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与仕途——秦汉朝野宫廷五百年》
第8节

作者: 白衣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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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盖名之与字相比符故。——班固《白虎通义》
  古时,当男子成长到二十岁时,就可以挽起头发戴上帽子,由父母郑重其事地为其举行“冠礼”,即是“结发加冠”;而女子在十五岁时就要举行“结发加筓(jī)”之礼,以示成年并可嫁人。无论男女在此时都要取“字”,长辈为其表“字”就有了表扬、敦促之意。平辈之间甚至一般关系的尊敬长辈,都应以“字”来称呼对方,自称必须用“名”。由此看来,“字”是外人称呼自己而准备的。如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字孔明。刘备、关羽和张飞都可称他为“孔明”,但诸葛亮本人自称时只能说是“亮”。

  “伯、仲、叔、季”是古人兄弟排名的泛称,用来作“字”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它与名根本不能混为一谈,甚至和家庭出身也没有多大关系。前有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一霸的管夷吾,字仲;“管鲍之交”的鲍牙,字叔;秦国丞相、著名军事谋略家范雎,字叔;后有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领袖吴广,字叔;汉初时梁王彭越,字仲;廷尉张释之,字季。《汉书》有记载刘邦二哥叫刘喜,字仲;项缠,字伯,他是项羽最小的叔父项伯。

  笔者不认同因家里贫穷就没有取“字”的说法,再贫穷的家庭也盼望儿子长大二十岁行成人冠礼,都会在成人礼后给儿子取个“字”,表示儿子可以独立和正式成人。按照古时从大到小的循序为“伯、仲、叔、季”来分配,刘邦的面前有两个兄长,但他的字却是排名第四的“季”,为何不叫刘叔,笔者也甚是困惑。秦重女权,这一观点的确值得商榷。不过从现有的关于秦历史的记载中,对女权影响政治和对皇族上层女权的影响和生活毫不避讳的记载可以略窥一二。从华阳夫人认异人为子而继承秦国大业,再到秦始皇帝的母亲与嫪毐的私密生活,皆逐一记载在历史当中。这也就不奇怪,为什么秦汉时代对女权的尊重和女权在社会生活中的强势地位。也从而有了高祖刘邦之后吕太后的权力巅峰,汉孝武帝的建元六年的窦太皇太后辅政,卫氏子夫为皇后的权倾天下。

  而据考证和史料记载,刘邦不但有两位哥哥,还有一位姐姐,司马迁在《史记》没有记录这条信息,而班固在《汉书》却清晰的记录了。
  (高后七年)夏五月辛未,诏曰:“昭灵夫人,太上皇妃也;武哀侯、宣夫人,高皇帝兄姊也。号谥不称,其议尊号。”——班固《汉书•高后纪》
  按史料记载,刘太公的孩子有长子刘伯、二子刘喜、长女刘氏(姑且这样称呼刘邦的姐姐)、三子刘邦、四子刘交,按照兄弟姐妹之间的排列,刘邦确实排名第四。在重视女权的时代中,刘邦是否因为有了姐姐刘氏,所以就用了“季”这个字来表达他是刘府排行第四的人,这也只是笔者在写作时候的一些猜测而已,但笔者认为此种猜测成立。在春秋以前的时代,古代以“伯、仲、叔、季”对家族中男子的长幼排序,没有对女子排序,王室宗亲都不会对女子有排序。但有一个例子,“姜”可称为大女儿,著名的“孟姜女”的意思就是“孟家的大女儿”,齐国王室贵族妇女都可称为“孟姜”。如要追究刘邦是否因为有个姐姐因此取字为“季”,笔者认为这是非常有可能的,不过因为无太多史料的佐证,但对春秋战国时期豪迈风格,秦汉重女权的习惯,这点依然可以成立,因此才有了《汉书》中相关的记载。司马迁在《史记•高祖本纪》记载:“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后汉时曾官居秘书监的荀悦曰:“讳邦,字季。”宋朝时期的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七》记载:“刘邦,字季,为人隆准、龙颜,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未完待续)
  日期:2011-07-08 20:34:59
  天降蛟龙1-4:学海无涯苦作舟(中)
  不知是何原因,刘邦没有走上出仕为吏的道路,或许是当时没有得到乡里的推荐,或是考试的失败,这已无法考察。他是刘府的公子,受过或多或少传统文化的熏陶,因此,他志趣广泛,更是多才多艺。他能赋诗作文、击筑而歌、拔剑起舞,就连把酒猜拳、蹴鞠斗鸡都懂得。然而,刘邦是有偶像的,偶像就是魏国的信陵君魏无忌。他之所以仰慕信陵君,不但是因为曾祖父是魏国大夫,更是因为他先天性就是“仁而爱人,喜施,大度”之人。此外,他还受到沛县王陵所影响。

  王陵,沛县豪杰,家资富裕,任气使性,秉性耿直,仗义豪气,他的名声从沛县传到33.9公里外的丰县,刘邦尊敬和仰慕王陵,甚至“兄事陵”,把王陵视为自己的兄长,常常跟随这位兄长左右。王陵同样也敬佩信陵君的为人,常把信陵君及门客的事迹告知刘邦。信陵君在刘邦十三岁那年已成了传说哥,而他那三千人的门客中,有名有姓的也只是侯赢、朱亥、毛公、薛公、张耳这五人而已。信陵君去世后,那些散去的门客里,张耳几乎完全继承了信陵君的遗风。

  张耳,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西北)人,年少时耳闻目睹信陵君“窃符救赵”和“合纵抗秦”的英雄事迹,并以仰慕和热血之心成为信陵君的座上常客。
  信陵君去世后,座下的门客流散各地,张耳也流落到大梁城东面二百余里的外黄县(今河南民权西北)。当地有一位心高气盛的千金小姐,她长得很美丽,却嫁给了一位愚蠢而平庸的丈夫,于是,她逃离了丈夫投奔父亲旧时的门客中,正当不知所措时,门客就建议她说道:“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千金小姐听后,当即回去与前夫断绝了夫妻关系,后来以这名门客为中介试探张耳。张耳当时是流亡外黄县,孤身在外更是身无分文,有富家美女愿意下嫁自己,张耳当即同意这门婚事,不仅解决了自己的生活问题,同时也让自己更有资本、交游更广阔,以致其名声远播他地。

  这位貌美奇女的行为也可算前卫,国学大师吕思勉在《中国通史•婚姻》中说过,古代婚姻制度很疏松,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和法律上严格的约束,较比后世自由得多。男女都可自择,不过也有“男不亲求,女不亲许”的说法。《礼记•曲礼》记载,必须要有个媒妁居间,又必须要“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婚约的接触也颇容易,何《注》说:“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古代婚礼,要在结婚三个月之后才算真正成立的,若在三月之内分离,照礼仪还只算婚姻未完全成立,算不得离婚。这样的“三月成妇之制”在结婚三个月后,两者的意见觉得不合,仍可随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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