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残局——中国式王朝的崩溃路径》
第47节

作者: 麻辣摇滚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12-06-30 11:06:53

  人心开始骚动
  公元1332年六月初八,大元朝最后一位皇帝顺帝一脸惊惧地即位了。
  此时的元王朝权臣当道,民变蜂起,很多时事观察家认为,顺帝如果身体健康,最长可以挺过10年,如果病病歪歪的,那估计也就三两年的时间这个王朝又将面临“易主”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但谁都想不到,顺帝的身体不是一般的健康,那是相当的健康。他在位时间长达38年,比忽必烈同志还多出四年——他成了元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
  就因为这,顺帝成了一个帝国时事最后的观察者和亲历者,他是帝国最后的回忆。
  回忆从一条河开始。
  黄河。
  黄河又决口了。
  这是1344年的5月,对黄河中游地区来说是暴雨连天的5月,暴雨之后黄河一如既往地决口了,灾情已危及济南、河间地区,相传在这两个地方已发生了人吃人的惨剧。
  丞相脱脱觉得,这是一个凶兆。一个王朝一旦走到人吃人这一步,那他妈的离完蛋也就不远了——大元朝决不能完蛋,黄河非治理不可。
  但是怎么治理是一个问题。工部郎中贾鲁站出来说:“欲弭黄河之患,必须塞北疏南,使复故道。”
  当然了,这样的一个大工程人工是少不了的。贾鲁同志伸出了两个指头:20万。
  脱脱无语了。在这多事之秋,集合20万人不是一件小事。先暂且不说在已经发生人吃人惨剧的情况下能不能集合20万精壮劳力,即便真的集合在一起,他们会干些什么呢。是老老实实给你干活,还是一心一意谋造反,这都是未知数。
  在这历史的两难选择面前,脱脱一个晚上没睡好觉。
  顺帝也是一个晚上没睡好觉。江山是他的,出了事他得兜着。天亮的时候,顺帝拿定主意:两害相权取其轻。黄河不治江山不稳,只有治理了黄河,他才有可能睡上安稳觉。
  在脱脱的建议下,在顺帝的英明决策下,治黄工程指挥部总指挥贾鲁同志走马上任了。虽然工程是艰巨的,需要修治的地段长达280多里,但他仅用了一年时间,就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使得黄河复归故道。顺帝高兴之余,封了他个集贤大学士的官。这基本上相当于政治局委员的待遇了。
  但是贾鲁看上去却心事重重,不太开心。
  因为此前顺帝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工程开工前,一个流言就在黄河南北广为传播: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
  这流言很直白,但谁也不知道它代表什么意思。
  直到工程开工后,贾鲁亲眼看见那个挖出来的石人,静静地躺在自己脚下,而他的周围,站满了一脸疑惧和不怀好意的农民工。这块埋在黄河岸边的石人是他们挖出来的,他们看上去一个个都是那么的无辜和好奇。
  但是他们在等待贾鲁给出答案。
  这是历史的等待。
  这是心照不宣的等待。
  贾鲁选择了毁灭式的回答。他命令农民工将这块惹祸的石头砸得粉碎。
  贾鲁以为,只要砸烂了石人,天下就不会反了。
  农民工们沉默地照办了,但是天下的人心开始骚动。
  因为贾鲁同志忘记了一个基本的事实——石头是砸碎了,农民工的嘴没有闲着。无数张嘴将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不断地放大与传播。

  贾鲁这才明白,什么叫无可奈何花落去。
  在大元的天空下,“一只眼石人”事件的嫌疑人韩山童信誓旦旦地对大家伙儿说,他是宋徽宗的八世孙,“当为中国主”,而站在他身边那个三棍打不出一个闷屁的刘福通则是前宋朝大将刘光世的后人。
  关于这一点,我完全可以做证——韩山童说得那叫一个信誓旦旦。
  围观者笑了。有人问他,谁能为他做证呢?谁能证明他是宋徽宗的八世孙?

  石人。一只眼石人。
  韩山童的表情突然变得很严肃。
  大家伙儿不敢笑了。因为这事确实比较怪异,充满了天意的成分。
  于是人心开始慢慢变齐了,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个王朝离心离德,对那个石人身上刻的字深信不疑。
  一支队伍就这样拉出来了。韩山童成了造反者公认的明王。
  但很可惜,在历史的天空下,这个明王成了一颗流星。他很快就被元兵抓住并咔嚓了。不善言辞的刘福通成了这支队伍的实际领导人。这支队伍也开始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香军,但老百姓更喜欢把他们叫作红巾军。红巾军很快有了自己的地盘。它们是这样一些二三线城市:颖州、罗山、上蔡……
  他们渴望占领一线城市。
日期:2012-06-30 11:07:22

  在元末的造反队伍中,有一个著名的和尚也在其中长袖善舞。他就是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彭和尚。彭和尚差不多是个职业的革命家,虽然他披了一层和尚的外衣。不过革命家彭和尚并不喜欢抛头露面,而是找了个长相特别的布贩子来做革命军中马前卒。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