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的罗曼史——一个充满争议的帝王奋斗史》
第3节

作者: 我是愤怒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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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直是当时著名的清官,因此刘宏为了他特别挥泪跳楼大甩卖,只收他三百万钱,让他做钜鹿郡的太守。司马直大概感觉这属于强买强卖,所以找出种种理由不去上任。在被刘宏拒绝后,他给刘宏发了封电子邮件,大力抨击时弊,然后服毒自杀了。
  刘宏还是有良知的,他听说司马直死了,也掉下了眼泪,拉着一个太监的手不断地说:“三百万钱啊!没了……。”
  刘宏买卖做的好,自然生活品味随之提高。于是,他四处强征土地,并花大价钱到处建造宫舍;他四处存钱,将钱放在值得自己放心的地方;他修建了“洗浴中心”,并征集14—18周岁的少女和他一起裸泳,在后宫掀起了一股裸泳健身的热潮;他在皇宫搭建摄影棚,形成一个虚拟的街道,并将宫女、太监们培训成专业演员,饰演各种市井人流,而他穿梭其中,不亦乐乎。

  日期:2012-02-11 17:53:57
  三、这个时代
  刘宏绝不满足,绝不。
  他主张长线经营、多线发展的整体经营战略没有变。于是他发明了一个又一个的好点子来为自己开辟新的市场。
  例如:他以要造宫殿、铜人为由,向各地征卖木材等建筑材料。然而当各地将这些材料运到京城的时候,他却说这些都是假冒伪劣产品,还慷慨激昂地宣布自己绝不搞豆腐渣工程,于是将所有材料以十分之一的价钱收购。材料有了,他可不急着造宫殿,而是又将这些材料以原来的额定价钱再卖回到各州郡的收购商手中。当各地征集了这些材料再次送到京师的时候,他依然说这些都是残次品,低价收购,然后再高价卖回去……。堆积如山的木材都腐烂了,宫殿连一块砖都没砌,但刘宏的建筑公司却赚回了几个宫殿的钱。

  刘宏此时十分陶醉,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如此具有商业头脑。于是他没有停步,而是大刀阔斧地开始增加赋税。增加赋税?上帝!他制造的贪官们几乎要将老百姓的最后一滴血也榨的干净,此时他还要增加赋税。我不愿用过多的笔触写百姓们活的多么痛苦,他们是多么的水深火热以及生不如死,我只想说,刘备就生活在这个时代。
  日期:2012-02-11 17:55:30
  四、少年刘备
  刘备从小就知道自己不是凡人,这不仅是因为自己的血统,更因为自己的智慧。他总是感觉,自己周围的小朋友们都傻啦吧唧的,天生一副奴隶命,而自己每次照镜子都会吓自己一跳:“我靠!这不刘备吗?”
  没错,就是刘备。

  刘备,字玄德。生于公元161年,卒于公元223年,终年63岁。他自认为活的并不短。
  刘备的相貌很奇特,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一对招风的大耳朵,1米78的身高,一对长胳膊。在封建社会,人们认为这是福相,是大富大贵的长法,按照他们的审美观,刘德华大概会被评价为十分猥琐的家伙。但有人说刘备的耳垂能垂到肩膀上,双臂能垂到膝盖,这就明显不靠谱了。我很钦佩他们的想象力,但他们所描述的,大概是还没进化完全的刘备,我现在讲的这个,是进化成功后的,请读者不要混淆。

  除了长相奇特,刘备还有很多与众不同的地方。中国人似乎十分喜欢这样,一个人有了成就,那么他一定从小就与众不同,光是长相和性格与众不同还不够,还要在他出生的时候刮风下雨打闪电;或者是满屋子的红光蓝光五彩光,跟开演唱会一样;要么就是妈妈和某种外太空生命结合后才有的他,和某种禽兽结合才有的他、和梦里的某种神仙结合才有的他,更夸张的是干脆不结合,只喝了口水、打了个嚏喷或是扭了下腰就有了他,总之没有他父亲什么事。刘备很幸运,他是父母通过正常的结合而降生的。

  我们接着说刘备与众不同的地方。虽然出生的时候没有打雷下雨或是发生第三类接触,但刘备的童年确实有些与众不同。相比其他君王的传说,刘备的显得更朴实、可信一点。
  刘备的家里不富裕,但也还不至于吃不上溜,所以刘备的内心里并不自卑,但也绝对不满足。刘备家跟前有一株桑树,这桑树不仅长的高大,而且形状与众不同,像一个大伞一样罩在那里。村里的人乘凉闲聊或是路过的时候,经常说这树不是凡树,也有的说这大树庇护的人家一定会出现“贵人”,贵人也就是富贵的人,有成就的人,不是皇帝的小老婆。也忘记了是什么时候,涿县的一个善于看风水的叫李定的人鬼使神差地走到了刘备家附近,看到了这一株大桑树,就到处跟人家说,这树庇护的人家,一定要出贵人的。

  刘备喜欢别人这么说,每当别人谈及这棵怪树,刘备都在内心暗暗发笑,“这是当然的,贵人就是我,我就是贵人。”其实其他村民也这么认为。
  据说刘备开裆裤还没换下来的时候,就跟孩子们在这大树下玩耍,他挺着小鸡鸡一脸霸气地对同宗和同乡的孩子们说:“吾必当乘此羽葆盖车。”其他的孩子都俯身下拜。刘备的叔父看见了,急忙呵斥刘备:“汝勿妄语,吾灭门也!”羽葆盖车是皇帝才能乘坐的华盖车,小孩子童言无忌,居然说了出来,怪不得吓坏了大人。但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少年的刘备,就已经引起了家族和世人的注意。

  和曹操不同,刘备不爱读书。
  曹操是个真正的文人,他喜欢读书。兵书、史书、诗歌……他都喜欢。他甚至曾经做过两、三年的隐士,过着“春夏习读书传,秋冬狩猎”的隐居生活。这样的生活对人是有好处的,尤其是对像曹操这样有志向的人来说。而刘备先生呢?相比古代汉语,他更喜欢名牌服装和良犬宝马,这就像一些不爱学习的学生,喜欢穿着奢侈品牌开着跑车到处闲逛一样。以刘备的家庭条件来说,这样的生活态度未免有些不够认真,但他很看得开,“形象对人来说很重要!”刘备说“你的名牌上衣能够说明你是否专业;你的车子(宝马)能够证明你是否有实力;而你的消费态度,则能够说明你是否自信。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我们更要重视自己的仪表仪容,因为……毕竟……我想我说的已经够多了。”

  但有一点他和曹操很相像。那就是——他们都喜欢音乐。
  我猜想,曹操大概十分喜欢古典音乐,而刘备也许更钟情于摇滚乐。但就算是在音乐方面,刘备也远不及曹操,因为同作为喜欢音乐的人来说,刘备只是一个爱听音乐的年轻人,撑死了也就算是某乐队的铁杆粉丝什么的。而曹操则被人评为是音乐造诣和蔡邕、桓谭不相上下的人物。如此说来,千古帝王曹操(虽然曹操生前没有称帝)很有可能还是一位音乐家,纵观他留下的诗作,大多是以汉乐府的曲调写的,换言之,他的诗歌都是可以演唱的,而且还可以以乐府的曲调来伴奏,所以我从不排除曹操也许在隐居的那段时间里一直作为一个填词人、乐评人的角色,而徜徉在艺术的天空里……

  (画外音:嗯……刘备的罗曼史啊!不是曹操的。喜欢曹操回头再写一本。)
  好,我们接着说刘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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