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埃及、巴比伦一直到黑洞——探求中华文明的起源》
第13节作者:
kabadis 日期:2011-07-11 13: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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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西亚、北非以及古希腊神话中则有很多情节完整并曲折的爱情神话。神灵之间的爱情哀婉动人,充满了坚贞、背叛、妒忌、报复、斗争......弥漫着强烈的荷尔蒙气息,大胆而热烈,而且不乏露骨的性描写。
爱情与性从来没有分离。(对比起来有意思,中国人的传统意识里,常常会把爱情与性相分离。)
在苏美尔关于乌鲁克统治者比尔伽美斯的神话中,女神伊南娜一见到年轻帅气的比尔伽美斯,就产生强烈冲动,要跟他打枪战。遭到拒绝后,女神伊南娜欲火中烧兼怒火中烧,开始报复......
中国的祖先崇拜传统,加强了对血缘伦理的强调,制约了泛滥的情爱联想。中国文化深信夫妇之道始于衽席,男女之别也受到了后世儒家的特别重视。
爱情神话的不同,反应的是文化的差异。
在古代两河流域流行爱神伊什塔尔崇拜,神庙中设置有神妓——她们为神庙带来了滚滚财源。
在古巴比伦史诗《吉尔加美什史诗》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吉尔加美什总是热衷于夺取“初夜权”,在他的统治下的人们要结婚,新娘子都得让他先睡一睡。为了缓解民众的压力,诸神创造了一个强壮的怪物“恩奇都”来对付吉尔伽美什。没想到“恩奇都”先栽在了神妓的裆下。因为恩奇都有一个可爱的缺点——热爱动物,经常破坏猎人的陷阱等设施,引起了猎人的不满。一名猎人就从爱神庙中挑选了一个妓女做肉弹,对付怪物恩奇都。这名妓女迎合了恩奇都那火一样的欲望,他们在一起一直睡了六天六夜,……最后恩奇都就变得很虚弱了……
据推测,神妓的概念可能与爱神伊什塔尔的性格特点一致,她的性格体现在性快乐方面,而且她常常利用男人与性来达到某种目标。
巴比伦“新年节”,国王要和女祭司交媾以保证万物繁殖。
性,被赋予了宗教含义。
日期:2011-07-11 1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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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古巴比伦时期,就盛行一种奇异的风俗,可以称为坐庙礼——女子必须以神圣的名义出售“处女作”(也可能是“一夜权”)。希罗多德在《历史》中对此有过记述。
巴比伦的每一名女子,在一生之中必须到爱神的神庙行一次坐庙礼,在那里和一个不相识的男子交媾。
女子在神庙内选好一个位子坐下,然后就不能离开,直到一个不相识的男人看中她,把一枚银市抛向她的膝头,并说以爱神的名字祝福,表示要和她战斗。银币的大小多少并无关系,它代表了神圣的名义,女子对此不能拒绝,否则便违犯了神的律条。然后他们在神殿外面开战,在女神面前完成了任务,她就可以回家了。
从此以后,不论你出多少钱,便再也不能得到她。
那些身材相貌俱佳的妇女很快便可以回去,但是那些外表较差的必须要等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履行神圣的规定,有些人不得不在神殿的圣域内等上三、四年。
按理说,根深蒂固的宗教文化是原文明的重要支柱,如果要论文明传播,它一定是会被传播的。如果说中国人是巴比伦人的后裔,或者说中国文化承袭自巴比伦文明,可如此重口味的显著风俗怎么就没传到中国来呢?汗......
希罗多德说在赛浦路斯的某些地方也可以看到相似的风俗。在希腊、中近东一带到处都是爱神的神庙,做妓女是对女神的奉献。淫乱的现象很普遍。希罗多德还讲到,波斯人非常热衷于学习奢华享乐方面的新鲜玩意儿,他们从希腊人那里学会了鸡奸。根据《圣经》记载,中东的索多玛人,就流行鸡奸,结果索多玛城被上帝用TNT焚毁。可见从希腊半岛、塞浦路斯、小亚细亚一直到当时的中东,淫靡之风盛行。这是因为人种、饮食还是文化、历史风俗?
现在来看“摩西十诫”,确有其历史原因。
中国没有出现过超自然的宗教神灵不断派遣的使者,没有神灵跟中国人签订霸王条款,没听说哪位神灵很笨拙地假手第三者传下什么文书,那仁慈的至高神也没有通过屠城灭族的血腥手段来中国进行道德教导。
这与中东一直到欧洲的传统都不同。
中国的礼制自然地抑制了原始淫靡之风的盛行。起到了西方宗教传统的同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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