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良心:一代良吏于成龙传》
第27节

作者: 清凉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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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成龙在黄州,并不是“知府”“知县”等“一把手”的官,很多事情其实管不上。比如以前在罗城收赋税时的“禁火耗”等等,他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衙门里常规的“灰色收入”“小金库”应该也会存在一些。如果于成龙按照官场的惯例去支配这些钱,完全可以把自己的生活过得稍微滋润一些。但他还是坚持自己在罗城、合州养成的廉洁习惯,清心寡欲,淡薄自甘。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我过去住在合州时,百姓苦,地方穷,很容易养成廉洁的习惯。现在住在歧亭,地方上很富裕,大家的吃穿条件都很好。这时候,养廉不容易,腐蚀却很容易。我只是努力坚持自己的清廉习惯罢了。”

  但是,歧亭的生活也还是有所改善的,比如,于成龙家里就曾经腌制过鸭子,那只咸鸭也跟着于成龙出了名。
  康熙八年腊月二十五日,快过年了,于廷翼带着弟弟远道而来,探望父亲,陪父亲过年。那天清早,于成龙乘船从外地回到歧亭,还没有上岸,忽然看见有两个人在岸边迎过来,一时没有认出来是谁。等到开口叫爹,却是久违了的永宁乡音,于成龙方才省悟是孩子们来看他了。三个人抱头痛哭,于廷翼已经年过三旬,完全是成年人的样子,带的弟弟不知道是廷劢还是廷元,当初都是孩子,如今也长大了,九年不见,面目已经完全陌生。

  痛哭一番,伤心一番,又复高兴一番,免不了再畅谈一番,问问故乡的事情。康熙九年的新年,应该过得其乐融融。两个孩子,帮老爹整理整理家务,换换衣被,修修房舍,再做几顿可口的家乡饭吃。在这个新年,于成龙作了好几首《除夕》诗,这里引第三首:
  四壁音容惨,忽焉思故乡。
  老妻知岁事,料得一家忙。
  谁念居官者,只身惟雪霜。
  幸儿伴我侧,谈笑且开觞。

  只恐倚门望,凄然憾夜长。
  儿子们来到身边,是高兴的事。但于成龙还是想念操劳家务的老妻邢氏,想念倚门望子的老母李氏,这一点点平常的天伦之乐,他整整缺失了后半生。在另一首诗中他写道:“家中莫怨望,拂袖此心坚。”是说自己早就存下了辞官回乡的坚定心愿。
  过了初一过十五,十五过了,孩子们就该回乡了。于成龙很想给孩子们带点好东西路上吃,找来找去,家里只有那只咸鸭比较贵重,就给孩子们带上吧。很多记载都说,于成龙割了半只鸭带给孩子,这其实不合理。笔者猜测,应该是于成龙想给全鸭,孩子们死活不要,最后折中一下,给老父亲留半只,给孩子们拿半只。
  这个故事当然也流传到大家耳朵里了,人们给于成龙取外号为“于半鸭”。当初也许只是个笑话,到后世就传为美谈了。
  另外笔者猜测,于廷翼兄弟这次来歧亭,除了探望父亲,陪父亲过年,可能还从家里带了些银子,替于成龙还债。
  日期:2011-12-27 21:51:17

  五、捐银济民 糠粥自奉
  康熙十年(1671),黄州发生了大旱灾情,很多老百姓家里都揭不开锅了。
  于成龙在歧亭发出号召:“勿使一民饿死!”一边通过官府的方式,开仓粜米,赈济灾民;一边四处奔走,劝谕富豪人家慷慨解囊,买米赈济。于成龙自己,也把平时节约出的银子捐献出来,买谷买米,救济穷人。
  歧亭有位姓周的世家子弟,家道中落,生活艰难。到这年八月,家中彻底断炊,老婆孩子啼饥不已。这姓周的拘于身份,不好意思外出讨饭。于成龙知道后,买稻谷两石,给周家送了过去,以解燃眉之急。
  还有一户人家,原先也是有身份的,家里用着仆人。这年饥荒,主人没钱买米了,就逼着仆人出钱为自己赎身。仆人付了一半钱之后,实在拿不出钱了,主人就把仆人告到了官府。于成龙接案后,详细审理,弄清了原因。他对主仆二人说:“赎身并非仆人的本意,是主人穷急了,逼着仆人赎身的。现在,仆人付不起全部的钱,主人也没有能力退还已付的钱。那就由本府替你们办吧。”他从自己俸银中拿出仆人所欠的数额,偿还给主人。既替仆人赎了身,也让主人有能力度过荒年。

  于成龙做正五品的官,一年俸禄才八十两银子,总这样捐助别人,自己的生活可怎么办呢?饥荒严重的那些天,他自己也穷得揭不开锅了,不得已,把自己平时乘骑的一匹骡子卖了,换了几个钱,主仆们买米度日。
  就在这一时期,于成龙的俭仆生活又出了新花样,他每天吃“糠粥”。什么是糠粥呢?家里的白米太少,不够蒸干饭,只能熬成稀饭,但稀饭又吃不饱肚子。于成龙就想出了办法,当地穷苦人家常把舂米剩的糠皮炒熟磨碎,撒在稀饭里充饥,他也照此办理。好在他一向就能吃苦,平时就是粗茶淡饭,现在吃得更粗一些,也忍得过。
  他吃糠粥,仆人当然也要吃了。有时客人来了,没有好饭招待,便一起吃糠粥,这样名声就传出去了。老百姓都知道于二府以糠粥度日,给他取了个外号叫“于糠粥”。
  有一回,朋友来访,见了糠粥不肯吃。于成龙笑着说:“这糠粥啊,在贫穷人家是日常便餐,在官吏则是稀罕物。我是很喜欢吃的,改天到你家,你要不给我煮糠粥,我一定要罚你出钱赈济灾民。”
  还有些人,不相信于成龙真的吃糠粥,想来察看察看,品尝品尝,于成龙当然就拿出糠粥招待了。饥荒过后,白米丰富了,于成龙自然也就不坚持吃糠粥了。有位叫鲁晟的人,从黄州赶到歧亭,想品尝一顿糠粥,于成龙命仆人给他端上来大米干饭,偏不满足鲁晟的要求,闹得鲁晟遗憾不已,多年之后还耿耿于怀。

  于成龙吃糠粥,也只是为了度荒,并不是真的想哗众取宠,博取清廉名声。他最可贵的品质并不是肯吃糠粥,而是宁可吃糠粥,也不凭借职权贪污官府的钱粮,榨取百姓的脂膏。
  日期:2011-12-28 07:12:43
  六、两次“入觐” 再举“卓异”
  于成龙做黄州府同知的四五年之中,曾经有两次“入觐”的经历,别的传记都忽略了这件事。
  地方官赴京“入觐”,按规定每三年一次,任务是到吏部述职,汇报工作,接受调查。运气好了,还可能受到皇帝的亲切接见或者提拔重用,运气不好了,是会丢官降职的。“入觐”的官员,包括各省的布政使、按察使,各府的“佐贰”官。因为知府责任重大,不能擅离,就派同知或通判这两个“佐贰”代劳。

  于成龙第一次“入觐”,是在康熙九年的早春。出发的时候天气还很冷,一路受尽风霜之苦,曾经写下了一首《纪行》诗。在北京过了端午节,又写了一首《长安邸中午日》,感叹道:
  十年浮萍宦异乡,回思已事倍神伤。
  榴裙喷火红颜好,荷盖擎珠绿水凉。
  泡雨有无呼吸变,奇云生灭古今忙。
  悲歌慷慨当年梦,白发空惭续命长。

  他上次在京是顺治十八年,一晃十年就过去了。没有死在罗城合州,从正七品做到了正五品,侥幸之中自然是感慨万端。
  这次“入觐”只是履行公务,代知府汇报黄州的各项工作,自己并没有得到什么奖赏或处罚。办完事之后,于成龙并没有立即回黄州,而是绕道回了趟故乡永宁,探望了慈爱的老母亲李氏,操持家务的老妻邢氏,还有儿子孙子等一大家子人,缓解了自己的十年乡愁。这个细节隐藏颇深,笔者在于成龙的《纪行》诗中发现有这么几句:“指日拜天阙,天香可袖归。十年奔故里,未息汉阴机。”猜测他利用这次赴京“入觐”的宝贵机会,回了趟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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