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政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实录『盐铁论』之深析》
第18节

作者: 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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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曰:“民人藏于家,诸侯藏于国,天子藏于海内。故民人以垣墙为藏闭,天子以四海为匣匮。天子适诸侯,升自阼阶,诸侯纳管键,执策而听命,示莫为主也。是以王者不畜聚,下藏于民,远浮利,务民之义;义礼立,则民化上。若是,虽汤、武生存于世,无所容其虑。工商之事,欧冶之任,何奸之能成?三桓专鲁,六卿分晋,不以盐铁。故权利深者,不在山海,在朝廷;一家害百家,在萧墙,而不在朐邴也。”

  日期:2012-04-14 21:45:10
  批:
  文学们在此提出了他们的关于如何“藏富于民”的构想,那就是“民人藏于家,诸侯藏于国,天子藏于海内。故民人以垣墙为藏闭,天子以四海为匣匮。天子适诸侯,升自阼阶,诸侯纳管键,执策而听命,示莫为主也”。文学在此所阐述的构想,和今天流行的“藏富于民”的主流言论相当相似。但面对大夫刚刚所言,吴王刘濞靠盐钱坐大而最终引发“七国之乱”的说法,文学们也争锋相对的拿出“三桓专鲁,六卿分晋,不以盐铁”来进行反驳大夫。并且,文学还将矛头直指中央执政,暗讽“故权利深者,不在山海,在朝廷;一家害百家,在萧墙,而不在朐邴也”。

  在文学们看来,这个“藏富于民”的模式不但能起到教化平民的作用,更能防范“汤武革命”这类事件的发生,“是以王者不畜聚,下藏于民,远浮利,务民之义;义礼立,则民化上。若是,虽汤、武生存于世,无所容其虑”。那么文学所言的“藏富于民”是否真有那么美妙吗?其实这个看似美妙的管理模式,不过就是对西周“封土建侯”的封建政策的复辟而已;而这个制度的弱点早在春秋战国的时候就暴露无遗,就是地方政府很容易做大后以下犯上,“三家分晋”“田齐代姜”等都是典型案例、还有之前的“七国之乱”也是汉高祖刘邦搞封建的后遗症。文学们的这个建议,完全是对历史发展大进程的反动,根本无可行性。

  日期:2012-04-14 22:06:37
  同时,文学们也把大夫的“暴利引发野心家造反”的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工商之事,欧冶之任,何奸之能成?”而是从权力斗争的角度上来分析,把以下犯上的造反归因于统治集团内部斗争,“三桓专鲁,六卿分晋,不以盐铁。故权利深者,不在山海,在朝廷;一家害百家,在萧墙,而不在朐邴也”。但文学在此似乎犯了个很简单的逻辑错误:从宗族血缘和上下级关系上看,吴王刘濞的和汉景帝的关系比“三桓”和鲁君、“六卿”和晋君更接近,唯一的不及之处就在于吴王刘濞的封国离中央的距离比另两个更远而已。另外,文学在此是故意偷换概念,把吴王刘濞这样的一方诸侯和朐邴这样的一般富商混为一谈,妄图淡化“七国之乱”对他们论辩的不利影响。但酿成“七国之乱”的根本原因不会因为文学的王顾左右而言他而被掩盖了,历史会永远记载下这群尾大不掉的诸侯们当初是如何靠盐铁发家的!

  今天从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舶来的“藏富于民”思想在国内颇有市场,精英不断给“藏富于民”涂脂抹粉、摇旗呐喊,平民们也都醉心于“藏富于民”中、幻想分国家财富的一杯羹。那真有这等好事吗?看看我们的邻居俄罗斯在“休克疗法”后,国家财富是如何“藏富于民”的:财富确实不再“藏富于国”了,但人民也没得到丝毫好处,财富都流入了寡头们的腰包、“藏富于寡头”了。再看看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其政府无不是背负巨额国债、而20%的人掌握了80%的财富;美国更是最富有的5%人口掌握了美国40%的财富。难道这样的藏富于民,就是我们所梦寐以求的财富梦吗?至少2000年前的御史大夫桑弘羊是看透了所谓的“藏富于民”,这不过是豪强资本妄图瓜分国家财富的幌子而已;今天的精英和资本权贵们相比于当时的文学们,所用伎俩也不过如此,拉大皮扯大旗而已。

  至此,文学颇有黔驴技穷之势。那么,大夫对这个迂腐的建议会作何反应呢?
  日期:2012-04-16 20:17:03
  原文:
  大夫曰:“山海有禁,而民不倾;贵贱有平,而民不疑。县官设衡立准,人从所欲,虽使五尺童子适市,莫之能欺。今罢去之,则豪民擅其用而专其利。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端坐而民豪,是以养强抑弱而藏于跖也。强养弱抑,则齐民消;若众秽之盛而害五谷。一家害百家,不在朐邴,如何也?”
  日期:2012-04-16 21:06:10

  批:
  大夫针对文学的封建复辟,马上用法家的思想来展开反驳,说明了等级管理制度对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山海有禁,而民不倾;贵贱有平,而民不疑。县官设衡立准,人从所欲,虽使五尺童子适市,莫之能欺”。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到了汉代,市场经济已经相当发达,贸易量大增。而贸易活动的增加就势必增加了来自五湖四海的陌生人之间的接触,可是建筑在血缘关系上、讲究“亲秦尊尊”的宗法礼仪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日趋复杂的社会环境了。这时候“法制”就走上了历史的前台,“法”相对于“礼”最大的区别就是“法”在一定条件下,所适用的对象是同质平等、并且不参杂人的感情的;而“礼”在任何情况下,所适用的对象都是非同质的,并加入人的感情差异——所以“法”比“礼”更适合于调整无亲缘关系的陌生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大夫也认识到“法”是市场经济的配套工程,只有坚持法制才能坚持商业贸易,所以决口不提“礼”在市场经济中可能起的作用。

  大夫进一步提出,如果不坚持法制的话,就会发生豪强大族欺压平民百姓的情况,“今罢去之,则豪民擅其用而专其利。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端坐而民豪,是以养强抑弱而藏于跖也”。在西汉时,尽管中央政府管理制度已经从分封制改为了郡县制,但在地方上、尤其是县和县以下地域还是保留了相当对先秦时卿大夫采邑的历史残留,那些地方上的名门望族在乡间依然有很大的政治、经济、乃至思想上的权威性(魏晋南北朝的“士族”就是由这个阶级演化而来)。自“七国之乱”后,中央政府就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即如何防止这群地头蛇般的地主豪强不犯上作乱。所以汉武帝时有不少针对这些地头蛇的政策推出,比如以给自己“守陵”的名义迁十多万天下富户到扶风,其实是为了隔断他们和老根据地的联系、让他们没有造反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就是盐铁专营,取缔他们造反的经济基础。这样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来同时限制那些豪强地主的就地做大,避免出现“强养弱抑,则齐民消;若众秽之盛而害五谷。一家害百家,不在朐邴,如何也?”的局面。

  可见在大夫看来,今天的“朐邴”就是明天的“吴王刘濞”的预备队,所以大夫在这一原则问题上毫不退让。那么文学接着又有会从什么角度来破题呢?
  日期:2012-04-18 19:55:59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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