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上植物史(五谷、蔬菜、水果篇)》
第23节作者:
陕西一条龙 宴会的菜肴很丰盛。但多以胡食为主,大块的肉,大碗的酒。让南朝来这些人有些消受不起。宴会进行一段时间后,下人端上一大盆羹来。给每一个都盛上一碗。使臣们闻到这个汤里有一种奇异的香味。他们中好多人感到好不习惯,他们礼节性喝了一点,有的使臣受不了这种香味,有些想吐。但那些鲜卑人却大口大口喝的很香。
有个使臣就问一个鲜卑大臣:“这是什么羹啊?”这个鲜卑大臣汉话说的很好,他回答说:“这是胡羹,是用羊肋骨和羊肉熬成的。”使臣再问:“这香味是怎么回事?”鲜卑大臣回答到:“这是香佩兰(芫荽)味道,这汤煮好后要放胡荽和安石榴汁调味(安石榴是安息石榴的简称,石榴是从伊朗传入的,所以得名)。这胡荽你开始吃不惯,它能去腥解腻,习惯就觉得它好吃了。
后来经常来往北魏都城的南朝使臣大都喜欢吃上胡羹,并把这种菜肴带到了南朝。使它在南方也流行开来。
这里提到香佩兰就是我们长吃芫荽(香菜),芫荽原产在欧西南地中海沿岸。后来传入西亚。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把它带入中原,西晋张华撰写《博物志》就记载:“张骞凿空,得安石榴(石榴)、胡桃(核桃)、大蒜、胡荽(芫荽)”。
芫荽原名胡荽,因为十六国时候,赵国石勒不准说胡字。曾改名为香佩兰。后来按照波斯发音起名为芫荽。芫荽传入,也把游牧民族羊肉汤里放芫荽饮食习惯也带入了中原。
西方人多食用芫荽籽,而中国多食用芫荽叶。芫荽叶子不要作熟了吃,熟了就失去不少香味。应该是汤菜入盘后,再把把切碎的芫荽撒在上面。用芫荽拌凉菜,它那种香味融入其中,会增加不少的食欲。
与芫荽叶相反,芫荽籽需要油炸后才能出香味,西方许多菜肴就需要用芫荽籽。
芫荽的营养丰富,它含的胡萝卜素含量是西红柿2.1倍,维生素C含量是番茄的2.5倍;钙、铁含量也高于许多蔬菜,是不错营养蔬菜。
我长久生活在陕西,陕西的羊肉泡馍就离不开芫荽。那鲜红的辣酱,翠绿的芫荽,淳厚的羊肉汤,酸甜的糖蒜,加上那渗入汤汁的馍。是一顿难得美味,可惜离家乡太远吃不上啊。
日期:2007-7-16 12:22:31
蔬菜系列三十一 丝瓜
立秋刚过,天还是那么热。知了不停的“知了”的叫唤着。庭院里种了不少的丝瓜,藤蔓四处攀援,遮去毒辣阳光。一个六十岁的老太太摇着纺车在纺线。屋内穿来织布机咣铛声,那是老太太的儿媳在织布。一个小孩在院里哇哇啼哭,那是老太太孙子,可没人有时间去照料他。
太阳西斜,老头子从地里回来了。家里没人年轻的男人了,陕甘民乱家里男人死的差不多,剩下的一个儿子还入了军籍,和左大人(左宗棠)一起去新疆平叛。所以地里劳作基本是老头子的。
老太太对老头子喊叫道:“老汉,你去烧些谷草灰来,我要染布”。老头子说道:“让我歇歇把,你不是想让我早归西,你好找你的相好去。”老太太眼睛一瞪说:“我就是这样想。”但是她看到老头子疲惫不堪样子,心里不由一酸。就把下面的话吞了回去。”
老太太说:“老汉,你歇会把。一会咱们再染布。克俭去了疆省好几个月,听说那里冷的很。我想作件棉衣,托人送过去。从这里到那里最少要三四个月,现在已经过了立秋。时间等不得。所以催你染布”
老头子一听点点头,他烧了些谷草灰,摘了一些丝瓜叶子。他烧了些热水,把谷草灰和丝瓜叶放进去。等水开后,把织好的土布放了进去,开始染布。
清代普通百姓穿的大多是自家织的土布做的衣服,穷苦人家人家能省则省,自家用丝瓜叶和谷草灰作颜料,用热水过滤,凑合着染上颜色,这样染成的布匹色泽不均,就象是花鹿皮。人家称为“油灯布”。而稍微富庶一点的,则将土布送至染坊,由染布匠代劳。我的祖辈都很穷困,就多采用这样方法染布。为了方便染布,他们就在院子里种了许多丝瓜。既染了布,还提供了新鲜的蔬菜。
丝瓜在乡下可以经常看到,现在在高楼大厦的城市里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此为何物了。或者只是在农茂市场见到人家卖的嫩丝瓜。
丝瓜属于藤类植物,善攀爬。茎成棱形,叶片掌状心形,有象葡萄一样的卷须。开淡黄色的小花。结的果实成圆柱形,下垂。
丝瓜原产印度,南宋陆游说:“用丝瓜络擦砚台,可以把脏东西全部擦干净,且不伤砚台(丝瓜涤砚磨洗,余渍皆尽而不损砚)。杜北山写过咏丝瓜的诗,因此说明,丝瓜传入中国不迟于宋代。
丝瓜嫩时可作菜,其色泽青绿,口味清淡。丝瓜能解暑,适合在盛夏食用,我在家里时候,多用丝瓜做汤,汤鲜且清雅,里面丝瓜润滑适口,人喜食之。。
丝瓜老了以后的丝瓜络,可以用做抹布使用。且吸附力很强,适宜洗油渍多东西。丝瓜络也可入药,《本草备要》中记载“丝瓜性平味甘,有通经络、行血脉、凉血解毒的功效”。女性月经不调就适于吃丝瓜,因为它可以让气血通顺。
真有机会,我愿住在乡下,给庭院种上葡萄,丝瓜。它们白天能遮荫,晚上能纳凉。绿叶黄花又是一番景色。远离城市喧闹,换得一片清静。
日期:2007-7-17 11:27:18
蔬菜系列三十二 葱
八月,浙东。天依然热腾。一辆马车顺着乡间小路行走。两边水田早已干涸,偶尔有几束野草点缀在其中,但也奄奄一息,伸着枯黄的叶子在无力的挣扎。路上时常可以看见饿毙倒地的人。车上座着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子,他紧锁眉头。看到这样现象,他心痛不已。
他是南宋理学家朱熹,他刚被推举为掌管两浙茶盐职位(1181年)。在赴任之前他就听说了浙东旱灾闹饥荒的事情。没想到饥荒如此严重。他微服私访询问百姓朝廷赈灾情况,百姓说没见到什么赈灾。只是上面来人视察的时候,开过几天粥棚。但是人家一走,就撤了。朱熹记得朝廷拨了很多钱,肯定赈灾的钱被这些官员私吞了。百姓还说:“不但不给赈灾,而且地主豪强依然要征收租税。百姓们无法活下去。
朱熹回到府邸后,连夜上书弹劾贪官以及大户豪强。他连自己的好友王淮都加以弹劾。于是不少官员上书说:“朱熹所主张的理学是“伪学”,他把自己思想加在圣人(孔子,孟子等)典籍里,是对圣人的极大不恭。
后来朱熹被弹劾回乡。好多人趁机上本要对他处以斩刑。其中就包括的他的一些弟子。在他出名的时候,他门前客人络绎不绝,前来拜师的人不少。但是此时发生以后,几乎没人登门。而且以前弟子人人与他划清界线,改投他人门下。过其门不入。
回乡后(江西婺源),他来到远离市井的螺坑村。在那里授业讲学,并以此谋生。村里人仰慕朱熹,经常请他吃饭。但是山里人穷,基本都以葱作菜,麦作饭来款待朱熹家人。女儿在城里过惯了优越生活。认为乡里人对父亲招待有些简陋。吃饭的时候脸上露出不愉快的表情。朱熹当时就严厉责备女儿。并写下一首《劝女儿》,“葱汤麦饭两相宜,葱补丹田麦补脾,莫道此中滋味少,前村还有未炊时。”朱熹后两句很诚恳,不要嫌弃葱汤麦饭没滋味,要知道还有多少还吃不上饭那。
葱在古时是百姓常吃的菜,但大多用来调味,很少拿它当主菜。上面提到的百姓拿葱来当主菜,表明了他们生活的困苦。葱在中国食用的历史非常久,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最早人们食用的是野葱,葱古称为茖(ge 二声),指的就是野葱,《尔雅》中就有:“葱生山中者名茖”。后来人们把野葱驯化成为一种家常蔬菜。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