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与仕途——秦汉朝野宫廷五百年》
第17节作者:
白衣少帅 古代巫术色彩相当丰富,据史料记载和传说,巫术有三种:一是让河道改变流向;二是鞭凿藏气大山;三是易名,降低当地名望,就是古人所谓“镇王气”的三板斧。
秦始皇帝一板斧:让河水改道,泄金陵地脉。秦淮河本名“藏龙浦”,它流经金陵之地,源头有两处,东源出与句容县(今江苏句容市),西源出自潥水东庐山,到了江宁境内的方山埭汇合。传说水本来不流经金陵城区,秦始皇帝令人将方山附近的长陇挖断,让水改向北流,穿过金陵,将金陵的王气冲泄走,秦淮水之所以向北流,传说就是秦始皇帝之所为。今在方山的附近有石跪山,传说就是秦始皇帝段长陇之处,秦淮河也因为秦始皇帝制造的风水事件而姓“秦”。
秦始皇帝二板斧:用鞭子打灵山。方山又名天印山,是“金陵四十八景”之一,位于秦淮河畔,是金陵五大风水宝地之一,四周历代墓葬众多。山体呈现方形,孤耸绝立,顶平似削,故名方山,又因其四角正方,宛如一枚天工所作石玺,故称“天印山”。相传,玉皇大帝把玩自己的金印,无意中弄掉到脚下后就落入下凡,不偏不倚的掉在方山上,化为一座大山。玉皇大帝派殿前侍卫青龙、黄龙下凡,护守此山。于是,方山东西又有了青龙、黄龙二山。如此一来,方山就是一座“灵山”,秦始皇帝泄了地气后,又恐泄不彻底,就用神鞭抽打灵山,秦始皇帝希望把山根抽断,但鞭子挥落处不是要害,山根未断,却把方山齐腰抽断了,上半截向东南飞去三十多公里,落入湖中,山呈赤色,即今“赤山”。其他的石块成了东山镇山的“土山”,还有“竹山”。青龙山和黄龙山原本连在一起靠近方山,也让秦始皇帝用鞭子抽断,形成了“半边山”,这就是民间传说。
秦始皇帝三板斧:易名糟蹋。秦始皇帝凿断金陵“天子气”后,为永绝后患让人忘记这个地方,又将金陵改名为“秣陵”。有个成语叫“秣马厉兵”,即是打仗前喂饱马匹,磨快兵器。在秦始皇帝的眼里,这里就是他喂马的地方,用大秦的铁蹄踩塌和蹂躏这里,以大秦的军威震慑所谓的“天子气”。如今江苏一带仍有牧马的习惯。
在秦始皇帝东游时,他都要带着善于着望、堪舆的术士,走到哪里都要看看地理,弄清风水。传说秦始皇帝巡游到彭城的丰邑时,术士发现这里有“水龙之势”。堪舆术上将龙分为两种,一种是山龙,另外一种是水龙。沛县有淮、泗之水,处江淮之间,丰邑就因为丰富的水源而得名“沛”,古时,当地土人以蛇图腾。而龙就是蛇的化身,“蛟龙”是一种水蛇。秦始皇帝听到术士说当地诞生了“水龙”后,立即下令将丰邑最近一段时间出生的男婴全部杀掉,同时又在当地垒筑高台,镇压王气,挖沟埋剑,以断“龙脉”。
然而,秦始皇帝没有想到的是,天降蛟龙并不是最近一段时间出生的男婴,而是一个只比他小三岁的男子。最后,所谓的“王气”泄了,还遭到了“鬼”怨。
(未完待续)
日期:2011-07-14 11:51:30
黑水帝国2-1:中央集权郡县制(上)
秦始皇帝既即位,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见地螾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名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尚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班固《汉书•郊祀志》
“秦”地处西陲之地,经过多年经营和吸收与其相邻的犬戎(亦既后来所称的匈奴)之地的训练和编制,逐步统一和控制西北地区的同时,获取了先进富庶江汉地区优秀文化和人才,开始建立最初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在地方开始实行改革设立郡县制度。郡县制在“秦”的最初出现有考自秦武公。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秦”攻下犬戎部落的邽和冀,并在其地第一次设立邽县和冀县。次年,又设立了杜县和郑县,为之后的一系列变法措施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武公元年,伐彭戏氏,至于华山下,居平阳封宫。三年,诛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杀出子也。郑高渠眯杀其君昭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灭小虢。——司马迁《史记•秦本纪》
而自“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开始在境内完全统一采用了郡县制和井田制等,彻底破除了旧有奴隶主对土地的控制和影响,从而不断地积累力量发展到并吞天下的强国。战国结束后,秦国统一中国,吸取周朝实行宗族分封制导致分裂与动乱的教训,为了应对来自外部和内部的种种矛盾,果断地在六国原有地区实行了郡县制,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六郡),既是为了加强对六国故地及边远地区政治和军事控制,也是始皇帝及其中央政府以法家之道治理国家和进行彻底的中央集权影响最大的一个举措。
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又称为“封邦建国”,它是在保证周王室中央拥有强大的政治和军事资源条件下,为巩固其奴隶制和强化权威,将直系和旁系有血缘或者战功卓著的宗室姻亲与将领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实行地方区域的经济、财政、军事的自我管理。平时管理封国内部的事物,中央调遣则归中央直辖,作为中央的附属军事和政治力量,也是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西周在实行分封制的同时还建立了宗法制,这是为了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利、财产和土地的分配与继承上的矛盾,通过血缘关系确立的包含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
宗法制的主要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为大宗,具有继承权。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表现为血缘纽带与政治关系的结合,大宗与小宗之间既是家族的等级关系,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宗法制的作用:它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套包含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与稳定,强化王权从而实现国和家一体化,它对整个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影响延续到今天。它重视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有利于社会安定,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而也由于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被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因此与现代平等和法制意识相违背。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与分封制密切相关的政治制度,分封制与宗法制最突出的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宗法制是分封制实行的基础,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体表现。它们互为表里,相互依存,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加强奴隶主贵族世袭统治的工具。层层分封形成森严的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宗法制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宗法制在政治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但其发展历程并不同步,分封制在西周后期开始受到破坏,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失去分封大权,伴随着井田制的完结,分封制也逐渐瓦解,但宗法制却没结束,它长期的延续至今,对中国人的影响仍然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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