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凶猛(那个从裸奋到裸奔的欲望年代)》
第15节

作者: 轩辕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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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10-06 09:43:51

  不成熟的男人会为了理想壮烈赴死,成熟的男人会为了理想苟且偷生!
  刘裕在用尽力气砍死了两个敌人之后,身上也多处受伤,为了避免力竭被擒,更是想博一个活命报仇的机会,一翻身从几米高的大坝上纵身入河,那些长生贼寇一看,河里已扶起了刘裕的尸体,一个个便在那里面目狰狞地狂笑。
  正在此时,突然有人看见大队的北府军出现在不远处,于是长生兵们一阵骚乱,纷纷从大坝上屁滚尿流地后撤准备逃跑。
  就在这时,突然大坝上一声大吼,一个满身污泥血水的大汉屹立坝顶,他杀气冲天,双眼血红,挥舞着长刀,像切菜般地砍向这些神兵天将们。
  于是长生兵们彻底崩盘了,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刚才明明已经在水塘上浮尸半天的大汉能活过来,难道这才是真正的水仙附体,再加上大队北府军的喊杀声已到,于是兵败如山倒,全部像坝下溃逃。

  刘裕发狂了,他挥舞着砍刀肢解着那些跑得慢的还有受伤跑不动的贼兵们,无数的贼兵在他刀下哀嚎,成为等待屠宰的羔羊,他一边砍杀,一边狂吼,那吼声中带着冲天的恨意,也带着无限的悲怆,他要给他的士兵报仇,围绕着大坝的是一条大河。刘裕出巡的时候,河是墨绿色的,出来时河是殷红色的——这都是我干的,我已成魔,我叫刘裕。
日期:2011-10-06 09:44:41

  这样疯狂血腥的场面,都被赶来的大队北府军将士看见。这批北府军的主将,正是刘牢之的儿子刘敬宣。他因为在军中等刘裕不见回来,使率骑兵去接应,结果看到了自己当兵大半辈子都没看到的场景,甚至没听说过。刘敬宣也是当世名将,杀人无数,从不皱眉,但眼前这一个人追着几千人玩命在疯砍的场面,还是让他心跳加速血脉喷张,血腥的战争也是有他的美感的,刘裕在那一刻宛如天神,一举一动都透漏着灵魂的性感,才是骨子里的真正的性感。

  从此北府诸将视刘裕为神人,刘裕一战功成!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所说的:没有彻夜常哭过者,不配谈人生。
  是夜,刘裕哭了,一个人偷偷地哭。
  第一次带兵就全军覆没,几十个半天前还生龙活虎的面孔如今只剩下河边枯骨,虽然军中到处都在传颂着他一个人追着几千贼兵玩命的神话,只有他自己知道,神话究竟神在哪里,如果没有装死、如果没有刘敬宣,如果没有那些同生共死的兄弟们的奋勇杀敌……
  那个晚上刘裕掩埋好战友,和他们每个人都干了一杯酒,然后和每具尸体都重复着同样的话:若有来生,同享富贵。
  我相信,这些士兵的灵魂是欣慰的,在那个视人命如草芥年代,有这样一位带头大哥,他把士兵当成兄弟,而不是像优乐美那样,喝完就扔掉,这就是战场的情谊!
日期:2011-10-06 09:46:03

  战场很精彩吗?菜鸟都很神往,因为他没有见过里面的人哭。

  这其实是一场败仗,惨烈到无以复加的败仗,不过强人和庸人最大的区别就是能否从逆境中汲取东西,能否迅速地爬起来。
  当你失败了,就把它作为人生财富;成功了,就是财富人生。
  就这样,一场惨败交给了刘裕三样东西,三个伴随他一生的财富。
  一是冷酷,战场上和自己在家乡混生活打架完全不同,只有真正面对那些残缺的尸体你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冷酷,在这里你会亲眼看到自己的亲人和战友被敌人杀死,或者身负重伤在地上痛苦的呻吟,你会被愤怒和痛苦所鼓动,毫不留情的杀死一切与自己敌对的人,给地上的伤兵补上一刀,然后一个人在尸体旁边喃喃自语,这就是炼狱,只有强者才有权利生存。

  二是坚强,摔跤以后什么都不要想,先爬起来再说。即使你屡战屡败,但必须屡败屡战!即使眨眼间几万人在身边灰飞烟灭,成千上万的军属们痛哭流涕,你也必须心如磐石,即使败在同一个对手一百次,也要自信,第一百零一次较量的胜者一定是自己。
  三是以身作则,那些士兵并不是奴隶,而是你的兄弟,他们和敌人并不认识,也没有仇恨,之所以拼命仅仅是因为你要他们这样,所以你必须爱他们,为他们负责。从此以后,刘裕在出征前,总是将代表他的那面帅旗放在前列,以保证所有的士兵都能看到他的帅旗,无论士兵们在何处奋战,只要看到这面旗帜,他们就会有勇气战斗下去。所有的战利品,也全部奖给部下,对于勇士,任何褒奖都是值得的!

  名剑自古皆风流,一曲知音天下求。青锋三尺英雄魄,豪情亦化绕指柔。
日期:2011-10-06 09:47:12

  北府大军到了,孙教主露除了孬种的本色,前几天还在做梦想着打到皇宫去,听说北府大军来了,立刻想到守住城池,做个越王也不错,后来又听说,北府军一个小队长把自己的前锋营给灭了,立刻二话不说,跑吧。
  不过邪教教主还是很会利用人性弱点的,把抢来的金银珠宝和美女一路乱扔(当然,最贵重的珠宝和最漂亮的美女他是没扔的),北府军也很争气,全部接收,不追了。
  刘裕想劝刘牢之宜将剩勇追穷寇,但老刘是个实在人,打仗就是为了钱,现在有钱了,还追个屁,司马元显发的军饷也没这么多。
  刘裕又说,士兵的职责就是要打仗,刘牢之说,这个俺懂,所以让手下的人拿三吴百姓练练手,又抢又杀,不能让部队没了兽性,没了兽性就没战斗力了。
  刘裕遥遥了摇头,没办法,竖子不可与谋,但不与之谋又和谁谋呢,人在屋檐下,只好退了出去。
  刘牢之却笑了,这是政治,养寇自大,你不懂,至于百姓,本是羔羊,关我何事。
  就这样,刘裕目送着孙教主带着几十万邪教信徒,跑到了海岛(舟山群岛)过冬了。

日期:2011-10-06 09:49:00

  打完仗了,该要论功行赏分地盘了,不过有个地方谁也不去,句章,这是个距离孙教主老巢最近的地方,最近的意思就是最危险。
  刘牢之的手下将领们都和领导一条心,好不容易从老山前线来到这富庶的鱼米之乡,孙教主留下的银子和美女还没有消费呢,人生在世,食色二字,委屈谁也不能委屈自己,这个时候有危险争着上,那是九级脑残,于是都低下头,谁也不说话。
  “我去”,一个坚定的声音答道。
  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刘裕早想独当一面,不想和这些穿着军装的强盗为伍。
  刘牢之也早就对刘裕整天说的那些不利于军心、破坏大家一起发财的话烦的不得了,正好把这个不懂得潜规则的家伙他去句章守卫,这叫人挪活,齐活。
  不过刘裕临走前向刘牢之要了个东西,一千个士兵。
  刘牢之明显刚抢完东西,心情不错,大手一挥,随便挑。

  我自己选。
  就这样,刘裕自己挑选了一千个和自己一样,不愿当强盗,有着职业军人精神的士兵,应该说,这是一只真正的军队,一只让任何对手都敬畏的军队,因为他们都是冲着战神刘裕的称号去的,都有着杀身成仁的勇气,比起那些只为生存的军队,这只军队多了一样东西——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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