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一个真实的左宗棠》
第48节

作者: 平湖月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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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李鸿章就一直做着这场战争可以避免的美梦,频频告诉部属,只要英俄等国施加压力,日本一定不敢不听,战争打不起来。
  由于完全把希望寄托在西方列强的调停上,根本没有做立足于打的准备,当然也就根本不懂得外松内紧,要求整个北洋层层做好战争动员、做好战争检查工作,随时都可以在“有备”的情况下开赴战场的道理。
  按照李鸿章自己的说法,直到光绪二十年六月初四(1894年7月6日),依然“闻日内外俱备,我备未齐”,处处皆落后手。这时,离开日本击沉高升号,甲午之战序幕拉开,只有十多天时间了。在一个如此蹩脚的司令官的指挥下,即使中国方面的所有硬件都不比日本差,又怎么可能避免那次失败呢?
  今天的某些学者在谈到甲午战争时,只知一味地在北洋海军的吨位、航速、火炮射速等方面大肆渲染,却毫不提及汉纳根所说的“关系中国命运”的炮弹方面的严重问题,也毫不提及李鸿章的那个中方司令部里的许多人员,尤其是李鸿章的外甥张士珩早已被日本间谍收买的客观事实,更不提及作为统帅的李鸿章在这场大战中拙劣至极的表现,没有一丝一毫的战争准备意识。这些极其重要的问题的存在,将会给那支耗费大量民脂民膏建立起来的北洋海军带来怎样的后果?这样得出的结论,当然是有失公允的。

  为了推脱战败的责任,李鸿章在战后竭力制造甲午之战败于经费短缺的舆论,于是,有人编造了慈禧修建颐和园挪用两千多万两海军军费的谎言,按照后来学者对清宫算房、样式房所存档案的考证,颐和园光绪年间修建的工程款,总共在500——600万两之间。
  另一种高招,则是把失败的根源导向新疆之役,这种努力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近年来,一些中国不可能在晚清同时打赢新疆之役和甲午之役两场战争,因此,光绪初年无论持出兵新疆还是放弃新疆的主张都有道理、都是正确的之类的意见开始流行起来,有些学者的甚至说,如果中国放弃新疆,就可以用节约下来的军费增购二十艘铁甲舰,那么,就可以避免那场决定国运的失败了。这些说法,其实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中国当时的经费状况,真的如这些人渲染的那样吗?果真如《走向共和》所说,连六十万两改装火炮的钱都拿不出来,才导致那场失败的吗?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
  《三水梁燕孙先生年谱》记录谱主梁士诒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所言,李鸿章督直二十余年,其小金库“淮军银钱所”积存现银八百多万两,甲午战起未及动用,后移交给王文韶。梁士诒在民国初年曾任北洋政府总理,他的原话如下:
  “予来天津,住于督署,有时亦住关道署。在督署与于晦若(式枚)同丨居丨一室,甚相得。每月北洋编书局总办之夫马费,俱由淮军银钱所送来:继思淮军裁撤已久,何尚有银钱所名目?当时只将夫马费照收,不便详问。后于徐颂阁(郙)师席上晤仁和王夔石(文韶),谈及李文忠(鸿章)公忠体国,廉介可风,举其事曰:‘当甲午之后,李文忠赴日议约,离北洋大臣任,由我接替,列册交代,有淮军银钱所存银八百余万两。此系文忠带兵数十年,由截旷、扣建而积存者。如果我王某人带兵,此款是否应该交出,尚费斟酌,然文忠淡然置之。及后既列作公款,我离任后,由荣仲华而至袁慰亭,中经庚子之乱,此款独能保存。今慰亭移作小站练兵之需,气象雄润,是受李文忠之荫也。’予乃恍然于淮军银钱所送夫马费之故,益以服李文忠之廉洁。当甲午乙未之毁,而文忠不一言,其度量亦逾越寻常矣。”

  淮军将领刘秉璋之子刘体智,在其所著《异辞录》中也说:“淮军自始至终,每年皆发饷七关有半,而南北设粮台坐收各省解款。先以解款不到而致欠饷,既到不以发饷,遂积成巨款。李文忠直隶总督任内,淮军银钱所专司其事。历王文勤、荣文忠两公,洎文忠复任,犹存五百余万两。文忠逝世,项城用以扩充新军至六镇之多。”
  梁士诒原文记载的内容是为了称赞李鸿章“公忠体国、廉介可风”的,然而,却无意中透露出这样一个事实:甲午战争期间,李鸿章手中就握有这样一笔800多万两的巨额淮军军饷截留款。而刘体智的记录中则更进一步证明这笔钱是确有其事的,在李鸿章移交王文韶,再经过荣禄之后,等到李鸿章重返直隶总督之任时,还剩下500多万两,并且最后由袁世凯将它用于编练新军。如此清晰的记载,当然不可能是编造的。

  另外,在李鸿章于光绪二十年六月初六(1894年7月8日)《复海署呈庆邸》的电报中,则有这样的内容:“海署生息二百六十万,前发存各洋行均订明期限多有秋冬及明后年期满者。仅汇丰六七月期满银十八万七千余两,亦非可立时收回,至矿局存款,均议明如饬提于奉文三个月缴还,恐亦难济急用。”也就是说,除了上述800多万两之外,还有属于海军衙门的260万两银子,被放在外国银行或矿局投资,盈取利息,这些本该在战前用于海军的巨额经费,却跟外国银行约定必须等到海战结束之后的秋冬甚至明后年才能到期,即使是存在矿务局的钱,也只有通知之后的三个月才能提取。战幕已经拉开,当然是缓不济急了。 李鸿章后来移交王文韶的八百多万两是淮军的军饷截留,属于“淮军银钱所”所有;而这二百六十万两,则是海军衙门的经费,归“海署”所有,二者不是一回事,因此,八百多万两之数,不应该包括后来这部分银子。

  这两笔巨款加起来有1000多万两,只要把这些钱及时投入海军,可以在购买6艘铁甲舰之后,还有100万两的剩余。果真如此,中方将拥有8艘定远级别的巨舰。
  当时的日本只有那么大的国力,不要说8艘铁甲巨舰了,即使北洋舰队能够拥有5艘,也足以对日本形成绝对优势,跟拥有20艘所产生的效果一模一样。既然当时的北洋海军完全可以在根本无须举借外债的情况下就形成对于日本的绝对优势,那么,所谓中国在收复新疆之后根本不可能打赢甲午战争的说法,当然也就只能是一种欺人的骗局了。

  [待续]
  日期:2010-12-03 19:01:19
  [续前]
  甲午战争之前,清廷一直在举借外债:新疆之役借外债1075万两;中法战争借外债1841万两;中法战争结束之后,光绪十二年至光绪十六年又借外债768万两。然而,从光绪十七年到光绪二十年甲午战争爆发这三年,清政府却再也不借外债了。
  远离这场战争之前的二十年,李鸿章高喊应该放弃新疆,要用节省下来的钱加强海军,可是,等到中日战争渐渐逼近,在最关键的时候,李鸿章却再也不叫喊购买军舰、加强海军了,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慈禧修园这个因素之外,难道没有定、镇二舰已经足够对付日本的考虑吗?本来拥有这样两艘铁甲舰的北洋对于日本已经具有不败的实力,只是由于李鸿章没有料到那个宝贝外甥张士珩供应北洋的炮弹,竟然会差劲到那样的地步,而这种内情又被十分详尽地提供给了日本人,人家早就清楚那两艘铁甲舰不过是毫无威胁的银样镴枪头,连靠外表唬一下人的效果都没有了,这才有了后来发生的一切。既然李鸿章手中捏着这么大一笔钱却不去购买军舰,也不要求像之前的重大战争中那样举借外债,那么,如果放弃新疆,即使真的能够节约出一笔钱来,又怎么会用于买船呢?

  李鸿章是上述两笔巨款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掌管者,海军经费的具体数目,连办理海军事务的满族王爷奕劻都要由李鸿章报告之后才知道,那么,李鸿章对于这些巨款的支配有着举足轻重的权力,是毫无疑问的。如果北洋海军当时的实力不足以战胜日本,而李鸿章在甲午战争之前,从未提出过应该及时将这笔钱投入海军的要求和建议,这当然是一个巨大的失误,如果甲午战败的主要原因是投入不足,那么,这种失误,正是造成投入不足的根源,因为李鸿章手中明明掌握着那么大两笔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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