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往往是由小人推动向前的——鞭楚》
第22节作者:
陈禹安 日期:2011-01-15 12:40:32
鞭楚020(《心理吴越》之一)
这个大汉叫做专诸,是吴趋的一个勇士,平生好义,不畏强bao,可以力敌万人,看到他人有不平之事,往往拔刀相助。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事母极孝,对母亲的话从不违逆。即便他在盛怒之时,只要母亲一声呼唤,也会立即平息。这也说明,专诸是一个自我监控能力极强的人。
刚才伍子胥看到的那一幕正是如此。伍子胥向旁人打听明白后,心中有了强烈的结交意愿,但他看了看自己的这副狼狈模样,不由自惭形秽,没敢贸然上前。
但伍子胥绝不是就此放弃了。他的退缩只是为了更好地向前。
在深入吴境三百里,又因为专诸的事与吴国人深入交谈后,伍子胥终于从“惊弓之鸟心态”中摆脱了出来。一个人往往不能同时关注两件重要的事情。当伍子胥还时刻想着逃亡的时候,他所有的智慧都用于逃亡。而当他终于感受到了安全感后,他的心智就可以用来为自己的复仇大业做规划了。而结交专诸,正是他即将展开的复仇大业的第一环。
当夜,伍子胥找个了旅店住了下来,好好地梳洗了一番,并翻出行囊中仅有的一件赤色衣服换上。尽管他身处穷途,但他决定,还是要以目前所能做到的最闪亮的姿态出现在专诸面前。
伍子胥这么做,极富深意,也十分契合人际交往的基本心理规律。
我们知道,人们在展开交往时,往往受第一印象的印象(首因效应)。如果伍子胥衣衫褴褛地出现在专诸面前,尽管专诸也只是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但显然,专诸是不会轻易地为一个看上去甚至还不如他的人(状类乞丐)所折服的。那么,伍子胥的良苦用意就只能付诸东流了。
伍子胥对自己的外表是很有信心的。这一路上走来,他的“状貌奇伟”已经折服了不少人而让他们无私地施以援手。但是,伍子胥对自己的衣装却失去了信心,所以,他必须沐浴更衣后,才有足够的自信前去探访专诸。
服饰对于在于社会交往中创建一个美好的第一印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我们无法通过对内在品质、能力来对一个陌生人进行判断时,我们往往(也只能)通过外表以及服饰等外在的特征来进行判断。
这一点在我们现在依然存在。当然,我们现在主要通过衣服的品牌、质地以及相关的手表、戒指、项链等配饰来判断一个人的富有程度、所属阶层(人的这种认知特性也给骗子们提供大量的机遇)。而在我们漫长的历史中,服饰虽然没有品牌,但却通过不同的颜色更加和穿着者的身份地位密切相关。
比如,西周时期,以朱色、赤色为高品级,到了秦朝改以黑色为高贵之色,到了汉朝则先后以赤色、黄色,又再是赤色为贵。这是因为,先民们最早所能运用的染色剂只能是自然可得的。而赤色和黑色来自于相应的矿石。其他的颜色则要等到工艺技术不断提高后才有可能出现。
伍子胥所处的时代是春秋末期,也属于西周之后的东周时代。所以,大致还是以赤色为贵。伍子胥生于大夫世家,属于贵族阶层,平时所穿衣服均是赤色。而一般的草根阶层,所穿的只能是粗布褐衣。当初东皋公帮伍子胥巧过昭关时,就曾给他换上了一件紧身褐衣。现在,他拿出这一件压箱底的赤袍换上,无非是要向专诸表明:自己是来折节下交的。当然,这一件赤袍在逃亡时是断然不能穿上身的,否则很快就会惹人生疑。
果然,相貌堂堂的伍子胥,来到专诸的住所,顿令蓬荜生辉。伍子胥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又向专诸诉说了自己蒙受的奇冤大仇。
专诸听了后,第一句就说:“您既然负此大冤,为什么不去求见吴王,借兵报仇呢?”
这句话表明专诸绝非一勇之夫,而是一个智勇双全的人,能够在纷繁复杂的事项中迅即发现关键要点。伍子胥孜孜以求的心事被他一句话就揭穿了。
伍子胥略显尴尬地轻笑了一下,说:“可惜没有引荐之人,不方便自己找上门去。”
专诸听了,楞了一下,心想:“如果你来拜访我,是想让我把你引荐给吴王,可能就找错人了。我一介草民,和吴王可是从来打不上交道的。”随即说:“您说得对。那么,您今日光临寒舍,不知道有何见教?”
前面我们已经领略过来伍子胥的说服能力,几乎无一成功。不知道他今天面对专诸,会说出一套什么样的话术来,可以让专诸认可他,并愿意为他效力。
伍子胥说:“我听说了你孝敬母亲的行为,十分敬仰,所以想和你结拜为兄弟。”
伍子胥的这一次说服还是很巧妙的。他采用的其实是“以情动人”的外周途径。如果他一上来就夸赞专诸勇武过人,然后再提出结拜的要求,傻子也会立即明白他不过是想利用专诸的勇猛来助力自己的复仇大业。那么,即便专诸是出了名的古道热肠,恐怕也要掂量一番。而伍子胥却狡黠地以专诸的另一项重要特征——事母至孝——来打动他。这其实是专诸最大的软肋。
事实上,就孝道而言,伍子胥和专诸根本就不是一路人。父亲以书信见召,伍子胥却绝不肯去。而专诸正在剧斗之中,只需母亲一句话,就可以立即罢手。
所以,伍子胥以孝道说事,显然只不过是他的说服策略,而并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达。这是伍子胥一生中罕有的“不真实地表达内心想法”,但却收到了奇效。
专诸听了,十分开心,立即跑进屋去,告诉了母亲。经母亲同意后,两人当即结拜为兄弟。专诸及母亲之所以这么快就认可了伍子胥,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伍子胥出身于大夫之家,身份尊贵,虽然目前处于逃难状态,但比之一介草民的专诸,还是要高出很多。是为以高就低。
其二,伍子胥对于专诸孝母的高度认可,不但让专诸高兴,也让专母心花怒放。毕竟,谁会不在意社会评价呢?如果专诸不在乎“孝”的名声,他的“孝”也许还达不到如此的程度呢。
两人结拜。伍子胥年长两岁为兄。随后,伍子胥请求拜见专诸的母亲。名义上,这也是他的母亲了。专诸请出母亲大人以及老婆孩子一道与伍子胥相见。专母又再听伍子胥说了一遍他的痛苦家史。当她听到伍子胥的妻子贾氏为了不拖累丈夫而悬梁自尽时,不由流下了眼泪,若有所思。
专家盛情招待了伍子胥,并留他和公子胜住了一宿。
第二天一早,伍子胥对专诸说:“兄弟,我将辞别你去都城,想办法求见吴王。”
这一声“兄弟”一叫,专诸这个实诚汉子就只能将自己全盘交付给伍子胥,再也不能推托了。
为什么“兄弟”二字有如此神奇的效力呢?
在进化心理学上有一个“汉密尔顿规则”。这个规则提出了一个内适应性理论。每一个个体的所有亲属都是其基因的载体,但是价值不一。我们和我们的父母、子女以及同胞之间的遗传相关度(亲缘系数)是0.5,和我们的祖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叔叔、舅舅、姑妈、姨妈等的遗传相关度是0.25。以此还可以继续类推。
内适应理论可以用来解释人的利他行为。利他本是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不能完美解释的一个命题。而汉密尔顿规则提出了重要的修正。如果你路过河边,看到你的一个亲属落水,如果你去施救,有可能搭上自己的性命。按照汉密尔顿规则,如果你能够救出3个兄弟(而不是1个),你才该冒险跳进水里救人。或者,如果你能够救出5个侄子或外甥,才能冒险施救。
人们在现实中的行为并不一定会遵守内含适应性的逻辑。但汉密尔顿规则只是限定了帮助亲属的基因能够得以进化的条件而已。但如果某个个体的基因违背了这一规则,自然选择就会无情地将其淘汰。
内适应理论可以用来合理解释普遍存在于有着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的无私利他行为。而当人们的基因将这样的亲属间利他行为视为定式而不断遗传后,仅仅是一声亲属的称谓就有可能唤起人们潜意识中的亲属心理。
比如,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乞丐说:“喂,老兄,给我来点零花钱吧。”你当然不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老兄”,但这声“老兄”却可能唤醒了你体内基因中来自千万年前的“必须要对兄弟施以援手” 的记忆,你也就更有可能真的掏出你的钱包。这一策略也广泛地见诸欧美一些大学里的兄弟会和女生联合会中。这些团体内部都以“兄弟”、“姐妹”互称,对于团体的凝聚力不无小补。
伍子胥和专诸也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通过正规仪式而结拜成兄弟,相互间也就要按照兄弟所必需遵循的行为规范来行事。
专诸听了伍子胥的话后,说:“吴王好勇而骄,不如公子光亲贤下士,将来必有所成。”这句话更是专诸敏锐的政治洞察力的体现,日后吴国历史的进展完全应验了他的这句话。
伍子胥说:“蒙兄弟指教,我当牢记。异日有用到兄弟的地方,万勿推辞!”
一句话里带了好几个“兄弟”!再加上一句“万勿推辞”,功利之心跃然纸上!伍子胥此时一门心思想的只是要让专诸日后为自己效力,其实根本没有在意专诸那句话里深意。也正因为没有听懂专诸的话,伍子胥的复仇之路要经历更多的坎坷,甚至很可能不得不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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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感悟: “兄弟姐妹”的称谓是打开非血缘者心门的重要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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