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朝的那些事》
第47节

作者: 月明羌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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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人们胜利脱离魔窟后,必然是只能靠投亲靠友才能活下去,这样,“缉捕逃人法”就涉及到两个犯罪主体-----逃人及收留逃人的窝主。
  在“缉捕逃人法”中,逃人是作为旗人的“特殊财产”出现在法律的客体中的,旗人们当然不会让自己的财产蒙受重大损失。所以,“缉捕逃人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在案件判决量刑时,薄惩逃人、重治窝主。
  逃人第一次逃被抓,第二次逃被抓,都是被暴打一顿鞭子后发还原主,继续接受劳改,直到第三次逃被抓,才是被处以绞刑;而窝主则是一旦牵连被抓,废话不说,直接砍头,并且不但窝主本人被杀,窝主的一家及左邻右舍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牵连,接受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

  但即使这样,逃人的数量还是有增无减,因此,新政府就把缉拿逃人作为本届政府施政的第一要务。不但在中央专门设立兵部督捕侍郎负责逃人的追捕审理,而且在地方也把缉捕逃人作为地方官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
  在这种“高压政策”下,数万逃人的背后必然会牵扯出数十万的窝主。数十万汉人血泪交加的痛苦,与征服者为所欲为的得意,形成了清初一道“沉重”的风景线。
  逃人与窝主的痛苦,也深深刺痛新政府中汉族官员的心。血浓于水的民族情给了这些汉官为民鼓与呼的勇气。他们不断长篇累牍地上书,向摄政王多尔衮倾诉汉族百姓的心声,希望新政府能“以人为本”,适当减轻逃人法的惩罚标准。
  但所有的上书最终换来了多尔衮一通怒气冲冲的斥责:
  “你们这些汉官,就知道对逃人一事各执偏见,全然不知国家的大政方针,汉人奴隶为旗人干活受累,流的不过是汗,而旗人为国打仗牺牲,那流的是血,拼的是命!”

  “没有汉人奴隶为旗人干活,那有旗人为你们玩命,当年老朱家的王爷们鱼肉百姓时,何曾见你们打抱不平;当年李自成杀人放火时,何曾见你们出手相助。正是我们旗人来了,才改变了这一切,为你们广大的汉族百姓带来了生活安宁。人,贵在知足,贵在感恩!”
  发过脾气后,“缉捕逃人法”依然“我行我素”,接下来,又有更多的逃人和窝主被抓被杀,但,汉人奴隶的逃亡仍然是有增无减。
  前面说的这四条恶政虽然可恶,但就其危害程度而言,仅涉及辽东、山东、河北等北方地区,而下面的这一条恶政,却危害到整个的汉族地区。在这条恶政下,数千万人不屈抗争,数百万人人头落地;在这条恶政下,多尔衮及顺治帝,都终其一生,也未完成对中国的统一。
  这条恶政就是----剃发易服。
  这条恶政,源渊流长,早在努尔哈赤占领辽东后,就规定其占领区的汉人必须在发饰和衣服上和满人看齐,男子剃去头顶四周的头发,梳起金钱鼠尾的发式;脱掉宽袍大袖的汉服,改穿对襟窄袖的满装,女子也做了类似的规定。并把此规定上升到汉人是否真心归顺后金政权的政冶高度,违反者将被处以极刑。

  皇太极时代,后金虽然在文化典籍、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模式等诸多方面大力推行汉化,但仍坚持剃发与满服这两项基本原则不变。
  为何要坚持这一形式上的底线,这是因为在皇太极的心中,有三个这样的“特别情结”。
  日期:2012-02-08 19:16:21
  一、“我爱我族”的情节。作为满族的领袖,皇太极内心深处,自然有着深厚的民族自豪感。他认为汉族虽然在文化政治经济等各方面都是先进的,但在服装发饰方面,满族则是更“先进”的。它简洁、明快、实用、精干,让满族的男儿们能在北方的山林原野中盘马弯刀、挽弓骑射,尽显英雄豪姿。皇太极希望随着征服战争的进行,这种引以为豪的民族情感会随之 “发扬光大”,在其它民族的身上都留下深深的烙印。

  二、防止全部汉化,保持本民族纯洁性的情节。在皇太极执政后,曾组织后金的“文化人”翻译了汉族的二十二史,其中与满族“惺惺相惜”的辽金蒙古史成为皇太极经常翻阅的“历史教科书”。“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从书中皇太极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契丹、女真、蒙古这三个强悍的马背民族在入主中原后,因为不能很好地保持民族持色,结果在“全盘汉化”之日,也就是“整个民族消亡”之时,对此,被征服的汉人也曾说过这样的“名族名言”-----“胡虏无百年之运”。

  三、满族统冶长久的情节。保留本民族的衣冠文化,对于满人来说,可以时时牢记自己是一个“以小博大、以少胜多”的民族,促使全民族发奋努力、自强不息,永远保持本民族“人上之人”的优越地位;对于汉人来说,也可以处处不忘本民族是一个被统治民族,应时刻谨言慎行、低眉顺目,对满人但存恭顺之心、休生叛逆之意。
  后金---大清的第三代领导核心多尔衮虽然在政治上背叛了这位四哥,但在心理上却深深受这三个情节的影响,以至于对“剃发易服”始终情有独钟。
  在他最初入关进京后,就曾迫不及待地下过剃发令。但鉴于京城99.9%汉族居民的通力反对,立足未稳的多尔衮只得暂时收回了这道不得人心的成令。
  随着灭顺亡明一系列胜利的到来,多尔衮那颗不安分的心又复活了。
  就在这时,有一个叫孙之獬的汉官跑来为多尔衮给力加油。

  孙之獬,明朝天启年间进士,多年儒家经典的教育并没有给这位“学而优则仕”的士大夫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投靠魏忠贤、贪污索贿,让这家伙政治上沾满污秽,经济上充斥肮脏。
  但这家伙风向标转换特快,在多尔衮刚进京后就首先摇尾乞降,以此原因顺利当上了新政府的礼部侍郎。
  但还想继续进步的孙侍郎不甘心就此停步,在没有能力为新政府治国平天下出谋划策时,剑走偏锋,率先领家人“剃发易服”。
  但“剃发易服”后的侍郎大人立刻发现自己变成了朝堂上的“蝙蝠”------满族大臣不让他站满班,汉族大臣不让他站汉班。
  在满汉大臣哄笑中出尽洋相的孙侍郎马上写了一道奏章,指出在全国实行“剃发易服”的必要性

  深受鼓舞的多尔衮终于在1645年的六月底下达政府令,要求全国男性公民在法令下达十日之内一律剃发,而后易服!
  如果以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多五条”恶政的危害程度,就会发现,前四条危害了公民的财产、自由及生命,是一种实质性的侵害:而第五条,仅侵犯了公民一部分表象权利。就其危害性而言,似乎应远远小于前四条。
  如果你也是这样想,说明我们还是不了解自已的民族。
  我们的民族,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一种“轻生死重大义”的气节,在五千年的民族史中,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基因已深深沉淀于民族的血脉深处。
  凭着这股气节,我们的民族,薪火相传、生生不息。闯过“五胡乱华”的动荡,越过“辽金蒙元”的杀伐,几度跌倒,又几度爬起,终于迎来了隋唐的辉煌,宋明的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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