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谈『传习录』王阳明心学圣经独家趣解》
第4节

作者: 沙滩孤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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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从朱熹的视角来谈下,三纲“明德”、“亲(新)民”、“至善”中,“明德”就是“正大光明的品德”,“明明德”就是“发扬正大光明的品德”,前一个“明”字是做动词用。“至善”是指“事理当然之极”也就是“自然如此,理该如此”可以看出这两纲都是从人的修养来谈的。所以,朱熹认为中间夹了一个“亲民”,主动亲近老百姓,好像是脱离了人的修养,又加上《大学》后文有“作新民”的提法,所以朱熹认为此处有误,就把“亲”字改为了“新”字,“新民”就是“使人弃旧图新,去恶从善”,也可以归类为人的修养,和其他两纲就浑然一体。

  就上述而言,朱熹改的也很有道理啊,但个人认为,还是有瑕疵。“明明德”与“新民”是否在意义上过于接近了,“将正大光明的德行发扬”是否已经涵盖了“除旧图新”之意?光明之德来,旧暗之私自然去,还用得着再单独提出“新民”作为一纲了吗?
  我们再来看阳明坚持的“在亲民”,其中的“亲”字是使动用法,意思是“让老百姓知道仁爱敦睦、明理向善”,虽然没有单独提出“除旧布新”的“新”字,但是其中自然也涵盖了让人“迁旧从新,杨恶从善”之意。阳明坚持“在亲民”的旧本的说法,根据在于在接下来的文字中,没有对“新”字义的发挥,反而多有对于“亲”字义的发挥。阳明对于“亲民”和“明德”关系的理解是:“明德”是单独个体原本就具有的正大光明的德行,“明明德”就是就发扬个体的“明德”,那么“亲民”就是使天下的人们都能尽其所能的“明明德”,看似这两者一个在谈个人的修养,一个在谈“化民”之法,但其实谈的还是一个个人修养的问题,这个该怎么讲呢?

  儒家一向有以天下为己任的传统,《大学》之所以称之为《大学》而不称之为《小学》,是因为其中所讲之道都是能对家国天下有担当的圣贤之道,“亲民”意思是“使人们亲”,那么这个“使”的主体,自然还是那些居于领导地位的上层人士,古代把这个阶层称之为“士”。人民自身作为一个群体,按照西方人的说法,可以称之为“群氓”,这样说,并不是对人民这个群体的污蔑,“群氓”的定义是:聚集起来的表现为同质均一心理意识的人类群体,他们拒绝理性而复杂的思考,对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只简单地选择两个极端,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误。有人会反对这个说法,说人民群众才是最伟大的,他们创造了一切,这句话其实也只能作为政治口号宣传一下,更合理的说法是,贤能之士也是从人民群众中孕育出来的,但是当这些贤能之士从群众中脱颖而出,走到引领者的位置时,他们自身已经进入了“士”的阶层。所以说,指望人民自身,他们很难自我亲和,自我更新,还需要贤者来倡导,这从哪些是最落后的部落中,重要事情也往往要靠一些族长或者部落首领来裁决也可见一斑。这么一来,就可以说“亲民”也就成为贤者“明明德”施之于人民的外用。“明明德”不是空守着一个“明德”,使人民“亲”是“明明德”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的特殊性在于他是通过唤醒其他一个在人数上占大多数的群体的“明德”而实现本身的“明德”的,有的绕嘴,大家可以细细体会。它使得儒家的个人修养不再局限于一身,而是推广到家国天下的全体人身上。这就是阳明思路所理解的“亲民”。

  按照阳明的理解“至善”是“明明德”所追求的境界,也是“明明德”和“亲民”所共同追求的境界。
  日期:2012-03-07 12:24:01
  002
  【原文】
  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物物皆有定理①’,似与先生之说相戾。”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②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③’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④’者得之。”

  ①定理,在朱熹的《大学.或问》中,有“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
  ②义外,《孟子.告子篇》中,有“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③至精至一,《书经.大禹谟》中有“人心惟危(易私故险),道心(依道之心)惟微(细微)。惟精(不杂形气之私)惟一(专一依据义理),允执厥中。”
  ④人欲之私,朱熹《大学章句》注此句,“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
  【译文】
  徐爱问:“《大学》中的‘知止而后有定’这句话,朱熹先生认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乎和先生的说法相违背。”

  阳明先生说:“在事事物物上去求至善,那就是将理义看成在心之外的了。至善是心的本体。只是‘明明德’达到至精至一的程度就是至善,但是也不能脱离事物。像朱熹的《大学章句》中的‘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这句就很恰当。
  【解析】
  这段非常具有代表性,也是朱熹思想和阳明思想的最尖锐对立之处的直接表述。我们都知道那个非常著名的“阳明格竹”的典故。在阳明先生早年,他还没有建立自己的学说体系,但是立志成为圣贤的理想早就在他心中扎根,在立志成为圣贤的探索中,阳明早年是听信了朱熹的“格物致知”之说,按照朱熹的说法,事事物物上皆有理在,于是阳明就与朋友一同静坐格竹子,他的朋友坚持了三天,就打熬不住了,主动败下阵来,阳明捋起袖子,说:“你歇歇,我上!”阳明的战绩明显比他朋友的要好,他坚持了七天,然后——就累得病倒了。但是同样没有格出竹子的理。从那以后,阳明开始对朱熹的学说产生了怀疑,直到龙场悟道,建立自己的学说体系,才彻底和朱熹的学说形成分庭抗礼之势。

  朱熹认为“理”当于事事物物上求之,阳明认为“理”不外乎人之一心,其中最大的区别在于,到底哪个是第一位的,是事事物物,还是人之一心。按照朱熹的意思,“理”存在于事事物物中,只要坚持今天格一物,明天格一物,积少成多,终有一个融会贯通的时候,具体是什么时候可以通,朱圣人没有说,反正您就按我说的格吧!朱熹就是这么一个套路,“理”在事事物物中,外在的事事物物是第一位的,颇像我们现代唯物主义哲学中讲的承认物质是决定意识的,物质是处于第一位的一样。

  反方选手王阳明举起了“反对”的牌子,我们来看一下他的陈述词:“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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