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剑朝圣 ——为征服、支援或光复耶路撒冷而发动的历次十字军东征》
第5节

作者: 八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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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到了11世纪,骑士道的核心价值观业已鲜明,成了世人衡量骑士优劣的权威标尺:
  一、英勇——要能打仗。
  二、名誉——要誓死捍卫名声。
  三、忠诚——要服从首长的意志,保护首长的面子。
  四、谦恭——要守礼节。碰上女士要尤其文雅尤其殷勤。

  五、慷慨——要热忱待客,舍得花钱。
  与骑士道齐头并进的,是所谓的典雅爱情。根据这一脱胎于阿基坦吟游文学的浪漫理想,骑士一旦邂逅真爱(通常是某位阶级高于自己的人妻),就会对她表现出死心塌地的崇拜和爱恋,鞍前马后、两肋插刀,既像花痴,又像忠仆。骑士的爱情被看作仅次于宗教的精神支柱,因而广受歌颂和赞许。无论是凯旋还是惨败,鏖战还是濒死,骑士总是呼唤着心上人的名字面对一切,无怪时人会说amor vincit omnia——爱情征服一切。

  日期:2010-09-14 21:47:10
  成为骑士
  11世纪末的年轻贵族要当上骑士的确要颇费一番周折。
  那时,通常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骑士老爸的头衔。弟弟们可能会当一辈子扈从,直到打下自己的江山;要么就走弃戎拾笔,谋个体面的圣职,向大主教、大修道院院长之类的目标挺进。
  符合条件的幸运儿从7、8岁开始就得作为伺童候在领主身旁听其差遣,送信、照管衣物、倒洗澡水,干些诸如此类的杂活,顺便学会骑马、格斗、鹰猎、下棋和歌舞。
  14岁,伺童晋为扈从,生活轴心变为习武。他将学会舞着利剑砍斫要害,挥动战斧劈残盾牌,戳出长枪挑翻骑手,抡起铁锤砸碎脑壳。上了战场,他要给领主牵马;领主步战时,他要守住马匹。

  他在城堡内外还有其他职守,比如保管所有门钥匙,或在领主远游时随侍左右,携带钱袋等贵重物品。
  17岁,扈从迎来了人生的里程碑——骑士晋封仪式,大家鼓掌。
  晋封仪式的第一环节是象征性地洗个澡,以示灵魂得到净化。如果是中世纪晚期,他还得斋戒一天。然后准骑士在教堂通宵祈祷,天亮后跟神父互动,忏悔罪恶啦,出席弥撒啦,接受圣餐啦,学习骑士美德啦,庄严宣誓自己将坚守正道啦……等到统统搞定,他就能穿职业装了。
  当时业界风行的是一种用铁环编成的长衫,工艺类似于国内的锁子甲,穿戴的时候先脑袋后手臂,上自脖颈、肩膀下至膝盖、小腿都能罩个严实。别看它剪裁得很贴肉,其实堆在身上沉得要命——据说某些壮士一套铁布衫足有40来斤重,足以把外行压得胸闷气短。中世纪有首佚名诗作曾把骑士比作“铁茧里的恐怖虫”,不可谓不生动。这种护甲对抗剑锋很有一套,但碰上劲弩、长槊就不那么有效了。甲上的铁环一旦被打断、变形,锋利的尖端就会扎进皮肉,使创伤雪上加霜;因此骑士不得不在锁甲下衬一件刻意加厚的短上衣来增加缓冲。同志们可以想象十字军在中近东烈日下裹着小棉袄、锁子甲,头戴保温盔,身背风筝盾奋力搏杀的悲壮场景——那个热啊,啧啧,不知不觉人就熟了……

  言归正传。话说身披重甲的青年扈从此时已来到主君跟前,恭敬地跪倒,垂下头。后者举起剑,拍拍他的肩膀,事儿就成了。
  菜鸟骑士最后领到一柄长枪,一个头盔和一把剑,上马,骑行,出了教堂(不错,忠勇的马儿当然要跟它的骑士一起参加弥撒)。为体现自己的慷慨,小伙子这天分发给随从的礼物相当丰厚,为贵族朋友们举办的宴席也丰盛异常。
  日期:2010-09-14 21:55:49
  作为骑士
  这些骑士就是未来的十字军悍将。他们年轻气盛、鲁莽灭裂、自命不凡,而且强壮得匪夷所思。他们有本事扛着重达20公斤的盔、甲舞刀弄剑,陷阵攻城。他们的招牌武器马槊以白蜡树、白杨或雪松的坚韧木材制造,长可达4米,直径5到7公分,本身质量就大,实战时还能获得部分人、马动量,持槊人若非体格健壮、技巧娴熟,反而会遭冲力戕害。他们钟爱的双刃剑重量在1到2公斤之间,长度约80厘米,能突刺,更善砍杀,操在行家手里,能豁开头盔、劈碎脑壳、一路切到肩膀,管你练什么外功都跟甘蔗似的料理了。古坟里还掘出过由肩膀直砍到大腿、一剑卸掉手臂和瞄准膝盖连断两腿的极端案例——刀剑尚且如此,斧钺就更不用谈了。

  11世纪的诺曼人大大改进了欧洲的骑兵战术。马鞍前后两端如今耸得很高,能给骑士的腹、背提供有力支持;马镫又垂得低,因此几乎能伸直腿站在蹬上,稳稳地端起长而重的丈八槊洞穿厚盾重甲,而不用担心给反作用力抛下马背。槊尖铁制,紧挨着横杠或三角旗,免得命中后入肉太深难以拔出。但如果马槊仍过于深入,或折断,或刺空,让对手逼近,骑士就取出悬在鞍座上的剑、斧(斧背铸有刺牙用来破甲)或锤(有棱,棱缘锋利)左右开弓、居高临下地发动攻势。对于这样一个军事单位,贫甲的战马可能是唯一的弱点。所以到了12世纪,马铠开始在西欧复兴,马用战袍也流行开来——这些装备当然多少也会妨碍奔马奋蹄。战马若是跌了跟头,骑士很可能因为甲胄、兵器、盾牌和马刺的拖累无法及时站起来应战,以致被俘被杀。但若没能在那一刻结果骑士,就仍会面对一个披坚执锐的可怕对手——叫是叫“骑士”,却也不只是在马背上威风而已。

  他们大多是不谙兵法的文盲,勇有余而谋不足,打起仗来听从本能,论阵型也无非三大主流:
  楔形,拉丁文资料里常作cuneus或acies,头一排三五人,第二排七人,第三排九人,以此类推。优点是后头的同志能扩大先锋打开的缺口,缺点是没法让大家都出够风头。
  线形,法语en haye,所有人排成横队同时冲锋,效果虽好,但纪律涣散、临时拼凑的骑士部队恐怕很少能达到如此默契。
  集团冲锋en fourragère,因能使匹夫之勇得到最自然的流露而成为骑士的首选。大家忘掉阵型,争先恐后地杀向敌阵,指望一鼓作气碾倒对手(所幸常常得逞),或者炮弹一样砸进侧翼,红着眼睛信手砍杀,确是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一窝蛮蜂。
  他们当然不认得火药,尽管中国军队此时已经用上了蒺藜火球、毒药烟球、铁嘴火鹞、火药鞭箭、霹雳炮弹之类的新概念兵器。他们也没见识过长弓,直到这玩意儿在14世纪登场后凭着空前的射程和穿甲力大败法兰西罐装骑士。他们甚至不咋用十字弓。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即将落幕时,这种兵器才开始在欧洲普及开来。好吧,弓箭还是有的,不过只有农奴才用。一个依赖远程道具阴损骑士的卑鄙弓箭手,根据12世纪的歌谣,乃是“不敢接近敌手的胆小鬼”。如果是步战,枪矛等长兵器也容易被看成懦夫逃避近战的武器,因为根据骑士精神,理想的战斗应该是捉对厮杀,贴身肉搏。

  日期:2010-09-14 22:02:38
  11世纪诺曼、法兰克和布列塔尼骑士的主流配置
  马具革新
  列队,挟槊,预备冲锋
  准骑士接受册封前夜祈祷达旦,John Pettie,1884

  《林堡逆旅》,苏黎世马内塞古抄本插图,公元1320年作品
  日期:2010-09-14 22:09:10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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