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幻象:白银帝国下的真实(白银帝国:翻翻明帝国的老账)》
第39节

作者: mengben197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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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12-25 21:13:22

  张居正改革团体势力(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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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鞭法推行中的权力斗争
  明代田赋分为官民两大类,根据土地肥沃分为上中下三等九则。九等土地,根据田地山塘的税率高低进行敲定。田赋分夏秋缴纳,夏税以小麦为主,秋税常被称为秋粮以米为主,麦米被称为“正色”。如果遇到水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等运输交纳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允许用丝绢棉帛钱钞等折纳被称为“折色”。
  田赋交纳分为留存由地方负责;起运则解给中央政府或其他地方政府。起运时根据田赋交纳的仓库地远者被称为重仓口,近者被称为轻仓口。有根据轻重缓急称为急项钱粮和缓项钱粮。役法由民户承担分为里甲、均瑶、杂役三类。里甲详见第五章第三节。

  均瑶则是服务于官府的经常性役的统称,佥派对象以丁为主,分为力差和银差。均瑶出现于1436年正统元年,江西佥事夏时和按察使柯暹(永乐末年因为批评朱棣被贬交趾)编制均瑶册。该法以税粮多寡定上中下三等徭役。然而,随后推行到四川后遭到反对,重庆府提出三点:违反祖制、科条太多、赋役较重。最终停止推行。
  1451年十二月广东按察副使韩雍转调为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到任后在崔恭的辅助下推行均瑶法。1457年二月转调山西按察副使后在山西也开始推行均瑶法。与此同时,南直隶、陕西等地也开始先后推行均瑶法。均瑶法与一条鞭法在本质上相同,只不过一条鞭法赋役折银为主粮为辅,一年一编。均瑶法则仍是秋粮,十年一编。
  杂役则是为官府、公共服务进行的临时役,它是随时编派。
  一条鞭法之所以出现就是因为土地兼并过于严重、税目过于庞杂、优免对象过于庞大。而这些人就是反对一条鞭法的根本。介绍之前,我们谈谈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
日期:2011-12-26 16:59:34

  一条鞭法内涵解释(略)
  一条鞭之前的赋役制度不可谓不系统,执行也不可谓不严厉。然而,由于复杂琐碎,官员底薪吏员无稠,为此,法律定得越细致,反而营私舞弊可以多方转圜的机会更多。贪腐继续存在着,一条鞭法不能解决。优免问题,一条鞭法更不能解决甚至连解决的愿望都没有。相反,优免问题,海瑞改革派则考虑到了。但海瑞作为边缘化改革家自身难保,更何况优免。
  优免对象及不入籍人口
  在嘉靖时期,优免对象施行“京官按品级优免办法”。一品免粮20石;免丁20丁。二品以下到九品,各减2,到九品免粮4石头;免丁4丁。
  外官各级别为京官的一半。除此以外,教官、监生、举人生员等儒户,各免粮2石头,人丁2。杂职、承差、知印、吏典等各免粮1石头,人丁1。
  请注意这个“免粮额”,不要理解为田产减去免粮额数。而是指官绅们所占田地中按纳粮额以计算应免的一定面积。例如一品为20石,即应纳田赋20石的亩数。以当时每亩按低税率纳粮3升到5升计算,纳粮20石头的亩数应该是400亩到600亩。即使如此,官绅阶层仍然要求提高优免额以应付不断提高的消费水准,没有办法嘉靖二十四年(1546年)优免办法大幅度提高。
  一品免粮30,免丁30;二品免粮24,免丁24;三品免粮20,免丁20;四品免粮16,免丁16;五品免粮14,免丁14;六品免粮12,免丁12;七品免粮10,免丁10;八品免粮8,免丁8;九品免粮6,免丁6.
日期:2011-12-26 18:43:19

  而除了优免之外,占人口数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则不进入户籍。这样,就造成国家税收受到严重冲击。这时候,问题出现了:每年财政收入应该有一个固定底线,在自然灾害、逃入官绅阶层可以免除服役等诸多好处,官绅们大量兼并田地和蓄奴,如此,势必这个固定底线平均分摊的人数就越来越下,民众的压力就越来越大了。而这又造成百姓进入官绅羽翼下的情况越来越明显。例如常州府宜兴县田一万数千顷,但寄庄户占三成,缙绅优免户二成,这样,全县的役本来是由这一万数千顷土地的所有民户承担,但实际上却落到了一半人的肩上,另一半人则可以去快乐逍遥。

  既得利益势力的反抗
  在这种情况下,一条鞭法例如江西推行“一条鞭”就受到了激烈反抗。1556年巡抚蔡克廉倡议但王府反对作罢;1568年刘光济巡抚,则先后受到了官吏、地方豪族等多方反对,而只好先进行试点(南昌、新建)之后再推行到全省。
  对于一条鞭法反对最为强烈的地区就是苏州和松江的“吴中”。吴中当时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该地享乐主义风气盛行,孕育出了像唐伯虎、祝枝山、张灵等一大批特异独行的人物。但从另一方面说,该地区对中央政府的赋役改革也最为坚决。这就是问题的本质,因为,此时经济利益享受最大者就是官绅以及走私经济者,其后是商人。
日期:2011-12-26 19:32:02

  吴中地区的官绅们竟然创立了“官甲”,官甲是“民间组织”不受官府支配。地方官推行“一条鞭”时,这些人纷纷破产进入豪门的庇佑。
  面对官绅抵制,一条鞭法的推行者们开始反击。例如庞尚鹏在1564年任浙江巡按后先后对吕希周、严杰、茅坤等进行严厉处罚,浙江的“一条鞭法”才推行较为顺利。

  海瑞在1569年任“巡抚应天十府”后对豪强地主进行了大规模整治,结果却遭到戴凤翔等人弹劾。海瑞的改革中途夭折,并落下了只会说空话不会做事的评价。
  当时间推进到1581年的时候,事情起了变化。那是万历九年张居正任首辅时,张居正颁布的《清丈令》,要求官民田地逐一查勘明白。清丈时要绘制鱼鳞图册,逐户载明田亩情况。强权人物本来以为还会像之前一样给些压力就会后退,然而,令他们想不到的是,张居正获得了最高统治者的支持,而非像庞尚鹏、海瑞那样只是地方最高势力。
  很快饶阳和潞成两个王府的军官因“阻挠丈地”被处罚后,明最高统治层发出,“不分宗室、官宦、军民,巨法奏来重处”的消息后,明帝国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敢堂而皇之地对抗“一条鞭法”。
  清丈的效果非常明显,万历三十八年巡抚应天等府右都御使徐民式对长洲、华亭、常熟、吴江四县进行了清查。结果查出:
  长洲原当差田20万亩不到,今查明为55.69万亩。
  华亭县原当差田10万多亩,今查明为34.5万亩。
  吴江县原当差20.2万亩,今查明90万亩多。
  常熟县查出做假田15万多亩。
  “清丈法”得以推行后,一条鞭法也开始顺利推行。面对官绅抵制,改革派也开始反弹,提出了更为激烈的主张“均田均役”,与官绅地主展开了激烈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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