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证词——我眼中的秦朝》
第36节

作者: 嵩阳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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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秦记》之外,天下所有的列国历史一律扔进火炉。除博士典藏之外,天下所有的《诗》、《书》、《百家语》,全部上交政府府,然后集中烧毁。

  胆敢聚众讲《诗》、《书》的,处死刑。胆敢引用古事来反对今制的,全家处死刑。官吏知道了不举发,处同样的刑罚。令下三十天还不烧的,髡钳了去修长城。
  所留存的,以医药、卜筮、种树的书为限。
  想学法令的,就到官吏那里去学。”
  秦始皇照准了这一充满血腥的议案。
  以上即是历史上著名的“挟书律”出台的经过,它应该是现行有效的《秦律》之新增条款,有效期从本年度起(公元前213年),一直延续了整整22年,直到公元前191年(汉惠帝四年)才废除。

  ——李斯的发言还包括另一项极重要的内容,即“妖言令”,其精神实质是“以古非今者族”,公元前187年(高后元年)废除。
  就是说,著名到偏向于臭名昭著的“挟书律”,竟然跨越了整个刘邦时代。
  这里面透露出来的信息实在不同凡响。
  试想,如果刘邦不认同挟书律,他何以要让这一条款在自己的治下晃悠了那么多年?

  换言之,不只是秦始皇,作为帝国的统治者,刘邦同样意识到“挟书律”的巨大现实意义。
  后世史家通常将这一意义简洁地表述为“统一思想”。
  当然,也由于上述四个字太过简洁,再加上它是以如此血腥的面目来实现简洁的表达,遂与枝节出来的另四个字攀上纠扯不清的关系,而且相当负面,屡遭鞭挞。
  这四个字就是“思想禁锢”。

  这固然不是好东西,谁人愿意在牢里呆着?心灵其实更渴望自由。
  然而事实上,不管是古代还是今时,无论中土还是西洋,建立一种主要的、可为世人所共同遵守的价值评判体系,却是必须的。这就如商贩手里的秤,它是买卖双方的共同约定,不可能任由商贩做手脚来肆意短斤少两一样。
  如若这样,岂不乱套了?
  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下面详谈。
  这是“挟书律”的下延。
  由此上溯,我们会发现,“挟书律”果然不是孙猴子,它并非凭空从石缝中蹦出来,也不属于横空出世,却是自有其脉络清晰的族谱,可供我们找到它的祖宗牌位。
  我们终于找到机会,以具体实例来谈谈,秦始皇的路线选择问题了。
日期:2011-08-09 08:13:59

  最后的战争:文化(4)
  我们知道,战国末年的大儒荀况,他不是一个醇粹的儒者,在他的思想体系中,明显对当时诸子百家的精华有所吸纳和融会,于是有《荀子》一书。一篇《非十二子》,说明荀况对诸子之学是相当熟稔的。
  我说过,诸子百家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们之所以苦心孤诣,殚精竭虑,是希望在学术层面先期找到未来中国的出路,这就如后来的五四精英,成批量地把足迹留在西洋一样。
  这种有如临盆的痛苦努力,西方学界称之为“哲学的突破”,非常贴切,这才是诸子百家留给后世的最可宝贵的精神遗产。

  荀况的这种融会百家长处之努力,亦是寄希望于他的学术思想在用世上,能起到更为积极的作为。就是说,更为有益于结束当年纷乱不堪的局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
  正是基于这一点,毛佩琦教授才认为,荀况的出现,某种意义是一个象征:百家争鸣结局将趋向于学术统一。
  据此来看,荀况开办的“儒家学堂”却培养出二位鼎鼎大名的法家弟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二大弟子,一个是韩非,另一个便是李斯。
  韩非在其著作《韩非子·和氏篇》中,就曾大力赞颂商鞅辅佐秦孝公时,在意识形态上施行过的一项政策:“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势。”
  这分明就是后来“焚书”事件的提前预演。
  虽然李斯因忌妒韩非的才能,设计害死了这位才华出众的同门师兄弟。但同样作为法家阵营的旗帜性人物,韩非的突出打造法家这一文化主导力量的思想倾向,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李斯学术思想的侧面反映。
  也许是李斯受到绝对先知的商鞅的影响,也许是李斯与韩非同源于擅长大杂汇的荀况。

  总之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这是法家的重要政治信条。
  这才是李斯之所以提出上述议案的理论根据。
  这一回,我们终于刨到了“挟书律”的祖坟。
  当然,这是仅从李斯的角度来说。
  从秦始皇的角度来看,他之所以很爽快地批准了李斯那个充满杀气的议案,也是有他的思想源头的。
  相信大家都熟悉这样一个人物——吕不韦,商而优则仕的经典人物,秦始皇的爹和秦始皇能当上皇帝,这个人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有着这样一个背景的吕不韦,他能够执掌秦国相权达十多年之久,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了。这期间,其门下宾客多达3000之众。
  这些人数众多的宾客也不全是吃白饭,却也干了一件极为有益的事:编撰出版了百科全书式的学术巨著——《吕氏春秋》。
  此书的最主要特点是:兼儒、墨,合名、法。
  名家,简单的讲就是现在的逻辑学,重视“名”(概念)和“实”(事)之关系的研究。商鞅即主修刑、名之学。
  和《荀子》一样,《吕氏春秋》走的也是兼收并蓄的路线。只不过后者突出的是法家,正如《荀子》突出的是儒学一样。
  精明强干的吕不韦,借这部书提出了一个他相当看重的政治观点。而从后来的事实来看,这个观点完全可以看作是秦始皇实施帝国建设的政治蓝图。
  吕不韦主张:“听众人议以治国,国危无日矣……有金鼓,所以一耳。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惧者不得后,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
  简而言之就是,吕不韦把建立统一的思想,与统一军令、统一法令视为一体。
  吕不韦曾经是秦始皇最为亲密的人之一,他称吕不韦为“假父”,差一点就是真父了,可见关系非同一般。后来虽然由于政争,吕不韦被诛,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作为曾经的亲密战友,吕不韦的政治理念理应对秦始皇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以上从李斯和秦始皇的角度,分别分析了他们的思想来源,这是为了将复杂的问题简洁化而采取的不得已的办法。
  实际上,他们的思想很可能同时受到韩非或者吕不韦的影响,秦始皇曾经就很追星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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