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从帝国的兴衰到教会的确立》
第10节作者:
修木读史 朱庇特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神。他们像希腊荷马史诗中所描绘的神灵那样,各有各的神通,各有各的脾气,但是却没有明显的从属关系,相互之间总是争风吃醋,完全没有什么礼教的约束,成天玩着你嫉恨我、我暗害你的游戏。众神之王朱庇特更像一个无法约束家人之间争斗的贵族大家长。他的妻子Juno,也是他的妹妹,是护国女神。他们的女儿Juventas是青春之神,儿子Mars(玛斯)是战神,还有一个儿子Vulcan是火神。相应的,英文单词之中juvenile(青少年),martial(军事的,尚武的),volcano(火山)都是由这三个神的名字演变而来。战神Mars在勇武好斗的罗马备受推崇,前面已经提到过,传说中创建罗马的Romulus与Remus兄弟,就是他的骨肉。不少自认为Romulus直系后代的罗马贵族,说来也算是Mars的子孙。大家常看到的断臂维纳斯神像中的那位女子,则是掌管爱情与航海的女神Venus(维纳斯),也是火神Vulcan的配偶。有关于她的故事几乎完全是从相应的希腊神话里搬过来的。拉丁人的始祖,那位特洛伊英雄Aeneid据说就是Venus的儿子,但父亲却不是Vulcan。还有故事说她与战神Mars也有一段浪漫史,也生过孩子。罗马人认为这些神灵是天上的星星,像太阳系里的行星都是以这些神灵来命名,Jupiter是木星,Mars是火星,Venus是金星。九十年代,美国曾有一本畅销书,讲男女性格的不同,书名直译应该是《男人来自火星(Mars),女人来自金星(Venus)》,这两颗星星名字后边的含义对中国读者来说却不是那么明显。如果你有机会访问罗马,去游览古罗马建筑的废墟,那些其实大多是两千年前拜祭这些神灵的寺庙,让人们许愿还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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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1:出土的三位神像:左,众神之王朱庇特(Jupiter/木星);中,战神玛斯(Mars/火星);右,爱神维纳斯 (Venus/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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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神灵之下,还有其他为数众多的小神灵。在讲述犹太人时,我们已经提到过,罗马人“日常生活中所碰到的各式活动,从吃穿到住行,每一件事都有一个相应的神。从一个人出生后开始,一个名为Educa的神负责教婴儿吃,另一名Potina神负责教他喝,Cuba神看护着他的摇篮,Ossipago神帮他长骨头,Carna神帮他长肉,Stanus神教他站立,Abeona神教他走路,Farinus与Locutius神教他学说话,Terduca神在上学的路上保护他,放学的路上则换成了Domiduca神。一个人从孩提到少年到成年,几乎每一时期每一件事情都有一个特定的保护神。”到以后他们征服了地中海周边其他民族之后,又把外地的神灵搬回罗马。有人计算过,各式各样的罗马神灵算起来有三万多个,在古罗马的不少村镇里,神的数目比人的数目还多。
虽然我们现在读罗马的历史,花在政治制度上的篇幅要远大于宗教,但是在古罗马人的日常生活与思想之中,宗教恐怕更为重要。不论是家中起居,还是田里耕作,还是扛枪上阵,都有相应的神灵跟随着他们。主持这些宗教活动的祭司,说起来也算是罗马的官员。他们制订日历,为开会、庆典、仪式选定吉日,确保各类祭祀符合规矩。祭司不需要特殊的训练,通常是由选举产生,而且一但选上,多半是终身制。当然,选上祭司的人通常也都来自那些主导罗马政治的豪门家族。
罗马人外出打仗,都要占卜问卦,测一测神灵的意思。军队之中,一定有祭司随行,协助指挥官按照正确的程序,在交战之前问上一卜。罗马人相信鸡是可以与神灵相通的动物,出发时就已经挑选好了几只鸡,装在笼子里预备着。占卜的方法则是给鸡喂一块圣饼,如果鸡愿意吃,而且吃的时候还从喙上掉下一些碎粒,那就是大吉大利。如果鸡不愿意吃,那最好还是按兵不动。据说,公元前249年,罗马与伽太基进行了一场海战。开战之前,指挥作战的执政官看见笼子里的鸡不吃圣饼,心里一急,把笼子提起来扔到海里去了,还说:不愿意吃饼,那就喝水去吧。结果一战下来,罗马海军大败,损失了船只九十三艘。这位执政官后来回到罗马,要接受元老院的审判,罪名是:明知不吉利,却硬要开战。
开会议事之前,也要求神问卜。比如说选举执政官之前,祭司可以问上一卦,然后断言其中有某位候选人的兆头不对,这样的理由就足以让这位倒霉的候选人失去参选资格。开会的时候,如果某位官员不喜欢会议的议程,也可以看看飞鸟的走向,或是云彩的形状,然后说:不吉祥,散会。希腊人信神,可以从中分析出许多思想与哲学意义。罗马人信神,就只有仪式与迷信,而且常常被官员们拿来当着政治工具玩弄。所以弄到以后,最不相信这些宗教神灵的,就是当权的豪门贵族,而罗马的普罗百姓,则是更喜欢外来的宗教,基督教是其中之一,这我们在以后还会再讲到。
日期:2009-05-10 14:09:25
2.11 罗马共和:法治的开始
古时的神庙,还有一些我们现在不大好想像的功用。比如说,它也是存钱的银行。这当然,不是现在这种可以放贷借款收息的银行,而更象一个保险箱存放地点。神庙中本来就有一些信众的香油钱。这种神圣的地方,民众比较信任,盗贼也不敢乱来,所以慢慢就成了存钱的地方。读过《圣经》的人都知道,犹太人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也有过类似的功能。这其中,也不只是存放钱,罗马人立下的遗嘱,也是存放在炉灶仙子庙中,到过世之后才能打开。而罗马军队外出攻打其他的城邦或部落时也很清楚,最好的抢钱地方,往往就是神庙与礼拜场所。所以有人评论过,对人家古代人来说,神庙是他们的银行;对我们现代人来说,银行是我们的神庙。
罗马的法律,开初也与神庙、祭司有关。所谓法律,简单来说只是大家一起立下的一些规矩而已。立下规矩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难的是规矩定立之后,大家还愿意遵守。这当然一方面要有国家机器的强迫,另一方面,则是把这些规矩神化,以赢得大家的敬重。在犹太人的历史上,宗教与法律完全是一家。法律的制定,写入《圣经》之后,那都是摩西受上帝启示下颁布的。在古罗马,司法过程之中也有许多宗教的成分。即使是现代,美国人上法庭作证时,最先的一道程序就是手按着《圣经》发誓自己一定说真话。就连我们不信神的中国人,报纸上也常常可以读到“在神圣的法律面前,。。。”这样的字句。
随着时间的推移,祭司们对司法程序的掌控越来越紧。虽然立法权在百人队大会或是部落大会,但是诉讼程序之中时常要占得神灵的意旨,要选择吉日开庭,还要配上各式肃穆的祈拜。到后来,相关的规定变成了只有祭司们才知道的职业秘密,也因此方便了他们可以操纵司法。当然,这样的问题,也不只是古代才有。在现代的西方,法律变得如此复杂,也就只有律师们才知道其中的程序该怎么走。律师的收费是一个小时上百美金起跳,所以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但是你如果付得起相关的费用,那你就比别人更平等。
古罗马的法律倒是没有这么复杂,只是司法程序掌握在祭司们手中,受益的是贵族,吃亏的是平民,由此引起了平民与贵族的另一轮阶级冲突。双方妥协之下,设立了一个十人小组,在公元前450年前后将所有的法规变成文字,刻在十二块铜板上,公布示众,形成所谓的“十二铜表法”,将司法从祭司们的手中剥离了出来,也将历史存积下来的法规做了一个系统的文字整理。
按照现代的标准,“十二铜表法”并不能算作一套完整的法律。它没有系统的处理方方面面,只是收集了一些详细、具体的规定,来处理当时那种以家庭、家族为基本组成单位,经济生活还相当原始的农业社会里所经常遇见的问题,比如说婚姻,财产,继承等等,处理包括地界,围栏,生畜,果树,奴隶,还有对人身与财产的侵害所造成各式争端。
“铜表法”并没有完全保留下来,现在的我们只能从其他文献的片断引用之中,看到一个梗概。这其中,司法的程序占了不小的篇幅。在当时的罗马,别说官府或丨警丨察,恐怕连个纠察都没有。所以,原告到庭上告状的时候,要记得亲自去通知被告一方。也就是说,通知被告出庭是原告的职责。判决下来的赔偿也得原告自己去向被告讨取。如果有证据显示被告明知开庭时间却故意不到,原告就有权将被告抓起来,强迫他出庭。但是如果被告是因为年纪太大,或有病在身而行动不便,“铜表法”规定原告必须自己备好一个推车,至于说车上要不要放个垫子则由原告自己看着办。
我们前面提到过古罗马对欠债人的严厉,这在铜表法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得出来:
“自己坦白或被法庭确认的欠钱人,必须在三十天内将钱还清。”
“三十天过后不还者,债权人可以动手,将他押来法庭。如果他还不能偿还法庭所确认的债务,也没人替他顶债,则债主可以给被告带上不少于十五磅重的枷锁或铁链。”
共和体制下,对私有财产的认定与保护,也在铜表法里得到确认,只是其中有些情形可能是现在生活在城市里的读者们不大容易想像得到的:
“在外邦人面前,罗马人的财产权不受挑战。”
“如果小偷在晚上偷东西时被人打死,他的死不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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