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民国老二的尴尬:为您掀开26位民国总理的神秘面纱》
第28节

作者: 国涛漫舞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11-09-13 09:33:19

  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伍廷芳筹备开设修订法律馆,聘请中外通晓中西法律的知名人土和留学生,全面修订清朝的刑法,他废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酷刑,缩小“缘坐”范围,把充军、流放、徒刑酌情改为习工艺、服劳役,主张轻罪禁止刑讯、答杖改处罚金、虚拟死刑改为流放和徒刑;禁止沿用站笼、枷号、挺棍、老虎櫈、天平架等刑具;并规定满汉刑律划一。这样,修改的大清刑律就输入了按法定罪、人道主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资产阶级法律原则,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被认为是从法理上摒弃酷刑的一大进步。

  诉讼是国家行使司法审判权的一种重要活动,伍廷芳借鉴英、美、法等国的诉讼法规定,起草了清廷的诉讼法草案,并陪审制度纳入其中,尽管当时还没有把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区别开来,规定也很不完备,但从此中国总算有了独立的诉讼法。后来,清政府颁布了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并为以后建立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制度奠定了基础。
  19世纪80年代投身北洋幕府时,近代工业发展缓慢,建立法治社会的理想犹如落在石板上的种子,无法生根发芽。不无遗憾的是,1896年后他再次出使美洲,所有这些工作,伍廷芳并未进行到底,随着清王朝的迅速覆灭,伍廷芳提出的一整套法律改革措施并未完全得到实行。但开创性的功绩不可泯灭。
  制定法律不易,维护和执行法制则更难。伍廷芳不但在制定法律功不可没,而且是实施法治的坚定拥护者。
日期:2011-09-13 15:26:59

  民国建立,伍廷芳继续为建立法治社会奋斗不懈。他坚持三权分立原则,主张司法不受行政干预,并创立文明审判制度。为此,他曾跟担任沪军都督的革命党人公开辩论,反复阐述维护公民基本权利是民主共和制度的核心内容,反对“越法肆行”。并因此跟革命党人一度疏远了。他强调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认为这是关系商民安居与国家富强、实现独立外交秘和收回治外法权的大问题。

  1916年6月,袁世凯的洪宪帝制梦破灭,黎元洪、段祺瑞分别出任总统和总理。北洋军阀出于排斥革命党的需要,邀伍廷芳任外交总长。1917年春夏间,段祺瑞对外投靠日本帝国主义,对内依恃北洋军队,专横跋扈。为强迫国会通过对德宣战,沿袭袁世凯的故伎,他指使心腹组织公民团,围攻国会、殴打议员。伍廷芳对于武人拥兵干涉,破坏法制异常愤怒。
  他不仅与其他阁员一同辞职,使内阁陷于瘫痪,而且在北洋军阀势力包围的情况下,当黎元洪决定解除段祺瑞总理职务时,他毅然代理总理,副署总统命令,成全了法律手续。段棋瑞、张勋等通电指责解职令不合法,伍廷芳援引临时约法和民国成立后几届总理解职的先例,论证了他所副署的命令的合法性。段祺瑞唆使倪嗣冲等军阀以反对尚在二读阶段的宪法草案为借口,要求解散国会,并于5月29日反叛中央,宣布“独立”。

  黎元洪借助张勋平乱,张勋乘机拥兵要挟,强迫黎氏下令解散国会。对于这种违反临时约法的狂悖行动,身为总统的黎元洪慑于武人的淫威而屈服,伍廷芳则以代总理资格断然拒绝副署解散国会令。军阀政客对他威胁利诱,他坚定地宣称:头可断,此令不可署。这些维护法律尊严的铿锵之声,今天读来仍觉震聋发馈。
日期:2011-09-13 17:09:06

  (4)“弱国外交”靠打拼
  弱国无外交!这是一个放之四海的真理。
  伍廷芳以精通英文,谙熟西方法律而进入直隶总督李鸿章幕府出任法律顾问,协助李鸿章兴铁路,开矿藏,并充当翻译,处理与洋人交涉事宜。伍廷芳深受李氏之器重与称赞,成为北洋通商衙门最通达外情的幕僚,因而很快得到提升。甲午战争期间以候补道而充头等参赞官,先后随张荫桓、李鸿章两度赴马关参加中日议和谈判,颇露头角,故而在甲午战争结束后,即于1896年被任命为出使美国、西班牙、秘鲁等国大臣。此时的中国外交,往往充满屈辱,唯有伍廷芳,为中国做过一次扬眉吐气的外交,签订了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墨通商条约》。

  在伍廷芳的公使任上,墨西哥国会出台一条“禁止华工入境”的法令。清政府下令伍廷芳就近交涉,和墨西哥政府谈判。
  在此之前,清政府曾抗议美国政府公布“禁止华工”的法令,但以屈辱的失败告终,伍廷芳虽然在美国国会痛斥议员们违背华盛顿的平等精神,无奈美国议员虽然明知理亏,却挡不住白人工会的压力,最终强行通过这一法令。
  于是,墨西哥效仿美国,也提出了同样的法案。
  令墨西哥政府没有想到的是,伍廷芳却在谈判桌上拍案而起,不但喝斥墨西哥政府,还“电请中国政府派兵船来”。次日,当地报纸纷纷予以报道,有的还配了中国海军舰船破浪行驶的照片。
  墨西哥政府赶紧请美国政府调停,这场外交战以墨西哥废除“禁止华工入境”法令而告终。因此,伍廷芳说“弱国无外交,但可以有外交家”。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