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从帝国的兴衰到教会的确立》
第3节

作者: 修木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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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ntus Fabius将Romulus创建罗马的日期定在公元前747年。但这也只是传说,并不见得真有其人其事。Romulus与Remus两个名字都没有什么具体含义,明显地来源于Roma(罗马)的谐音。传说中的某些情节,显然是借鉴于流传在地中海其他地区的神话,在希腊、波斯神话中曾出现过,而出自犹太人的《圣经》之中,也有类似的情节。比如说,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摩西,出生之后也在当地法老的迫害之下,被放入一个摇篮之中在河里漂流,后来才被人救起。又比如,在基督教的《圣经》新约之中,耶稣的母亲受孕也是因为上帝的圣灵。而《圣经》里所记载的第一件谋杀案,也是兄弟残杀的故事:亚当与夏娃的两个儿子,Cain与Abel,按说该算是人类的第二代,因为兄长Cain妒忌弟弟Abel得到了上帝的偏爱,而杀死了弟弟。

  Romulus的传说所显示的,是一个比较原始,还没有王法的社会。成年后的年轻人,要自己拿着刀剑,离家出走,建立自己的山头。在外要去争地盘,抢亲,靠的是打打杀杀。在内发生争执,兄弟之间不同意见,最后也是刀锋相见。据说,在古罗马,婚礼的时候还保留有“抢亲”的习俗。只是那时,已经不是真抢,只是模似,倒是有些像我们西南少数民族的婚俗。在这样的社会里,勇武是最受崇敬的美德。Romulus与Remus的父亲是赫赫有名的战神Mars,还有他们俩曾受过狼奶的哺养。内中所要称颂的,是他俩天生就是勇猛过人的材料。

  传说从Romulus算起,罗马共有过七个国王,一直到公元前510年,最后一位国王在贵族的起义之中被推翻。取而代之的是共和制度,一直延续到罗马完成对地中海的征服。在公元一世纪那几场著名的内战之后,由恺撒的义子屋大维以共和之名,行帝王之实,才算终结了五百年的罗马共和。关于这场推翻国王制度的起义,也有一个对后代产生很大政治影响的传说。

  事情起因于某个夜晚,国王的儿子Sextus Tarquin与几个贵族朋友一起喝酒,为谁的妻子的品德更好而争论不下。内中一位贵族Collatinus建议大家不如骑马回去看看妻子们都在做什么就可以定下高低。结果发现,Sextus的妻子正与她的朋友饮酒作乐,而Collatinus的妻子Lucretia却在纺织机前为自己的丈夫织衣服。Sextus于是心起歹念,几天之后伺机威逼强奸了Lucretia。事后,Lucretia召来父亲、丈夫及家人,告诉他们一切之后,用事先备好的一把小刀插进了自己的心脏。无比悲愤之下,Collantinus与他的朋友Brutus(也有人说Brutus是Lucretia的兄弟),号召罗马贵族与民众起义,推翻暴君的专治统治。国王及其家人被逐出罗马之后,Brutus带众人庄严宣誓,捍卫罗马的自由,绝不让任何人再在罗马称王,不能让暴君再骑在他们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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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5: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画家Titan以Lucretia被强奸的故事所画的作品,现收藏于剑桥的Fitzwilliam博物馆。
  插图贴在下边
  或上博客HistoryNotebook.blog.tianya.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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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现代历史学家大多不认为这是真实的历史事件,但是这一传说在古罗马共和时期却有过极大的影响。在古代中国,“弑君谋反”应该算是政治上最严重的罪行。而在古罗马,最严重的却是“图谋称王”。这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恺撒,当时罗马贵族刺杀他的主要借口,就是指控他想称王。而剌杀主谋者之一,Marcus Junius Brutus,还号称是近五百年前赶走国王的领头人之一Brutus的后人。

  日期:2009-03-15 00:46:08
  2.3 罗马共和:城邦与山寨
  说到“共和”与“君主”,我们中国人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想起二十世纪初,辛亥革命前后,“共和制”与“君主制”之间的激烈争论。我们的历史虽然漫长,“共和”对我们来说却是一个新概念。因而许多中国读者一读到罗马共和,一看到这些“专制”、“自由”的名词,不禁一阵惊奇:怎么会,两千多年前,西方就有了这么先进的政治体制与思想?

  任何一种体制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历史与社会环境。在两千多年前,处于亚平尼山西部的罗马,与处于黄河中下游的华夏,在经济上来说并没有很大的不同,都是已经定居下来的农业社会,都得看老天爷的脸色吃饭。二者所不同的,是地缘环境。华夏文明的环境,是“一条大河波浪宽”所产生的冲击平原。风不调雨不顺的时候,一场洪水下来可以影响整个区域。黄河流经黄土高原所带下来的泥沙,更是经常照成河道的淤塞,甚至黄河的改道。从三皇五帝的传说开始算起,“治水”是我们历史记载之中常常提到的一件事,而治水所需要的是一个跨越整个区域的大规模政治组织。所谓“君主”,就是这一政治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农业社会的生产过程与果实都在土地之上,控制起来要比复杂的工业化、商业化社会容易。掌握这一宠大政治组织的君主所控制的资源,不是社会其他家族、个人或组织所可以匹敌的。这样的君主,大权在握,集荣华富贵于一身,高高在上地住在戒备深严的宫殿之内,普通百姓根本就见不着。再加上礼仪尊卑上的各式规定,君主都已经不是凡人,而是半人半神的“天子”了。有着类似地理环境的古巴比伦与古埃及,也有关于洪水的传说,还被《圣经》借鉴过去,弄出一个“诺亚方舟”的故事。在政治组织上,这两处所产生的也是类似的大规模政治组织,其顶端坐着一个地位至高无上的君主。

  我们前面说过,意大利半岛的环境是“一座大山两道弯”,分隔成几个不同的区域。河流不少,却没有大江大河,没有大洪水这样迫切的地理问题来催生大规模的政治组织。定居的农业出现之后,产生许多村落,各自占据着一个小山包。如果其中一个大一些的村子的财富与人口聚集到一定的程度,在周围村落之中占着一个中心的位置,这就成了一个小镇。镇里住着一些大户人家,修了一两条比较像样的街道,有了一个大家可以交换物品的集市,养得起一些能工巧匠,比如说打铁的,制金银手饰的,做精美陶器的,再建个神庙或是露天礼堂,周围村落的人可以聚在一起,选几个主事的,形成一些规章制度,处理公共事物,共同抵御外敌,这就形成了西方古典历史中所常说到的“城邦”。在地中海的北岸,不论是意大利还是希腊,都是类似的情形。

  古罗马城的建筑范围包括七个山头,不论是东西向还是南北向,从一端到另一端大约也就只有三、四公里。根据后来留下的一些宗教仪式推断,早期罗马所控制的范围,从古罗马城往任何一个方向走出去,都不致超过八公里。这时候的罗马,还是国王统治。在共和的早期,罗马的控制范围达到约近800平方公里。但是即使是扩大后的区域,方圆也还是不到三十公里,算起来比现在北京的通州区还要小一些,在中国只能算是一个面积比较小的县。这样的规模在意大利与希腊的城邦之中,已经算是大的了。

  从字面上看,“城邦”应该算是一个国家。但是,从“城邦”的大小来考虑,这样的“国家”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国家并不一样。地理上它只包含了几个到几十个村庄,充其量只能算作是有了一定政治、军事组织,形成了相应规章制度的“山寨”。因为地理形势,古希腊与意大利有过许多这样的小“山寨”,其政治制度也是五花八门。王国是常见的一种形式,有了政治、军事组织后,会出现一个最高首领是自然的事。这样的首领常常被称为“国王”,有几分我们所理解的“君主”的味道,但实际上称为“寨主”可能更为贴切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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