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剑朝圣 ——为征服、支援或光复耶路撒冷而发动的历次十字军东征》
第13节

作者: 八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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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历克赛有充分理由芒刺在背。他很了解老对手的为人——残忍、狡黠、顽固、狂妄、重利轻义、热衷功名。他不懂得慈悲。为了示威,他将在安条克城门前把萨拉逊间谍架在火上烤得滋滋作响。他也不懂得信仰。寻获圣枪时,别人都欢欣鼓舞,他却只是一哂置之。

  他恨皇帝,皇帝也恨他。
  但皇帝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强健和英俊。他是维京传人,承前启后的诺曼征服者,能力只逊于野心,连名字都超凡脱俗——这厮原名“马克”,“博厄蒙德”是圣徒传奇里巨人的名字,常人不叫这个。他爹因为儿子一生出来就体型超群,才给他起了这么个绰号,不想日久天长,真名倒给冷落了。
  成年后的巨人博厄蒙德果然伟岸得跟希腊天神一般,在拜占庭宫廷里把当时芳龄13的萝莉公主安娜激动得赞不绝口:这个诺曼人比其他拉丁将领足足高出一头,胸膛坚实、双臂有力,身材匀称得……像是经过了波利克里托斯的亲手雕琢。他皮肤雪白,脸色百里透红,胡子也剃得极其干净;浅黄色的头发经过了刻意修剪,不像其他野蛮人一样垂到腰际,而只留到齐耳长;还有他那双眸子——噢,竟能那么蓝,那么生动……

  的确,博厄蒙德是个富有原始魅力的强者,跟文明人雷蒙四世好比天造地设的对手。他不介意公然与老伯爵争夺一把手的宝座,而后者碰巧和亚历克赛一样质疑博厄蒙德加入十字军的动机;因此两人一路上暗中较劲,分歧不断。话说回来,强者正需以强者为对手,难道不是吗?
  日期:2010-09-19 22:21:29
  【坦克雷德:少年老成】
  博厄蒙德身后是他17岁的外甥坦克雷德。年纪轻轻的坦克雷德此时已经具备了少年英雄应有的许多素质:英俊、无畏、仗义、慷慨,而且有个处处罩他的好舅舅。只可惜这小子沾染了和尚们的恶习气,总他妈有点多愁善感,不诺曼、不洒脱,所以都快奔三的人了还没啥拿得出手的建树。
  卡昂的拉杜夫把东征前的博厄蒙德描写成中世纪的哈姆雷特,为“杀还不杀”的问题踟蹰于沙场边缘:
  “时常焦灼着他的是如下事实,即他作为骑士参与的战争看来违背了基督的训诫。主基督曾明令他右脸被抽后要伸出左脸,但世俗的骑士精神不能防止亲人间动武流血。基督也曾要求他把外衣和披风交给想取走它们的人,但战争的渴望却驱使他从两者皆已丧失的人手中掠夺仅剩下的财物。如果这位智者当真放下了屠刀,那定是这对矛盾消磨了他的勇气。”

  这时,十字军兴起,狠揍异教徒也能赢得基督表扬,矛盾解决了。
  同学们,千万关注他——这小子如今可是游鱼得水、野马脱缰了。
  日期:2010-09-20 22:52:15
  【布永的戈德弗鲁瓦:模范军人】
  作为查理曼大帝的后裔,布永的戈德弗鲁瓦为他那个洛林公爵的头衔活得很辛苦。简言之,他的王上不信任他,周围还有豺狼虎豹要抢他地盘。如果没去东征,戈公大概会活活累垮,一辈子出不了头。但教皇的号召给他开辟了出路。“Deus Vult!上帝的旨意!”——当初在克莱蒙跟着全场听众欢呼雀跃的戈德弗鲁瓦可能尚未料到,好事还在后头。

  戈公是个模范军人。第一,他武功据说特别好。此君后来在西里西亚山口为救路人找大熊搏命,而且没死。还应一个阿拉伯舍赫的邀请表演宰骆驼,一剑就把那饿死了比马大的异教牲口斩了首。
  第二,他特别虔诚。1082年罗马遭洗劫的消息据说把他震惊得数月内一蹶不振(当然,这跟他主君正和教皇白热战,以致他忧心教籍很难做人也脱不开关系)。此外,戈德弗鲁瓦餐前祈祷很长。陪他吃饭的人经常抱怨自己的饭菜还没入口就已凉透。
  第三,他其实是穿越到中世纪的斯巴达人,艰苦朴素的程度让人叹为观止。法蒂玛王朝的权贵到他营帐里拜访他时发现他在大帐里靠着一麻袋干草席地而坐,而那草包他晚上还得当床睡。其他十字军将领用来增加情趣的地毯、帷幕、真丝流苏、雕饰及各种家具,他这里一应俱无,连凳子都不备一张。来使忍不住问,您这是何苦呢?答曰:“无论生前还是死后,土地都是堪用的座椅。”

  最后,他对东征特别重视。戈德弗鲁瓦广受觊觎的领地洛林也算富甲一方。但他为筹集军费在默兹用跳楼价抛售家产,把梅斯市用十万金克朗卖给市民,又把其余不动产分给了列日主教和教皇。一言以蔽之,备战完毕,他已倾家荡产。
  凭着这股子破釜成舟的勇气,正值35岁壮年的戈德弗鲁瓦在兄弟博杜安和厄斯塔斯的陪同下豪情满怀地出发了。其中,博杜安也是个要角儿,因此,我们一会儿务必了解下他。至于厄斯塔斯,小伙子还算强大,但不及兄弟出彩,戏份也就有限了。
  日期:2010-09-20 22:56:14
  【博杜安:知识分子】
  布罗涅的博杜安是个小儿子,所以家里人从小就把他送到庙里念书,以便将来打发到教会当差。但博杜安认定教士生涯过分无趣,在80年代初毅然放弃了受俸神父的稳定工作,出道当了骑士。
  在识字率不到两成的欧洲贵族圈子,博杜安这种受过教育、能读会写的骑士无疑是仕女眼里的珍稀物种。她们喜欢跟博杜安谈心,因为他辞令高雅、言之有物,兼具学者派头和诗人气质,是文化沙漠里高高在上的一缕孤云。而他也没得意忘形,只是保持不苟言笑的酷哥姿态,结果更令小姐们难以招架了。
  在诺曼底,博杜安钓到一个富可敌国的贵族千金歌薇拉——后者不但和他成婚,还陪他踏上了解放圣地的漫漫征程。当然了,博杜安底子薄,纵有老婆撑腰也募不到多少兵马,只能算东征诸侯里的末流人物。
  不过这丝毫无损于博杜安的傲慢和严厉。有一次十字军在亚历克赛帝的宫廷开会,某伯爵见皇座空着,竟然一屁股坐了下去。皇帝本人不吭声,冷眼旁观;但博杜安站出来,噔噔噔上前揪住这厮:“你不能坐这儿。这荣誉皇帝不会下赐他人。你既然来了这个国家,何故不遵守它的规矩?”

  不像戈德弗鲁瓦,博杜安注重生活质量、讲究个人仪表、崇尚锦衣华服,登场时永远在肩头搭着风雅的斗篷。当然,他对长兄的尊敬未因思维方式的差异而稍打折扣。这个弟弟刻意观察长兄的一举一动,每次谈及后者总是肃然起敬。
  此时没人会料到,跟在虔诚大哥身后亦步亦趋的小兄弟却也有着自己不为人知的阴暗面。也许正因如此,这位人高马大、沉默寡言的鹰钩鼻青年才会成为日后的窃国之雄、开国之君。
  日期:2010-09-20 23:08:19
  【诺曼底的罗贝尔:开心果】
  就像戈德弗鲁瓦,罗贝尔在欧洲也有志难伸。他是征服者威廉的嫡长子,本该继承英格兰王位,但因为性格叛逆、脾气暴躁惹恼了父王,结果让老弟红脸威廉当了接班人。罗贝尔只分到诺曼底,不服气,结果被威廉领兵教训一通,日子过得相当窘迫,据说曾因缺衣少裤老是卧床不起。十字军运动一揭幕,他立刻用诺曼底公爵的头衔作抵押,从国王兄弟那里借了启动资金招兵买马,到东方迎接新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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