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海争锋:十七世纪中荷战争全纪录(1604-1662)》
第2节作者:
醉罢君山 三年后(1604年),已经组建的东印度公司更是迫不急待想打开中国的贸易大门。这时荷兰人在东南亚已建有多个贸易据点,其中之一是大泥。大泥是中南半岛上的古国,位于今泰国南部北大年(Pattani)一带,拥有天然良港,在明季时为东南亚著名贸易港。
大泥有不少华商侨居,其中有几位与荷兰人颇多商业往来。海澄人李锦与潘秀、郭震人都长期寓居大泥,与荷兰首领韦麻朗也混熟了,便积极为他出谋划策。李锦的家乡漳州海澄即是明代惟一对外开放港月港,因而他建议韦麻朗说:“若欲通贡市,无若漳州者。漳南有彭湖屿(即澎湖岛),去海远,诚夺而守之,贡市不难成也。”
对中国政治懵然无知的韦麻朗觉得很奇怪,荷兰人要是占据澎湖岛,难道中国官方就不过问吗?于是他问题:“守臣不许奈何?”对地方官吏贪污腐化深有体会的李锦献计道:“税使高寀嗜金银甚,若厚贿之,彼特疏上闻天子,心报可。守臣敢抗旨哉?”(《明史》“和兰传”)
高寀是一名太监,是皇帝派往福建的税监。当时税监可以称得上是臭名昭著,这些太监靠着皇帝撑腰,为皇室敛财,因而地方官员往往只得听凭其胡作非为,遂使吏治更加恶化。当时全国各地爆发不少抵抗、反对税监的暴动,可以看出这些生理残缺的太监们多数情况下是社会毒瘤,危害极大。他们自卑的同时,以横征暴敛来支撑变态的自尊与傲慢。
李锦所说的高寀,是一只肥大的毒硕鼠。据《闽书》所记,这位税使太监的倒行逆施曾引起福州商民的强烈不满,遂自发集结前往其行馆请命,但是高寀却毫无人性地采取高压手段大开杀戒,致使百余名商民伤亡。福建当局根本不敢得罪高寀,这就是专制制度下的怪胎。一位卑贱的奴才只因仗着皇帝主儿的面子,就可以践踏省级政府的尊严,甚至草菅人命,凌架于法律之上。这就是腐败帝国的真实写照。正因为如此,李锦才向韦麻朗献策,只要打通高寀这一关,事情就可以办成。
日期:2012-02-02 08:24:22
《怒海争锋-3》
韦麻朗心领神会。李锦等人开始积极为荷兰人出谋划策,他们以大泥国王的名义写了三封信,分别交到税使高寀、兵备副使与漳州守将手中,打算打通关节,为荷兰人谋求利益。不料事情却节外生枝,守将陶拱圣收到书信后,深感责任重大,不敢自作主张。根据明代制度,中国并不是跟任何国家都要贸易的,如果不是朝贡国就没有互市的特权。
关于中国的贸易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涉及的方面很多,但有一点是值得关注的,中国官方的外贸原则是厚往薄来,说白了,就是吃亏做生意。这点是现代人不容易理解的,中国一直以天朝上国自居,对外邦一概视为蛮夷,所以便有“怀柔”、“羁縻”这样的国策。外国的东西进来,我们就视为是对中国的“朝贡”,获得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为了显示大国气度,官方经常以远高于市场的价格买下国外“朝贡品”,还要免费招待“朝贡国”商团的吃住。这分明就是花钱买面子,时间一长朝廷自然也觉得有点吃不消了,因此如果不是朝贡国,就不允许通商,以节省费用。
尽管在隆庆元年(1567年)开放海禁后,帝国的贸易政策出现转折,“朝贡贸易”渐渐被边缘化,迅速崛起的民间贸易成为主流贸易方式。不过帝国对允许“互市”的国家与地区仍有严格的限制,但是事情也有例外。在荷兰人之前,葡萄牙人成功地在澳门建立一个贸易基地,澳门很快就成为远东重要的商业重镇,葡萄牙人也因此大发其财。对荷兰东印度公司来说,他们迫切要与中国“互市”,并且要像葡萄牙人占据澳门那样,在闽海澎湖地区占据并建立起一个贸易基地。
荷兰人的要求把陶拱圣吓坏了。这可不是小事!再说了,荷兰是个什么国家,陶拱圣完全没有概念,反正就是蛮夷罢了。为蛮夷说情者,必定是奸商,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将前来送信的奸商潘秀逮捕下狱。
根据事先的约定,一旦事成,潘秀将立即发船通告韦麻朗。可是他被逮捕入狱后,音讯全无。韦麻朗望穿秋水,也没有等来好消息,迫不急待的他不想这样坐等下去,索性带着三艘巨舰(此处从《谕西夷记》、《却西番记》等,《明史》记为两艘),直接从大泥开抵澎湖。荷兰人的机会挑得不错,澎湖岛上原本是有中国守军,但现在正好是两拔人次换防的中间空隙,前一批驻军撤回了,而后一批驻军还没进来,澎湖的守备处于真空时期。
这是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的七月,荷兰人不动一枪一炮,轻而易举地占领不设防的澎湖岛。这一切实在太顺了,连韦麻朗都觉得有些意外,因为他们对付的可不是南洋海岛上的土著人,而是一个庞大的帝国。很快,这群入侵者做好了殖民的准备,他们砍伐树木,筑建房屋,打算长期在这里住下去了。
这个时候,为韦麻朗打通关节的李锦也悄悄潜入漳州府,探听风声。可是他运气不好,早就上了官府的黑名单。尽管他极力狡辩是被荷兰人抓住后逃出来的,可是官府并不是傻瓜,毫不客气地将他拿下入狱。在对待外夷这件事上,官府显然并不愿意大动干戈,最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便给被捕入狱的李锦、潘秀等人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让他们前往劝说荷兰人离开中国。
可是李锦等人见了韦麻朗后,不敢明说官府拒绝与荷兰人贸易往来,只是吞吞吐吐地撒谎称中国方面还没有作出最后的决定。这样韦麻朗当然不会离开澎湖岛,他耐心地等着来自大陆的消息。
尽管没有官方的同意,荷兰人的生意还是敲锣打鼓开张了。福建的走私贸易向来猖獗,现在荷兰人急需中国的货物,这不是一拍即合么?于是沿海的渔民、商人偷偷把各种货物载往澎湖,与荷兰人做生意。尝了甜头后,韦麻朗更不想走了,没有中国政府的允许,还是有生意可做,只要在这里开辟一个新的贸易点,就可以从葡萄牙人手中夺取更多的贸易份额。
专制的国家总给腐败者提供温床。税使高寀竟然向荷兰人打出明码标价的赂款,他派心腹周之范秘密会晤韦麻朗,只要荷兰人支付三万金给税使,便可为其争取合法贸易(贡市)。当然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钱财,但与准许入市所能得到的高额利润相比,实在微不足道。西洋人在贿赂一事上与东方人心照不宣,这笔交易算是达成了,高寀便费尽心思要为荷兰人争取互市的权利。
日期:2012-02-07 20:45:30
《怒海争锋-4》
作为税使,高寀在福建为非作歹,福建当局不敢治罪。可是他虽然一手遮天,毕竟也只是一个太监,没有向朝廷奏请与荷兰人“互市”的权力。按照明代的制度,省一级的官员,只有巡抚、巡按才有奏请权,而与夷人开市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还得反复讨论验证才可以上报,整个程序是很复杂。
高寀收了韦麻朗的贿赂,就开始四处活动。这位大太监权力熏天,有自己的关系网,他找好友朱文达帮忙。朱文达是帝国军界元老级人物,原是戚继光的部将,这时官拜福建总兵,在福建政坛上也是重量级人物。他与高寀的关系可不一般,他的儿子认高寀为干爹,两人的关系是相当铁的。高寀把朱文达请出来,想通过他游说福建巡抚、巡按,以达成与荷兰人通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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