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谈『传习录』王阳明心学圣经独家趣解》
第34节作者:
沙滩孤雁 这个故事,即便在我们所认为的“封建礼教吃人”的“万恶”的古代社会,对其表示反对的也是大有人在,即便拿出《孝经》中的思想,也是和这个故事所表达的意思相矛盾的,“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谓之悖德。”其埋儿养母,首先违背了老母的爱孙之心,其次陷老母于不仁,若知道孙子是因为自己而死,老母岂能再独活于世?到了那时,你郭巨到底是孝,还是大不孝呢?
其实这个埋儿奉母的故事,十有八九是作者杜撰出来的,这种故事本来不值得一驳,特别是这个故事的结尾,充满了浪漫主义的喜剧色彩,还挖出了一坛金子,作者的思路应该是这样的:郭巨夫妻的孝心感动了上天,玉皇大帝送给了他一坛金子。儿子不用死了,老母也可以奉养了,竟然是一个“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生活”的童话般结局。作者的这种水平也就配和三岁幼儿讲故事去,但是我们还是拿这个故事来讲道理,来说明所谓的“止于至善”指的是“恰恰中理”这个意思。否则,打着“善”的旗号,哪怕往前多走了一步,即使是一小步,也将滑为了“恶”。
日期:2012-04-27 10:05:07
041
【原文】
澄在鸿胪寺①仓居,忽家信至,言儿病危,澄心甚忧闷,不能堪。
先生曰:“此时正宜用功,若此时放过,闲时讲学何用?人正要在此等时磨练。父之爱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过即是私意。人于此处多认做天理当优,则一向忧苦,不知已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②’。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才过,便非心之本体,必须调停适中始得。就如父母之丧,人子岂不欲一哭便死,方快于心?然却曰‘毁不灭性③’。非圣人强制之也,天理本体自有分限,不可过也。人但要识得心体,自然增减分毫不得。”
①鸿胪寺,明政府机构之一,掌管朝贺庆吊之事。
②有所忧患不得其正,语出《大学》。
③毁不灭性,语出《孝经》。
【译文】
陆澄在鸿胪寺暂住,忽收家信一封,说儿子病危,他心里十分忧愁,情不能堪。
阳明先生说:“这时正好用功,如果这个时刻放过,闲时讲学又有什么用处?人就是要在这时候磨炼此心。父亲爱儿子,本来是人间最真切的感情,但天理也有个中和处,过分了就是私心。人们在这个地方往往认为按天理应该烦愁,就去一味忧苦而不能自拔,不知道这已经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了。一般说来,七情的表露,过分的多,不及的少。稍有过分,就不是心的本体,必然调停适中才行。比如父母双亲去世,作儿女的哪有不想一下子哭死心里才痛快呢?但《孝经》中说‘毁不灭性’。并非圣人强行要求世人抑制情感,而是因为天理本身自有限度,不能过份。人只要认识了心体,自然分毫都不能增减。”
【解析】
《传习录》中的又一个经典的情景教学案例,原文晓畅易懂,在今天读来仍没有理解上的障碍。有两层意思要掰扯掰扯,其一,“事上磨”的思想,也是这一段要表达的中心意思。在前面,阳明已经提到过“事上磨”的重要性,在之前的章节,阳明说过“人须在事上磨,方立得住”的话,只是当时阳明是从纯理论的角度那么一说,而在这里,利用陆澄忧心儿子生病这个时机,因事讲学,说明此时正是体现你平时所学东西价值的时机,此时不用,平时讲学何用?所以说,心学的普适性,使得人在坐卧止息的所有时刻都可以关照此心,而尤以在有“事”时,更是检验心学功夫是否纯熟的试金石。普通的人,往往放过这个时刻,往往会认为我现在方寸已乱,等我平静时再来学心学吧。那你其实已经错过了心学最好的实践课程,因为心学的对象就是你那那个已经乱了的方寸之心。
其二,至情过了即是私意,在一本古代小说《好逑传》中,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学莫尊乎圣贤,而圣贤不外乎至性。这里说的“至性”和“至情”其实是同一个意思。“至性”是什么?这里的“至”字,不能理解为极致的意思,应该理解为“到,恰好,中”的意思,人们往往很喜欢那些“性情中人”,这些人感情淳朴天成,哭时就放声痛哭,笑时就仰天大笑,对朋友义薄云天,对不平之事又嫉恶如仇。我相信,如果将这其中的感情都做到恰到好处的“至”的境界,那距离圣人的境界其实也就不远了。但是,像阳明所说的那样,人“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
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家,在个人的修养方面,都有“清心寡欲”的倾向,之所以如此,还是根源于“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这个论断之上。在一些娱乐场所,常常会看到“禁止黄赌毒”的宣传标语,“黄赌毒”这三样东西,本质上代表的是人对自己没有节制的欲望的放纵,这三样是比较容易辨识的“恶”的东西。但是像父亲对儿子的爱,子女对父母的爱,这些属于“善”的东西啊,没错,但是即便是“善”的方面,也有一个“止”的境地,父母对儿女的爱,没有“止”,会流入溺爱。子女对父母的爱,缺少原则,会流入“愚孝”。
在中国古代的一个《二十四孝图》上,有一个“埋儿奉母”的故事,大意是晋代一个叫郭巨的人,在家境贫困时,妻子生下一个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奉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幸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这个故事,即便在我们所认为的“封建礼教吃人”的“万恶”的古代社会,对其表示反对的也是大有人在,即便拿出《孝经》中的思想,也是和这个故事所表达的意思相矛盾的,“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谓之悖德。”其埋儿养母,首先违背了老母的爱孙之心,其次陷老母于不仁,若知道孙子是因为自己而死,老母岂能再独活于世?到了那时,你郭巨到底是孝,还是大不孝呢?
其实这个埋儿奉母的故事,十有八九是作者杜撰出来的,这种故事本来不值得一驳,特别是这个故事的结尾,充满了浪漫主义的喜剧色彩,还挖出了一坛金子,作者的思路应该是这样的:郭巨夫妻的孝心感动了上天,玉皇大帝送给了他一坛金子。儿子不用死了,老母也可以奉养了,竟然是一个“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生活”的童话般结局。作者的这种水平也就配和三岁幼儿讲故事去,但是我们还是拿这个故事来讲道理,来说明所谓的“止于至善”指的是“恰恰中理”这个意思。否则,打着“善”的旗号,哪怕往前多走了一步,即使是一小步,也将滑为了“恶”。
日期:2012-04-28 15:32:07
042
【原文】
“不可谓未发之中①常人俱有。盖‘体用一源②’,有是体即有是用。有未发之中,即有发而皆中节之和。今人未能有发而皆中节之和,须知是他未发之中亦未能全得。”
①未发之中,出自《中庸》,原文“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②体用一源,语出程颐的《伊川易传.序》,原文“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译文】
“不能说未发之中是常人都有的,原因是‘体用一源’,有这样的体才有这样的用。有未发之中,就有发而皆中节的和顺。现在的人没有发而皆中节的和顺,须要知道他是连未发之中都没能做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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