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1-02 20:45:27
(接上文)
袁绍确实挺暗挺贱的。
他攻打孙坚最大的目的,并非是为了扩张自己的地盘,而是为了打击自己的弟弟——袁术。
袁绍认为,孙坚的行径已经严重打击了关东军的威名,而孙坚是瞧不起他袁绍那个弟弟的拳头。做为一任盟主,自然要灭他人威风,长自己志气。
不过,他只顾着眼前的快乐,却不顾及往后的痛苦,此一点,便可归为“鼠目寸光”那大部分权利者的一类中。
孙坚刚刚从得到传国玉玺的狂欢跌落到失去根据地的极痛,二者云泥之别,心理落差太大。
事实上,孙坚也怪不得别人,做为一名将领,他有足够的资格傲视群雄,但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不懂政治。
毫无疑问,能够获得“猛虎”称号的,除了孙坚,历史上实在鲜有人比。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因为这个名字除了念着威风外,实际上还有另一层意思——莽撞。
不是军事上,而是政治中。
孙坚一味的以为只要能够血洗董卓,那天下一定一片歌舞升平,人民安居乐业。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的认识是对的,却是不全面的。
杀掉董卓就一定能够创造太平盛世吗?或者说,你一个将领凭什么就认为罪魁祸首就一定必死无疑?
非黑即白的道理只能在小说中是真理,在政治中,非黑即白的人有另外的称呼——二杆子,一根筋,不懂得变通。
袁绍为什么趁你不备攻击你的根据地?袁术为什么绑架你老婆向你索要传国玉玺?你想过没有?
孙坚淡淡的摇了摇头:自己坚持的,总归是没错的。
人,有时候不要过于执着。将领由是。
初平四年,孙坚来到了那个宿命的地方,他不知道,这将是自己在人生这场舞台最后的演出。
于是,他单枪匹马的闯进了那片树林——没有黄祖的军队,只有死神悄然等着他。
一块巨石落了下来,砸中了孙坚。就此,来到人世三十七年的孙坚,停止了呼吸。
在缓慢停止呼吸的那一刻,他回顾了自己短暂的一生,那些如同电影镜头般迅速闪略过自己的脑海中。
那时候真好,三十年前,自己真是年少啊。虽然没有梦想,却可以用未来激励自己前进。
那时候真好,十几年前,自己真是意气风发。虽然没有军队,却可以在其中品味生活的滋味。
那时候真好,只是再也回不去了。
孙坚安静的闭上双眼,他不再理会外面的嘈杂世界,不再看到自己的四个儿子,不再想到明天,自己将去哪里。
就这样吧,安静的离去,总比的过痛苦万分。
评:孙坚,十七岁追杀海盗,一举成名,后率军抗击董卓,为一时人杰。终究不懂政治,死于乱世。
不过,你当欣慰,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儿子当上皇帝,君临江东,不过此生无憾,此生足矣。
这章以“欣慰”为标题,就是为了纪念那个当时几乎以一己之力为风雨飘摇的东汉朝廷尽自己一份薄力的那个叫做孙坚的男人。
总是有些人这样——二杆子,一根筋,不懂变通。然而,必须承认,有时候这些人恰恰正是我们现在人苦苦寻觅的“国家脊梁”。
就这样吧,有的人,在命运的安排下,舞台表演的时间总是短暂。而有的人,在命运的安排下,虽然表演的时间短暂,却到临谢幕时,对着命运说道:谢谢。然后一脚将命运踢开。
这样的人很多,比如,曹操。
日期:2012-01-05 00:04:52
天下
孙坚终于安眠地下,了无牵挂,自己的梦想终于归到永恒、混于泥土。然而,活着的人终要梦想的支撑才能微笑的走下去。孙策、孙权,去吧,循着你们父亲亲自踏出来的路,前进吧。年少的人,总是容易忘记悲伤。
然而,此时的曹操,却很难说出悲欢喜忧。
孙坚的死不死于现在的自己扯不上关系,孙策、孙权是不是微笑着走下去,更与己无关。他现在关心的只是自己的未来,自己的梦想。
招募了七八千人的杂牌军,终于有了自己的部队,按说应该是部喜剧的开头。然而,曹操错了。这是七八千人,就算是七八千只牲畜,所花费的金额也是日出斗金,而曹操是没钱的。
因此,曹操认为这就是一部悲剧,何况还没自己的地盘。乱世之军阀,若想取得天下一勺羹,必先有自己的地盘,亦即根据地。对于这,曹操是没有的。这也使得曹操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梦想。
一个没有根据地的杂牌军妄想取得天下,如同一个没有家的浪子寻图一顿温暖的家庭晚宴一般,渴望而不可及。
只是,就在这时候,一个人的失败,让这群杂牌军终于找了自己的根据地,让曹操这个浪子终于吃到了一顿温暖的家庭晚宴。至少,此时的曹操这样认为。
后来的发展,终于让他相信,这他妈就是一部精分片——终于把自己弄得快差点神经。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刘岱。
此人乃“关东联盟军”诸多军阀中,拥有实力军队者之一。好吧,一句话,此人胆小。
此时的关东联盟军在经历过,韩馥谦让袁绍——袁韶击败公孙瓒——公孙瓒败逃,外加刘岱跟乔瑁互相火并这一系列窝里斗的狗血情结后,终于名存实亡的,任它东南西北风,我自巍然不动的无耻的站在原地。
只是,就在这些人饶有兴致的进行同室操戈这场大戏之时,有的人已经开始了四面出动,私自的结集了近百万人的大众——黑山军。
而且,这些人趁东郡太守新上任,打算捏一下软硬,便突然出击,打进了东郡。
新任太守感觉自己被欺负到家了,于是悍然决定与之对战。
对战不利,于是悍然决定求救刘岱。
刘岱听后,倒是积极,不过他认为,杀鸡焉用牛刀,对付这群泥腿子,必须用泥腿子。当然了,大多数人认为他没上场作战的胆子。于是,他想到了曹操。
再于是,曹操登场。
这正是曹操需要登场的时机,不过,对做为曾走过仕途的曹操来说,他明白这显然就是个坑,还是个火坑。
莫说自己的对手是拥有十万之众的大军,单就自己的部队而言,上场打仗就够自己喝一壶了。
自己部队的这些人,都是些没上过战场的新兵,没准什么是“鸣金收兵”都不知道什么意思。
不过,谁在乎呢?一将功成万骨枯,从来都是每个成功者必须要走的路。即使以一对二十。
为了自己安顿天下的梦想,我相信,这些牺牲是值得的。
你说呢?何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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