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里的人间百态》
第29节

作者: 寻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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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到对方的业务办理完毕之后,不等收件窗口同事有喘息之机,这位大叔直接饿虎扑食般的坐到窗口前面,怒气冲冲的质问窗口道:“为什么我办理完过户已经两个月了,怎么还没收到房款啊!”
  窗口收件同事听到对方的询问,先示意他稍安勿躁,之后连忙去问清楚了这处不动产的具体地址。然后在不动产登记系统里面,仔细查询,确认登记系统里面转移登记的件状态正常,相应的抵押登记件也都已经正常的审批完成了。
  之后,再去协议窗口找负责同事在我省的不动产资金监管里面,查询这处不动产的资金监管情况。经过查询得知,这处不动产的首付已经监管到位,但是后续的尾款却迟迟没有到位。
  至此,一切真相大白了,不动产登记没有问题,问题出在了银行那边。抵押业务已经审批完了,不动产登记证明银行也已经领走了,但是银行却迟迟没有放尾款进入资金监管系统的账户内。
  窗口收件同事一字一句的将具体的情况告知了大叔。没想到这位大叔依旧不依不饶的说:“既然可以放款了,那你们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什么不催一下银行快点去放款啊?”
  这个强词夺理的提问,简直令我感觉哭笑不得。还是这位窗口收件同事表现的比较镇定,依旧是不急不慌的说道:“根据登记系统里面的显示,您这处不动产的他项登记证明已经被贷款银行的代理人取走了,证明抵押权首次登记的业务已经完全结束了。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是贷款银行的管理机构,没有资格去催促贷款银行进行房款。如果说您对银行房款进度有疑问,建议您直接电话联系贷款银行的信贷员。”

  同事这话说的滴水不漏,让这位大叔一时也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复。见大叔愣住了,同事继续建议他可以给办理他们这宗业务的银行的工作人员打电话。
  大叔也没多想,就拨通了银行信贷员的电话,拨通之后还先是怒气冲冲的对电话里说:“我这个过户件已经过了两个月了,为什么你们银行还是不给我放贷款?”依然是一脸的愠色。不过听了一会儿对方在电话里所说的话,感觉他的脸孔看起来显得有些僵硬,表情有些不自然。继续说道:“我当然不是埋怨你们,我也不会申请退抵押,撤件,只是盼着咱们银行能够早点给我放款。”之后他的表情显得更加沮丧,眼神里透着一股哀求以及悲伤的情绪,说道:“我求求您了,快点给我放款吧,我之前是找的小额贷款公司办的清尾,后期的利息是按天计的,你们银行一天不放款,我就要多付一天的利息啊!”

  后续他说的话就像是在低语呢喃,说的是什么内容,我已经不太能听清了。只是见他最后默默的转身离开大厅,没有再说什么,只给所有人留下了一个颓唐的背影。
  后续几天,类似的投诉越来越多,但是我们作为登记机构,对此也是爱莫能助的。来到我们大厅咨询台来询问相关情况的办件人,也是络绎不绝。
  想知道其中有什么缘故,我们只能直接的向银行去询问。银行表示说也是接到上级的通知,每家银行,每年的放款额度都有固定的金额,超过这个金额的业务,只能等到下一年度再放款了。

  不用想也知道,这也是银行配合限购出台的相应措施,为了遏制高房价的一种方式。而且这并不是唯一的一个措施,与此相应的措施还有是提高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严格审批贷款等等一系列的组合拳,想通过从银行的角度来给这个燥热的房产市场降降温。
  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科长让我们把全部办理完过户之后银行未放款的所有的二手房过户的件,都整体捋了一遍。将这些信息整理成一份名单,放在大厅的咨询台里。如果说有在这个名单上的办件人来咨询,就可以直接告知他,让他去咨询银行工作人员,节省了双方的时间。
  随着二手房过户的业务有了稍微的减少,关于二手房的信访压力也就减弱了不少,因而目前局里的信访工作的重点又落到了商品房上。所以上级领导要求我们要尽可能的消化新建商品房上面的积压办件。
  听到这个消息,真有一种按下葫芦起来瓢的感慨。虽说商品房办证的业务不像二手房转移登记的业务水那么深,容易出现那么多的问题。但是架不住由于市场的火爆,近期有大量的商品房从期房转为现房,房主亟待办理不动产权证。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有些不动产本身前几年就可以办理产权证了,但是房主觉得办不办证,区别不大,所以也就没有及时办证。一直拖到了现在,由于近两年房价飞涨,之前没办证的不动产,可能已经被别人相中了,准备以二手房的形式购买这套房子。房主这才匆匆忙忙的约号准备办理产权证了,为后续的二手房买卖做准备。
  这两种情况汇聚到一起,自然就更凸显出了商品房办证难的这个问题。虽然这个新建商品房办证难的问题,不像二手房过户难的问题那么尖锐。但是架不住绳锯木断,水滴石穿那样旷日持久且众人拾柴火焰高那般的抱团取暖,群体性的反应问题。
  因此这个问题解决起来,要慎之又慎,既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大意,更不能敷衍塞责。该怎么处理好这个问题呢?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想不出来办法不要紧,我们可以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嘛!
  比较了一下各地的先进办法,发现了有一个方式很合适,那就是可以交由开发商的代办人代为办理不动产权证。
  具体来说的话就是由不动产的产权人签署委托书,委托给开发商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当然,产权人也要将诸如身份证、全款发票、登记证明交给开发商用于办理转移登记。
  当我们向一些开发商提出这个开发商代办产权证的想法之后,恰好和一些开发商的想法不谋而合,他们也很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为自己小区的业主办证。
  尤其是那些大型开发商,他们希望将自己为业主办理产权证的这种行为,当作自己公司为业主提供的一种福利。同时也是为了凸显自己大开发商为业主服务的一种企业文化。他们更希望通过代办房证这个情况,将自己和其他的开发商区别开来,就像打了一个广告似的,想为自己的公司带来一个很好的宣传作用。
  最后沟通下来,大约有五六家的开发商愿意接受开发商代理办证的模式。
  然后我们中心召集这几家开发商的负责人,来到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会议室,坐在一起商讨具体该如何开展开发商代办手续的。以及各家开发商都有什么困难需要处理。
  科长简单向介绍了一下开发商代办的整个流程,并且向各家开发商询问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普遍反馈的一个问题就是可能是他们的业主可能不太放心把身份证交给他们拿到不动产登记大厅里来办件。
  科长沉思了一会儿,说:“他们不愿意把身份证拿过来,干脆我们直接派人去到现场给他们核身份证,现场核完了就留存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直接就退给他们了,根本就不用把身份证拿过来。”这一提议,赢得了各位开发商负责人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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