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圣诞:留学新西兰的男生女生们》
第16节

作者: 奚蒙蒙 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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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son就是找不到工作的正品研究生。Jacky所以称其为看门猪,是觉得Jason还不具备看门狗的灵气。看门猪每天把看着厨房视为大事,把看着厕所视为小事,可是每次他出门去跳蚤市场捞便宜货时,Jacky都会赌气地把个厨房闹腾个底朝天。还故意把他家贴在冰箱上一些小玩物顺手扔进垃圾袋里出气。
  对于房东Jason和房客Jacky之间的矛盾露露早有所闻,有时是她还趴在粉红色柔软大床上,在透过橘红色窗帘射进那缕金色阳光下尽情网上冲浪工夫,就听见Jacky跟Jason两个站在厨房里或厕所门口为鸡毛蒜皮吵吵嚷嚷。那时,她一副二战之初美国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虽然她听到上海房东规定广东小房客每两天做一次饭、洗澡不得超过15分钟、房间噪音要控制在多少分贝以下,等等等等,觉得是够苛刻了,虽然她亲眼看见上海房东一张纸条贴厕所门上:请Jacky上厕所注意不要把小便拉到便池边上,觉得是那么好笑。而这慵懒广东小房客给她的感觉,也不比起初对自己殷勤有加上海房东好到哪儿去,所以她一直严守中立,直到珍珠港受袭那一天,她才意识到事已关己再也不能高高挂起了。

  不过那天首先还是露露的过失,在此之前,上海房东一家人始终盯住露露腰包对其笑脸相迎的,何况露露不是凑着和房东一桌儿吃饭(格外付钱),就是开着甲壳虫到华人餐馆里就餐的。
  谁知那天她居然心血来潮,跟广东小男孩借了锅,像广东人样子玩起煲汤了。超市里买来一大堆的材料,煲了个什么雪耳香菇猪手养颜汤。她把干雪耳、香菇、胡萝卜、猪手、姜片、盐之类,按量煲进锅里,就上楼跟妈妈煲电话粥去了,谁知煲着这锅粥竟忘了那锅汤,当上海男人大呼小叫冲到楼上喊她时,她“啪”地挂了电话,奔到厨房,只见一片黑烟升腾——那漆黑锅子已经在炉子上嘎嘎作响了。

  可怜露露操着刷子在锅底胡刷乱刮的时候,妈妈越洋电话又追了上来。
  “喂,我是她房东。”露露听见上海男人冲着电话愤声大叫:“你女儿差点把我这房子都烧了啊,咳,真烧了,你们再牛也得赔我这栋房子呀!”
  妈妈的电话对露露是强有力声援,是精神上雪中送炭,她完全可以猜想电话那边一定说:“房子算什么啊,不就是钱嘛。我们家宝贝露露呢……”
  妈妈说话的格调,是她面对别人每感怯懦时撑天的柱子。
  女儿作为房客,从此与房东有许多或明或暗的战事。
  《夏天的圣诞》第二部分

  浩然这种人,命运往往只有两种(1)
  浩然这种人,命运往往只有两种,要么轰轰烈烈走完一生,要么因不屑于小事而永远碌碌无为
  浩然是山东人。从有生命的日子开始,浩然就一路荆棘,不见鲜花。浩然自认是干大事的,而这种人命运往往只有两种,要么轰轰烈烈走完一生,要么不屑小事碌碌无为。懂事以来萎靡不振的日子,使他觉得绝不是计划生育而是他剥夺了父母生养其他孩子的权利,而那些孩子可能才是适合生存的。他时常忘记自己长得很帅,因为有人说——他也相信——一个男人光是长得帅,除了做鸭别无他用。

  曾有人对他说:“喂,长这么帅,给你介绍个澳洲富婆吧,华裔,语言沟通没问题的。”并说富婆看了他照片,就或暗或明表示要包养他。马天曾开玩笑说:“耗子,你真是有魅力啊,估计太监看了你都有感觉!”
  他从此厌恶富婆。
  他原先对钱没什么概念,对钱有概念是在被骗钱之后。
  无论在新加坡还是在奥克兰,他都有一群猪朋狗友,腻在一起,成了一个圈子。浩然并不喜欢这个圈子,这个圈子人实在太滥:只要混在圈子里,男的身边总围着香艳美女,混不出名堂还一身牛脾气,似乎美女们要跟猪头一夜情还得排队呢。女人呢也不是省油灯,觉得抽烟不够女人味,就吸大麻,真拿冰毒给她们,又没那个胆量吸了;自以为貌若天仙,可若从酒吧单个拎出来,拿水龙头把妆冲净,真是比母猪还难看;可她们偏就把身子当成一道叫“随便”的菜,哪怕给双拖鞋也跟你去开房。

  圈子里有谁向他借钱,他随便就答应了,直到发现受了骗——他总是被人骗,却从不去骗别人——他没有钱,却在刚到新西兰时被所谓朋友永远“借”去1000新币!所以马天跟他借钱时,浩然已经学会斩钉截铁地拒绝。
  无聊日子里,他常常一个人开着那黑色性感Prelude——他也不知道在众多车款里,为什么偏选了这部Prelude。它既不惹眼,也不算贵,当然也不算便宜,可就一眼看上它,而且一坐上去,特有一种想要占有它的感觉。现在,他开着它,到鸭子湖畔给鸭子喂面包。他坐在水边,羡慕鱼儿在清澈湖底自有一个美妙世界,它们栖息卵石上,就和他每次厌倦周遭纷扰,缩回自己的小天地里一样。他觉得跟男人谈女人戴什么样胸罩实在腻烦,又不喜欢腻在床上学雅思,所以才来到这鸭子湖畔。他感到只有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才能找到自己。偶尔,他也会考虑自己的将来。唉,没有什么技能,也没长骗人的嘴!不知不觉,已经花了一年时间断断续续思考这个问题。他发现,没有结论其实就是结论。

  在没有结论的日子里,他结识了她。
  男人最容易忘记的就是酒吧里的女孩,可是她的出现,就像错字出现在一篇文笔流畅却无标点的文章里,让他格外留意。本来他对这个额前飘着刘海儿姑娘并没有太多好感,不过她一边跟男人猜拳,一边把修长的腿搭在酒吧椅上,大声放肆和男人们争论,给他留下有趣印象。他觉得她歇斯底里就像希特勒在做富煽动性演讲。他对女人并不随便,却闪出要找机会和她聊聊的念头。

  有一天他故意坐到她身后,不过鬼胎好像早被对手识破。
  左鸣满不在乎把身子朝他侧过去,跷起脚尖不经意蹭在他毛边窄裤上。他没去掸落那窄裤上灰尘,借助灯光瞧眼她长及肩胛的黑发、遮眉刘海儿,当目光落在她那极长好看的眼角时,眼球仿佛被万能胶水沾在了那儿!她很得意地抚抚发梢,一抬头,正好撞上他的目光。他不好意思了,赶紧把目光移开,不知是被她吐出ESSE(爱喜)烟圈熏的还是被霓虹灯照的,竟然流出泪水。

  “老兄,借根烟。”她倒倒自己空烟盒。
  “成,不过我这不是Light(轻)的啊。”为了表示他对她了解,他说。
  “知道,丫,Light的多没劲嗄!”
  “你山东人吗?”
  “否。”
  若不是她身体发育得那么女人味,他真以为是在跟一爷们说话。他望着她眼睛里闪烁着的奇特光芒,这光芒恰恰遮盖了脸型过于标致而显出的平淡。她总能把低俗动作做得那么高雅。她的眼神,分明是风情万种妖娆惹人那种。

  他本来只想把她当知己朋友的,可她却在两人面前搬来座天平,两边分装着友谊和欲念,她把欲念砝码越加越重。连他自己也昏了头,感动得就像文学青年遇见欣赏自己的大作家一样,凑近着她,恭维着她。
  他是很久以后才知道她名字的,而且老是记不住。
  他常像个孩子被她从外面拉进酒吧——离开新加坡他已经不习惯玛格丽特酒吧里灯红酒绿的迷惘,他已经够迷惘了,不想更迷惘——她太光彩照人,他不情愿被她牵着走,可是他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手,喜欢被她那只手牵着,仿佛这种刺激不亚于狂欢、亲吻,甚至偷欢。
  那种满足就如情窦初开少年在庄严肃穆教堂里牵了心爱女孩的手。
  他低着头,一路上尽看见她和猛男打招呼。那些男人露出他看不惯的狰狞表情。他在酒吧里找不到熟悉声音,就像当年他在幼儿园不愿意和周围的小朋友说话那样,使他又快乐又孤独。

  灯光下每个女人看上去都异常美丽。她们的背影散发着比面目、眉眼还奇妙的吸引力。可他只跟她待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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