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龙单骑灭魏---一个人的力量有多大》
第1节作者:
古有才 日期:2011-3-27 1:32:00
题记:
红朝太祖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牺牲多壮志,日月换新天。
赵子龙单骑灭魏
--一个人的力量有多大
第一回 长枪无缨
赵云:“我们必须打一仗。”
张飞:“我们已打三天了。”
赵云:‘这不是打仗,是逃命。”
刘备:“这……”
赵云转向身后军士:“愿随我出征者向前。”
众军恍然转首,有的勃然变容,催马奋身。
赵云出枪横开反映慢的勇士:“够了,我只要三十人。”
小校张翼愤然“可才28个。”
子龙微笑:“我只要反映最快的!”
刘备慨然:“子龙保重!”
平静的声音飘来:“主公放心。”
曹仁太喜欢这种感觉了。
自随曹公起兵,平黄巾,败董卓,剿吕巾,灭袁紹,但都没有今天的仗打得痛快。大耳儿携民渡江,民兵混杂,牛马交错,兔子拉屎一样,败出200多里,曹公为速得刘备,乃令曹仁曹洪徐禇徐晁张郃张辽李典乐进夏侯惇渊十大将,各选10员副将,拔5000精骑,交错而进,前队围敌而歼,后队跃然向前。此蛙跳战术一出,果然铁骑突至,敌人豕奔,铁骑过后,寸草不生。
然而,伟大的交响乐遇到休止符,今天,前方竟然有队人马拦住去路。
虽然只有二三十骑,也有大纛迎风飘荡,大书五字:“常山赵子龙。”
赵云?
曹子孝不由又惊又喜,十队大军奔袭三阵,还未得刘备的重要人物,赵云却来迎死,而且这么巧的送给了自己。
同时,曹仁也有些苍凉感,同为大将,他对赵云也是敬佩有加,此等人物,如随曹公,定封候拜将,然一根筋随了刘备,
只有碧血黄沙了。
日期:2011-03-27 09:58:54
所以,一来赵云摆出迎战之姿,二来惺惺相惜,曹仁决定让子龙死得像样,乃转首向身后十副:“赵云乃刘军首勇,擒之可名动华夏。谁与之一战。”
“我来灭之!”淳于导催马向前,马上还横着一人--这次打猎一样的战斗中,别人只得了些军校百姓,只有他抓了一个刘集团的次重要人物--刘备的小舅子糜竺,别人羡慕的不得了,他则打定主意直接向曹公邀功。既然已交了好运,更应当“仁”不让--马上再捆个赵云,说不定也能代替个李典乐进,位列曹营十将。
于是,他催马挥刀,边奔边叫:来将通--。
他的意思是气势压人,曹仁不是说赵云是什么刘营首勇么,咱淳于爷却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懒得记。
所以,至死,淳于导不知道为何那个“名”字未出,胸前已贯入一柄长枪。
枪虽然飞得很快,但毕竟遇到阻力,所以,枪尾飞出淳于导还没有完全成为尸体的身体时,赵云的马已与那匹刚刚易主的马错镫。
赵云右手接枪,击下马胯:
“糜竺快走,让主公速行!”
日期:2011-03-27 18:27:30
赵云右手接枪,压下枪尾,击对方马胯:
“糜竺快走,让主公速行!”
淳于导护心镜前镜凹入,后镜崩裂,鲜血如喷,说明是贯心而过;枪头长三尺,比一般的枪头长些,尖些,过两层铁甲,两层胸骨后,无任何挫损,说明是精钢所制;枪杆六尺六寸,全部贯胸而过,却没沾染一滴鲜血体液,枪杆比一般的枪杆更光滑,更凝重些,但也是普通白蜡杆所制,不过选材更精细点,之所以没染血,只因枪飞得太快。
目睹此景,曹仁一帅九将五千骑各自变色。二马错镫后白马继续向前,众军将有的奋刃,有的举盾,有的抱头,有的退马。
夏侯恩却将枪交左手,右手向脑后探那柄剑。
日期:2011-03-27 22:18:45
赵云当然不知他是夏侯恩,不知他夏侯恩是曹操的护剑将军,不知专门设了一个护剑将军的职位护的剑就是传说中的名剑青釭。他只是知道,一名战士,临敌时分,弃手中武器去取另一件武器,说明他对后者更信任;更信任的武器不放在手中,却背在身后,则说明这件武器他只有义务背,没权力用;一军服为将的人,背着一口他没有权力用的剑,则说明这剑很重要。
于是,赵云银枪一摆,向夏侯恩刺去,夏侯恩取剑未及,见子龙枪来,忙再绰枪,子龙推枪进马,迅出右臂,握住那剑剑柄,就势一拧,剑锋早划开剑鞘,划过夏侯恩的后背,从肩头挑出,边臂带肩削落于地--果是好剑,反手挥到眼前,两字迎日闪耀--
青釭
日期:2011-03-28 22:28:02
曹仁挥刀,去截赵云的枪,同时,重重地向那枪看了一眼。名将相遇时,大都有这个癖好,当年,吕布的方天戟大家传看了一个多月,从白门楼一直看到班师许昌,有的将领甚至想弃刀易戟。最后,虽然自己武功低劣,但因整天高手们泡在一起而深晓武道的曹公只得想个了孬招--用吕布之戟殉于典韦之墓,说什么大战吕布是典韦之愿,未见方天会双戟是天下人之憾,对此,那个虎痴徐褚还为此大不服气。还是他曹仁知道这个奸滑的族兄之真意--武将厮杀半生,早已人兵一体,中途易刃,自灭之道,精明冷静的阿瞒怎么会让手下大将图虚名招实祸攻击力受损。
关羽在曹营那段,虽然对这个满口仁义的红脸贼无甚好感,但他还是去拜会过一次,并脸不红气不喘地耍了套那柄名满天下的青龙偃月刀,小兵们爱在背后传关二的刀如何如何重,曹子孝未必耍得动,他当然不是为了和他们赌气,运百斤之器的气力只是突将的基本条件,重刃还是精刃只是自己选择的方向,他曹仁的突击力不是强项,当然不会选重刃了,而体会一下对手的武器,找找对手的感觉,他日生死对决之时,
也多分胜算。
日期:2011-03-30 20:55:37
正文
本来,以为今日可歼灭赵云,然而,随着那闪电般贯胸一枪,他刚才那股狂喜和雄心已烟消云散。赵云不遵对阵之道飞枪冲阵,说明他只是想搅阵阻敌,给刘大耳争取些时间,不是想绝望的对决。
突阵飞枪,飞马接枪,人马枪混然合一,突击力着实惊人。更可怕的是,瞬息之间,他又直取青釭剑,说明,此人已做到手脑眼同快,因此,虽有五千精骑,曹仁并没有把握击杀赵云,所以,他最多只有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好好感觉一下他的枪,为日后可能的真正对决积些筹码。
自己的刀与赵云的枪发出清脆的交击,他才注意到,赵云的枪,没有枪缨。也不见銎穿,浑然一体,三尺长锋好像直接从出枪杆生出。
难怪,九尺长枪,会那么快的贯胸而过;难怪,淳于导那两层重铠两具护心镜,两尺厚的腰身,竟然像豆腐一样没有任何阻力。
这人,太简洁了,简洁得可怕。
日期:2011-03-31 22:10:58
主将一交锋,两军就得对垒观战,虽然一边是几十人,一边是5000人,也要遵循此道。所以,随着银枪长刀锵然相击,本想群击赵云的其他8位副将就松了口气,垂刀顺枪;5000精骑,扇面展开,静心观战。子龙那28骑,本已逼近敌阵,也勒马而驻。
但必竟人数悬殊,二主将又忽然接兵,比起常规对阵,还是少了一个程序--射住阵脚,确定双方安全半径,以至“二军”相距,只有十几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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