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剑朝圣 ——为征服、支援或光复耶路撒冷而发动的历次十字军东征》
第4节作者:
八重云 有了这些新装备,欧洲人开垦出了更多耕地,并且在实践中悟出了三圃农作制:秋天种冬季作物,来年春天收割,收割后留下秸秆牧养牲畜;春季种夏季作物,当年暮夏收割,之后休耕到来年夏季,犁地之后继续休耕,直到暮秋再次犁地,接着就播种新一轮冬季作物。这么做好处在于,夏季作物里的豆类靠固氮力增加了地力,又改善了人们的饮食。夏季作物还为力畜提供了额外的草料。另外,在春季种出的额外燕麦足以供给马匹,并使这种更高速的力畜代替耕牛成为可能。最重要的是,土地利用率显著提高了。
另外,他们开始用公牛和水力驱动大磨坊里的石磨,广大劳动妇女因而摆脱了磨面粉的无尽苦工,从此有空洗个头抹把脸,在丈夫眼里终于不再像拉磨骡子似的倒胃口了。
最后,连齿轮、绞盘和滑轮都在各地陆续复兴了——这难道不值得欢欣鼓舞吗?
城市的崛起
农业革命导致过剩农产品涌现,交易成为可能,市场建立起来,村镇也随之兴起。充实新兴村镇的是随耕地增产而激增的人口:公元1000年,法兰西总人口600万,德意志250万;1100年,两个数字均已翻倍。这样的增殖比率下,继承不到父辈份地的农民子弟层出不穷,于是黑暗时代以来欧洲第一次出现了移民。这些移民或者开荒作村民;或者涌入市镇当市民。随着城市和市民阶级的成长,一个没有不动产,却也不受土地束缚的中产阶级正式形成了。
市集和商业的复兴自然大大壮大了商人的力量。中世纪欧洲内陆的商人原本只是到处兜生意的小贩,其中不少是叙利亚人和犹太人。他们浪游在广袤欧洲那些半隔离的定居点之间,靠叫卖杂货维生,顺便也捎来外头的新闻。在11世纪,商人们聚集到新兴城镇,开设了店铺来销售货品。由于基督徒放贷要下地狱,犹太人就垄断了这项业务,继商贩之后成为了中世纪早期唯一的金融业者。
城市居民为免遭军阀和土匪侵害就近向领主寻求庇护,愿和乡下贵族分享比重可观的利润。但商人不会在交易中放弃他们那个城市政府的独立,也不会在人身自由方面做出过多让步。长远看来,领主是在养虎遗患。因为自由都市注定要把附近封建主的农奴都骗去做市民,最后迫使光杆司令放弃庄园,进城受穷。
日期:2010-09-14 21:14:31
教会也搀和
有钱人一多,教会也打起了如意算盘。
首先,他们宣布向所有任圣职领圣俸的人员征税。明明捧着神圣饭碗却又不肯奉旨交钱的会被毫不含糊地开除教籍。但要是既大户又大方,红衣主教非你莫属。
不过也不能老拿自己人开刀。所以教会又开辟了许多面向群众的业务。违反教规了?没关系,情节轻的,买个特许就是。娶表妹?可以,付钱。反悔了?想离婚?也可以,再付钱。
作为下文的背景知识,笔者要着重讲一讲某种叫做“免罪罚”的项目。须知,基督徒一作孽,来生就危难了。告解?还不够。作告解可以让罪人免下地狱永世受苦,但根据神圣的正义,不能让你逃脱炼狱的惩戒。炼狱的刑期从数千年到数百万年不等,与梦幻朝露般的人生五十年相比,绝对不是蒙混得过去的。但是教会号称有权给罪人减刑或落实假释——只要他为信仰做出了杰出贡献。这个贡献的范围很广,从帮着造教堂、排掉臭烘烘的沼泽水、雇人开荒,到带头捐一大笔钱,都作数。
纵观中世纪史,始终有赦罪僧周游列国,向各色人物出售完全免罪罚的特权。于是便有了那个遭马丁路德痛骂的赦罪号子:
“铜板刚撞响钱箱,
灵魂已飞逸炼狱。”
但这些个物质贡献不是人人都拿得出的——很多人早早就做好了掉进炼狱挨烤的心理准备。因此,当教皇以彻彻底底的免罪罚为奖赏(那得是多贵重的功德券阿)号召人们东征时,成千上万个信徒高举十字架向耶路撒冷进军的壮观景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日期:2010-09-14 21:19:49
上帝的和平
为维护基督教世界的安定团结,确保各级教会的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发展,罗马教廷以颁布教令Pax Dei(“上帝的和平”)的形式,警告横行欧陆目无王法的封建旧军阀们,从此胆敢为害“手无寸铁之人”(神父、商人、农民等)的,都将被逐出教会;此外,四旬节、收获期、圣日,以及一周内从周三傍晚到周一早晨的时间段厉行休战,“不得流血”。
到了1095年,即教皇挑起十字军东征的那年,基督教大家庭的各路诸侯能用来打内战的日子在一年中已只剩下紧巴巴的80天了。
对嗜好骑马砍杀的专业人士来说,Pax Dei的约束实在是惨无人道。因为人口爆炸,很多贵族子弟继承不到土地,成了浪荡骑士。他们自小习武,五谷不分,除了征战厮杀毫无谋生途径,如今被教会强行放了长假,岂不蹉跎岁月坐吃山空?
某种叫硬头锤的钝器因而得宠,帮不少骑士钻了空子。话说教会不是不让流血吗?这玩意儿碰巧能揍得你灵魂出窍又不流一滴血,赞吧——可惜,它很快也给禁了。
当然,也不是说教会凭一个法令就把中世纪欧洲改造成了爱与和平的净土。第一次东征前夕,西方世界仍然血腥暴力,兽行稀疏平常,有时还会受到教会的祝福。1100年代,一个加斯科涅骑士在一所修道院里祈求上帝把杀兄仇人交到他手里,后来果真得手,剁了仇人的脸,砍了仇人的手脚,割了仇人的睾丸抛给饿狗。为感谢上帝垂青,骑士把人那套血淋淋的兵甲留给了修道院的和尚们。后者欣然接受,还作了赞美和感恩的祈祷。
总之,“上帝的和平与休战”无法抹杀骑士本色,只能让他们更渴血、更焦躁、更易煽动,因此也就成了十字军运动的绝佳伏笔。
日期:2010-09-14 21:38:05
骑士道
之前也提过,骑士的起源与尊贵无缘。现代欧洲语言中的“骑士”一词,如法语chevalier、德语ritter、荷兰语ridder和意大利/西班牙语caballero都可直译为骑马的人。英语里的knight更掉价,和德语“仆从”knecht同源。原来加洛林王朝于9世纪瓦解后,欧洲礼崩乐坏战乱不休,诸侯手底缺人,征兵概不考虑社会地位:纵然生为贫农,只要能上马抡刀,照样能当上领主亲兵。这个丘八阶层在中世纪统一用拉丁文miles(复数milites,士兵)来指代,身份起初不比寻常农民高多少。但随着时代进步,milites的专业性不断提高,终于作为军事精英享受到了脱离群众的优渥待遇。
成功领主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张,到了他无暇包办领地事务的程度,就把可靠的milites提拔为官吏,分担一下责任。这些被委以重任的士兵抓牢权柄后,就开始将头衔和职权传给后代。到了10世纪末11世纪初,当年的暴发户已完成对社会资源的家族性垄断:军人的身份、贵族的地位和财产(比如那昂贵的骑兵装备)都须世袭,从而成就了现代人印象里高高在上的特权阶级——骑士。
贵族地位呼唤英雄伦理,强奸、抢劫、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豪快岁月对骑士来说已一去不返——通过糅合日耳曼的传统荣誉观和天主教的先锋神学milita christi(“基督的战争”),骑士道诞生了。根据这套伦理,好骑士须忠贞不渝、英勇无畏;须锄强扶弱、尊老爱幼;他的良知必高于主命,信仰必高于功名:其首要职责是守护教会;其次才是效忠主君。武装侍从如今要晋为骑士,不再像往常那样单靠血与火的洗礼,更须在宗教仪式中接受净化、衷心忏悔、敬领圣餐,提升灵魂的高度。为了把血淋淋的凶器点化成替天行道的圣器,他们甚至开始在剑柄里镶嵌圣徒的遗物,从而开辟了一整个制假售假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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