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证词——我眼中的秦朝》
第27节

作者: 嵩阳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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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8-02 07:58:40

  [正文]排查反革命(1)
  有点扯远,下面继续秦始皇的旅程。
  公元前218年,张良在博浪沙一击,这分明就是危及最高领导人安全的刺杀行动,《史记》却轻松地表述为“为盗所惊”。
  明明是刺客,却说成是“盗”,这是为什么呢?
  这个话题说来话长,简而言之就是,在秦律的话语中,盗有二种意思,一是指被称为盗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指对此种行为的处罚依据——盗罪。
  前者又可以分为二种。一是指普通的偷盗行为,比如盗人牛、马、羊、猪、衣、丝、钱币、桑叶,还有占骗孤寡,盗人祭具、印信,盗移界碑界石等等,此一种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所受到的惩处也相对较轻,因此称凡盗。
  第二种就是所谓的强盗,此种人或单独行动,或团伙作案,以暴力手段,强抢民财,乃至害人性命,其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严重,因此被列为从重打击的对象。
  秦律在打击这些强盗行径时,又细分为二类:一是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团伙作案,执法官的量刑标准是重中之重。比如《法律问答》就说,五人盗,既使五个人合起来总共只偷得一钱,也要“斩左趾,又黥以为城旦”。
  这“五人或五人以上”也即是界定群盗的标准。就是说,秦汉史书中所说的群盗,其人数必须是五人或者五人以上。所以有这个界定,据学者研究,是缘于当时实行五名壮丁组成的“五”邻保制而来的。

  二是五人以下,量刑标准是重中偏轻。比如《法律问答》又载,不盈五人,盗钱过六百六十钱,也只是黥劓以为城旦。
  现在事实就清楚了,司马迁关于“为盗所惊”的写法,其实是“秦律”的一种折射,即指出了其行为性盗,又指出了其行为结果,可谓一语双关。
  就是说,对于张良的这种“强盗”行为,“秦律”是适用“盗律”来量刑的。
  帝国政府并不把他看作是反叛势力。
  下面回到正题。
  关于张良的这起刺杀事件,有可能对秦始皇造成某种心理阴影或心理负担,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将有机会见识到这种心理阴影或心理负担的可怕的血腥效应。但在这一次,应该承认,对秦始皇的行程并未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于是,皇家车队依然喧赫地前行,沿上一年走过的路线,继续东进,再次到达之罘和琅邪。在之罘,秦始皇依然有心情做他的碑刻。
  短暂的停留之后,车队从琅邪出发,折向西北,沿漳水河谷到达上党郡(山西长治市,史家多指长子县,不确,因为至西汉时,上党郡治才移到这里)。
  上党郡,当年可是秦、赵中盘鏖战的关键所在,著名的长平之战即发生在这里。秦始皇算是踏寻了一回古战场。
  而后,车队顺利回到咸阳。
  公元前217年(秦始皇三十年),这一年秦始皇难得清静,基本上窝在家里,哪也没去。
  他需要有一段心理空间,来消化这几年来回奔波的所见所得、所思所想。
  下一年,即公元前216年,他又闲不住了,结果又出事了。
  事实证明,反秦势力,并不是你无视,他就不存在了。
日期:2011-08-02 07:59:24

  排查反革命(2)
  距咸阳不远的某处,方位在咸阳东北,有一处风景地界,名曰兰池。从相关记载来看,此地应是一处设备齐全、服务周到的皇家园林,是皇室休憩度假的场所,就如汉武帝时期的上林苑一样。

  秦始皇从渭水引渠,然后在这里汇聚成池,这便是兰池得名的来历。秦始皇同时还修建有他的行宫——兰池宫。
  兰池之大若何?
  根据现有的史料,我们无从得出准确的尺量。只知道,兰池里修建有传说中的蓬莱山、瀛州这样的仙山。给这二座仙山增添气势的是,池里放养着在当时的西部人看来应属于巨无霸的鲸鱼。当然,这不是真的鲸鱼,而是石刻的,每头竟长达二百丈。
  由此可见,公元前219年的琅邪之行对秦始皇的影响之深。兰池的修建或者工程规模的扩大,应在此行之后。

  话说某日,秦始皇从咸阳出发,前往兰池宫。
  这一次,他没有动用喧赫的皇家车队,而是以另一种更为便民的方式——微服出行。
  随行只带了四个贴身侍卫(武士),因为这里是他的统治心脏,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在皇城根,在天子脚下,他的统治基础是磁实的,他的人身是安全的。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实表明,秦始皇的这种自信心,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日暮时分,当秦始皇到达兰池时,意外发生了。一伙武装歹徒仿佛平地惊雷一般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并立即发起攻击。
  关于这伙歹徒的身份,《史记》说是“盗”,根据我们之前的论述可知,其真实身份应是刺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史记》没有说“群盗”,可见,其人数应在五人以下。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一人以上、五人以下的团伙作案。
  他们依以为致胜的武器是突然袭击,目标直指秦始皇。
  这一“斩首”方式显些凑效,因为此时,秦始皇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完全处于被动挨揍的局面。《史记》用了一词叫“窘”,处境困迫,可见情势是相当危急的。
  秦始皇的一生中,遭遇过这样近距离且几乎是致命威胁的刺杀事件,一共有两次,一次是本次,另一次就是“图穷匕首现”,悲壮的荆柯干的。

  应该说,这一连串的刺杀事件对秦始皇的心理震动是巨大的,这就为后来“秦真人”的出现,赋予了另一层深意。
  所幸武装侍卫们也不是吃素的,随即击杀盗。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吗?
  按常理,事情到此似乎就可以结案定谳了,强盗已被就地正法嘛。然而,结合这三年二次的频繁的刺杀事件来看,秦始皇不免有了自己的想法。
  此时,他分明觉察到了势态的严峻性,在他依以为事业基础的关中,支撑秦国顺利地走向秦帝国的关中,他苦心经营以为天下中枢的关中,竟然也出现这种事。
  秦始皇似乎是不敢想象、也不肯相信这会是事实,但形势逼着他不得不去面对。
  直面是需要有勇气的,鲁迅先生说了,直面人生淋漓的鲜血。其残酷如此。
  生性乐观的秦始皇,最终不得不承认,反秦势力已然无孔不入。他的建设帝国的蓝图多少还停留在自上而下的一厢情愿上,要想让黔首们打心底接受这个蓝图,并且变成他们自发自愿的行动激情,看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于是,强势秦始皇重出江湖,他做出了一个激烈的回应。
  从当时的情形看,这一回应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我相信,为了帝国的长治久安,任何坐上那个位置的人,都会做出同样的回应,那就是肃清反革命。
  一场声势浩大的、排查并纠出反革命分子的政治运动,就此展开。史书的表述是:
  关中大索二十日。
  虽然史书没有告诉我们大索的结果到底如何,但如下事实是一定存在的:
  尽管碑刻将帝国统一的伟大意义、和平建设的深远影响,吹嘘得神乎其神,但黔首们是不为所动的,如果他们得不到可以揣在手里的实在利益的话。
  深通人情物理的秦始皇终于意识到,是时候了,该拿出更为务实的态度,更为实际的举措,好让他的黔首也能恩泽均沾,享受到帝国统一所带来的巨大利益。
  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收服人心,尽最大可能地瓦解敌对势力,加强统治根基。
  于是,一项影响深远的经济政策就此走进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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