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君明主真是因为知道这些因果,故设立使人明辨利害关系的方法(公正无私的赏罚)昭告天下。所以君主不用逐一张嘴告诉并教导百官,不逐一用眼监察搜索奸邪之事,国家也可以被治理好。身为君主,并没有要求都有如同离娄(古时人名,视力精明,后世神话演变他为千里眼)一样精明的眼睛;都有师旷(前文讲过,耳力聪慧,后世神话演变他为顺风耳)一样聪慧的耳朵。观察情况考察事物不运用帝王之术,而依靠自己的眼睛去观察,那么看到的东西就少了,这决不是使自己不受蒙蔽的方法。打探情况考察事物不运用帝王之术,不依靠自己的权势,而依靠自己的耳朵去打探,那么听到的东西就少了,这绝不是使自己不受欺骗的方法。贤君明主,使天下人不得不为自己观察情况考察事物,使天下人不得不为自己打听情况考察事物,所以自己在深宫之中就可以明辨千里之外,考察国家内外事物,而天下人都无法蒙蔽欺骗自己。为何会这样呢?因为君主舍弃愚昧混乱的方法而用了使自己耳聪目明的权势所致。
日期:2012-01-02 06:09:59
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
故君主善于并合理运用帝王之术,国家就会平安;不懂帝王之术治理国家,国家就会遇到危险。
日期:2012-01-02 06:10:44
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当此之时,秦民习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也,故轻犯新法。于是犯之者其诛重而必,告之者其赏厚而信,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众,民疾怨而众过日闻。孝公不听,遂行商君之法。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告私奸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加。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赏厚也。此亦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也。至治之法术已明矣,而世学者弗知也。
以前秦国的风俗,君臣上下废除法政而服从私利,所以国家混乱、兵力衰弱、君主地位低下。商鞅游说教导秦孝公变法易俗,彰明公正无私的道路,奖赏告发奸邪的行为,抑制相对于国富民强造成危害的社会产业而鼓励支持相对于国富民强有利的社会产业。在这以前的时候,秦国的百姓习惯于旧俗,也就是有罪可以被赦免,没有功劳也可以谋取富贵名声,所以百姓总是轻易的违反国家的法政。在这之后的时候,触犯国家的新法罪行重的,一定要严加诛罚;告发奸邪行为必言而有信厚重赏赐,所以奸邪之人的妄图做奸邪之事不得得逞,而起被诛罚的人数量也很多,百姓因此不能得利所以怨气冲天,在这之前是闻所未闻的。秦孝公不为所动,坚决的支持商鞅变法。纵欲群臣士民知道了有罪必罚,而且为举报奸邪的行为谋取利益的人越来越多,故群臣士民都不敢轻易违法乱纪,以致国家的刑罚都没有可以找到可以施加的人。所以秦国由此国富民强,国土广大而君主地位尊贵。秦国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对做以及包庇罪责的奸行匿端的人严加处罚,对举报告发奸邪之人诚信的厚重赏赐。这就是使天下人都必须为自己监听打探国中详情的办法啊。能是国家杜绝奸邪朝政清明的法术大致就是这样了,然而世间学者却不能够明白。
日期:2012-01-02 06:11:05
14.4且夫世之愚学,皆不知乱之情,哲颊多诵先古之书,以乱当世之治;智虑不足以避阱井之陷,又妄非有术之士。听其言者危,用其计者乱,此亦愚之至大而患之至甚者也。俱与有术之士,有谈说之名,而实相去千万也。此夫名同而实有异者也。夫世愚学之人比有术之士也,犹蚁垤之比大陵也,其相去远矣。
接着说世间愚蠢的学者们,他们都想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喋喋不休反反复复的搬弄上古圣书上的道德说教,用来扰乱当代的治国之道;他们考虑不深,智慧不足不以避开“飞刀陷阱”,却还一直为难法术之士。听从他们的言论,国家就危险了;听从他们的计谋,国家就变的混乱了,他们就是这就是最愚蠢也是对国家造成危害最大的人。虽然他们与法术之士一样享有游说君主、议论国政的权利机会,实际上却是相差数万上千里。这是“名”同而“形”不同啊。如今社会那些愚蠢的学者和法术之士相比较,就如同蚁穴口的小土堆和雄壮的大山相比较一样,相差的太远了。
日期:2012-01-02 06:11:27
而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陵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群臣相关,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愚人不知,顾以为暴。愚者固欲治而恶其所以治,皆恶危而喜其所以危者。
然而先君明珠听从法术之士的圣贤之言,能够明白是非曲直的实情,明察国家混乱与安乐的真相。因此治理国家就可以,公正无私的彰明法治,设定严明赏罚制度,这就将会就天下百姓免于祸乱,消除天下的灾难,使强者不会恃强凌弱,众者不会以多欺少,老人能够如愿的安享晚年,小孩孤儿能够健康的成长,国家边境不会受到诸侯国的骚扰,群臣各司其职亲密相处不会有党争,父子能够互相保护赡养养,而没有无妄之灾和惨遭俘虏的厄运。愚蠢的世间学者不能够查清,妄言这样是暴政。愚蠢的学者固然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但是却憎恶可以使国家国富民强的方法;不经如此,他们增恶可以使国富民强的方法却还去喜好会给国家造成危难的治国方针!
日期:2012-01-02 06:11:49
何以知之?夫严刑重罚者,民之所恶也,而国之所以治也;哀怜百姓轻刑罚者,民之所喜,而国之所以危也。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知之者同于义而异于俗;弗知这者,异于义而同于俗。天下知之者少,则义非矣。
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呢?因为严厉的刑罚,是国家群臣士民所厌恶的,但是却是可以使国家大治的手段;同情哀怜百姓而减轻刑罚,是群臣士民所喜欢的,然而这却是对国家造成为难的因素。贤君明主依法治国,必然会忤逆群臣士民的意愿,而顺应大治天下的规律。考虑到这种思想境界的人必异于凡夫俗子;不知道这种思想境界的,就会反对组织法术治国主张而顺应凡夫俗子之意。若天下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少,那么必然法术之士的主张的法术治国会被认为是错误的!
日期:2012-01-02 06:12:15
14.5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溺於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
法术之士处在法术治国主张被非议的地位,受到众人的诬陷,淹没在凡夫俗子的流言蜚语之中,而还想面对威严的君主寻求安康,怎么能不难呢?这就是法术之士到死也无法显露自己的学说的原因啊。
日期:2012-01-02 06:12:34
楚庄王之弟春申君,有爱妾曰余,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视君而泣,曰:“得为君之妾,甚幸。虽然,适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适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适二主,其势不俱适,与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赐死君前。妾以赐死,若复幸於左右,愿君必察之,无为人笑。”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正妻。余又欲杀甲而以其子为后,因自裂其呆衣之里,以示君而泣,曰:“余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强戏余。余与争之,至裂余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於此矣!”君怒,而杀甲也。故妻以妾余之诈弃,而子以之死。
注;此春申君并非太史公记载侍奉楚顷襄王的春申君黄歇。这个春申君乃楚庄王之弟。他们实乃两人,不可一概而就。关于春申君的儿子“甲”,古书上通常对某某名字佚失,则用“甲、乙”等代替。史书上有众多例子,这里就不一一例举了。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