醒过来的曹州牧亲自到XX村一看,得,从村头到村尾,站着喘气的一个没见着,躺着不喘气的倒是有不少。曹领导郁闷到了家,心中慨叹,几句传颂千古的诗句脱口而出:“…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余一,念之断人肠。”(上边这一段是虾扯蛋,不用当真,不过在下怀疑,曹公难过的主要原因是这种局面害得他征兵征税太困难,因为这种惨状的形成,他自己也“功不可没”)

  但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吧,何况还是孟德公这样的聪明人。资源不足,就要加强对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一项重大改革,世兵制的一种,军户制便就这样应运而生了。军户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原先私兵的放大与规范化。当年豪强地主们在组建私兵的时候,不可能象政府那样去按户籍抽丁,都是从亲戚、家仆、依附佃户中招人手,彼此之间一般有较亲密的关系,比较容易上下一心。士兵是由依附民、家仆等组成,往往全家都附属于兵主,他们一般不容易叛降或逃亡。对于乱世军阀来说,这些优点都是非常可贵的,而且有战斗经验的老兵,是军阀们的宝贵财富,也不容流失。于是,以曹操为代表的军阀先进分子,便纷纷执行了“兵农分离”政策,将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专门提出来,组成军户,实行军事化的集中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解除了他们的徭役和赋税负担,专职当兵。平民一旦加入军户,除非有最高领导的特批,永远不能脱籍,任职终身,父死子继。

  出于保持军户战斗力的考虑,军阀们对军户的个人问题都非常关心,总会想方设法给他们找个老婆成个家,这样做有三大好处:一、体现领导对军户士兵的关怀,有助于提升士气;二、让军户生下小军户,保持军户的人数稳定,也就是保证了稳定的兵源;三、军户士兵有了妻儿,领导手中也就有了人质,可以防止士兵叛逃,反正你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庙。从另一方面看,当时的平民加入军户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战乱时代,军队作为有严密组织的武装集团,其生存下去的机率远高于没有自卫能力的自耕农,衣食可以维持温饱,还可以有个家,虽然不得自由,但对于灾难深重的乱世民来说,这些条件已经够优越的了。

  要在乱世称雄,光“足兵”是不够的,还得“足食”,屯田政策因此出台。战乱时代,自耕农为了躲避战祸而大量逃亡成为流民,使得大片良田化为荒地无人耕种,而大批流民却无地可耕。以曹操为代表的一些军阀开始将控制的荒地改建成大型的国有农场,吸引流民前来耕种。管理部门为流民们提供安全保障和基本的农具、种子等生产资料,并且不用服役,只要安心种田,但要按50%--60%的高税率交租纳粮。这样屯田户就出现了,它与军户相辅相成,如同双臂,共同支撑起曹、孙等成功集团的天下。

  经过这样的改革,在国家的户籍资料上,平民被划分成了三大部份,各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军户,世袭军队,不用交税和服徭役;二、屯田户,国有农奴,不用服兵役和徭役,但要承担极重的租税;三、郡县民,即原有的自耕农与手工业者,他们需承担徭役和交纳较轻的税(10%左右),在紧急状态下也要服兵役,补充军户的不足。按经济学的观点来看,社会分工越细,则总的生产效率一般也就越高,故而这个制度在创立之初是行之有效的,军户的社会地位在三者之中还有些偏上,其士兵也是比较有战斗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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