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海争锋:十七世纪中荷战争全纪录(1604-1662)》
第19节作者:
醉罢君山 这一年是崇祯元年(1628年),天启皇帝病死后,把帝国的烂摊子扔给了新皇帝。此时的中国政局可以用“危机四伏”四字来形容,时人将北方之虏、中原之寇、东南之夷盗并称为“三大患”。在这三大患中,中原的农民起义最终推倒了大明帝国的最后一堵墙;北方的满人渔翁得利、入主中原;在晚明的最后几年里,只有东南危机得以解决,这得益于帝国对海盗政策的调整。
在福建水师一败涂地之时,熊文灿走马上任福建巡抚。泉州府王猷上书熊文灿,称郑芝龙在与官兵的战争中,胜而不追,俘而不杀,据而不掠,有归降之意,“一时剿难卒灭,抚或可安。”熊文灿当然也不想刚上台就吃败仗,倘若能招抚郑芝龙,倒可以省却很多事。那么郑芝龙又是怎么想的呢?
郑芝龙与颜思齐不同,颜思齐重在开拓海外事业,而郑芝龙从一开始便确立了立足大陆的方针。他是个有抱负有雄心的年轻人,决不会满足于在台湾笨港那么个小地方当海盗头头,而且自古以来,海盗有几人有好下场呢?再说了,他本来就是个商人,先是在澳门经商,后又到日本平户,被大海商李旦收为义子,在商业上前途无量。只是年轻气盛,一腔热血追随颜思齐要革日本幕府的命未成功,这才落草为寇。所以在他执掌海盗集团后,便大力打造“新型海盗”的形象,不奸不淫,不杀人放火,跟官府打仗点到即止,并不赶尽杀绝,还不时传递愿意受抚的意向。换句话说,求利要求大利,若是整天喊打喊杀,却只图个蝇头小利,这有什么意思呢?与海上贸易的巨额财富相比,杀人放火抢劫,那才多大一点利益呀,郑芝龙不屑于做这个。要在海上贸易上图得大发展,必定得有资源才行。福建是中国最重要的外贸基地,背靠全中国的货源,还有比这块风水宝地更好的地方么?要扎根福建,营造商业帝国,就得跟官府合作,投靠官府。
熊文灿愿抚,郑芝龙愿降,这不一拍即合么?
但是聪明的海盗王不想做赔本的生意,归附朝廷有一个前提:必须保留他的庞大武装。没有枪杆子,他就一文不名。郑芝龙提出的理由是用这支军队“剪除夷寇、剿平诸盗”,报效朝廷。熊文灿能不答应吗?要是郑芝龙能扫荡海盗甚至是荷夷,这些功劳还不得记在巡抚大人的头上吗?这是双赢的选择——郑芝龙要垄断台海的贸易,熊文灿要加官进爵。
就这样,郑芝龙摇身一变,从海盗头头变成帝国武官,挂了一个“守备”的头衔。这并非很高的官职,但重要的是,这支海盗军成了一支合法武装。昨天还是帝国的敌人,今天成了帝国的捍卫者,昨天穿着海盗装打官兵,今天身着官兵服打海盗。
历史有时就是这样有趣。
日期:2012-05-09 13:46:14
《怒海争锋-34》
第六章 谁主浮沉:闽海争锋
对郑芝龙来说,投靠官府是他人生的一大赌局。
赌局没有必赢的,摆在他眼前的路绝非平坦。风险既来自外部,也来自内部。外部的风险是福建官方对他的投诚是保有戒心的,甚至可能找个理由将他铲除以绝后患;内部的风险是并非所有的海盗都愿意投靠官府,他们过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只要有机会,这些人就会叛去,重新劫掠海洋。更可怕是,这群人绝非少数。
可是年轻的郑芝龙就是狂热的赌徒,他会不惜任何代价向自己的目标推进,他的目标很简单,就是财富与权势。他根本不是一个好战分子,尽管他有非凡的军事天赋,可是他宁可和气生财。与福建官府结束敌对状态后,他向荷兰人伸出友谊之手。
台湾总督讷茨总算可以喘口大气了。在打击海盗一事上,他们为福建当局提供军事援助,可是精明的荷兰人却阴沟翻船,吃了大亏。他们既没有讨好福建官府以获得皇帝批准的自由贸易权,同时又得罪了郑芝龙,致使商船损失惨重,真是陪了夫人又折兵。不仅如此,荷兰人在大陆最重要的商业代理人许心素在厦门沦陷后死于非命,导致荷兰预付的货款无法回收,损失很大。
就在讷茨焦头烂额之际,摇身一变成为官府中人的郑芝龙给了他一点面子,归还一部分抢夺来的荷兰货物。讷茨在信件中这样写道:“一官(郑芝龙)已与皇帝、巡抚达成协定,欲与我方友好。为表示其诚意,在我方请求下,归还快艇西卡佩尔号和款项,即我方船员及中国人在占领期间所支用的一千一百八十二又八分之一里尔,合八百六十三两,……”
在台湾历任总督中,讷茨是最倒霉的一人,也是能力最差的一人。他在1628年时渡海抵达厦门,与郑芝龙会晤,并最终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贸易合约。据说讷茨为了逼迫郑芝龙同意签约,甚至使用绑架手段,这莫非是因为他被日本人滨田弥兵卫绑架后,也学会这门谈判的艺术呢?
可是讷茨就算采用绑架手段,也没有捞到任何便宜。当这份三年贸易合约送抵东印度公司总部巴达维亚时,总部认定这份合约对荷兰人不利,科恩总督拒绝承认这份合约的合法性。讷茨最终在1629年被巴达维亚总部解除职务,其原因不仅因为他在“滨田弥兵卫事件”中身败名裂,也在于他与郑芝龙的贸易协定损害了公司利益。讷茨下台后,接替他的普特曼斯总督宣布这份合约无效,并于1630年与郑芝龙重新签约。
在郑芝龙与讷茨所签的合约中,我们可以看到有这么一段话:“所有商贾均可运载各种商品货物前往热兰遮城,我(郑芝龙)的士兵不会拦截这些商船航行,或抢劫他们的财物;若有人愿租赁我的帆船装运货物,在缴纳运费的条件下予以准许。”从这段记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即便穿上的官服,郑芝龙并没有收手不干,海上抢劫似乎照常进行。毕竟台湾海峡的走私商人、海盗太多,抢这些人的船货,福建官府也没话可说。特别要注意是后面那句,租赁帆船,这便是摇身一变成为“官商”的好处,只要缴交一定费用给郑芝龙,小海盗也不敢来打劫,官府也不会来盘查。
可是对郑芝龙来说,最大的危险来自内部的分裂。
这种分裂是无可避免的,原因是自从郑芝龙接手颜思齐武装集团以来,极力将这支带有某种“民主”色彩的海盗武装改变成自己私有的“郑家军”。他在集团内部大量安插郑氏家族成员,并组成所谓的“十八芝”。他原名郑一官,自此改名为“芝龙”,为“十八芝”之首,其下有亲弟弟芝虎、芝豹、族人芝莞、芝燕等,共计十八人,把持集团权力,排斥海盗集团的元老与其他领袖。
然而郑芝龙的如意算盘遭到其他海盗头目的强烈抵制。这些海盗头目中,不乏才干非凡之辈,日后郑芝龙在闽海的对手李魁奇、钟斌、杨六、杨七、刘香等均是其中的佼佼者。而其中对郑芝龙威胁最大的,是海盗集团的二号人物陈衷纪。
在郑芝龙投诚官府后,便发生陈衷纪被杀与李魁奇复叛事件。这支在闽海横行两年之久的武装集团走向分裂,并最终导致长达数年之久的战争。
日期:2012-05-12 20:53:57
《怒海争锋-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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