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凶猛(那个从裸奋到裸奔的欲望年代)》
第13节

作者: 轩辕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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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9-29 14:14:35

  【孤城才女】
  会稽城内此时的最高军政长官,是会稽内史王凝之。王凝之,是王羲之的二儿子,王献之的兄弟。
  城外几十万人,王凝之没当回事,因为他也是个虔诚的五斗米教信徒,而且道法高深,早就想和孙恩较量一下,于是他摆了个神台,做起法来,然后对孙恩说,我请来鬼兵了,你快逃吧,再然后,孙恩给了他一刀,送他成仙了。
  然后孙教主下达了屠城的命令,鸡犬不留,不,在邪教那里应该叫鸡犬升天。不过有一个人他没有杀,因为她名气太大,而且很可怜。
  这个女人叫谢道温,是王凝之的老婆。不过谢道温可比她那位老公有名太多了,现在称才女常说“咏絮才”。就是出自这位才女当年一个佳句“未若柳絮因风起”。
  好吧,先简单介绍下才女是怎样长成的。
  才女首先得是财女,因为没有钱你是读不起书的,所以才女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你的生在个有钱的人家。

  接下来,你得是个美女,因为在魏晋时代,美男子太多了,而且都是美的夸张兼变态的那种,不是个美女,别指望别人能记住你。
  再接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决定你是否能成为名扬天下的才女,那就是你得有炒作价值,得有话题。成功是通过比较得出的,平淡如水是没法当明星的。
  现在我们再一一对号入座吧,谢道温谢安之侄女,安西将军谢奕之女,家世够牛,才气也不用说了,一句“未若柳絮因风起”足以说明一切了。
日期:2011-09-29 14:15:59

  但这还不够,真正让她流传千载的是她爱情的杯具。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毁了给人看。只有把才女的感情彻底撕毁,才能更显得她的美丽与寂寞,她的文章才更能传世。

  谢道温婚前喜欢的是王羲之的大儿子——王徽之,因为王徽之在当时比她还有名,不但是个帅哥,而且超酷。酷的意思就是非主流,非主流最好的体现就是挑战权威,因此他的领导很倒霉地做了他成名的垫脚石。
  他的领导有次问他,你来我这干嘛的,
  他说:好像是管马的,
  他领导又问,那我这有多少匹马,
  他说,你问我,我问谁。
  还有一次他陪着领导出行,结果下雨了,他立刻跑进领导车里,还振振有词,凭什么我淋雨,你丫躲在车里。
  太酷了,他把领导走红地毯、草根走斑马线的潜规则给破了,这对当时正直情窦初开的少女谢道温的杀伤力,不亚于郭襄十六岁时看见烟花时的冲动。谢道温那时的心愿估计就是希望有一天王徽之的名字会出现在她家的户口本上
日期:2011-09-29 14:18:08

  应该说这是一个超级具有民主思想的帅哥,如果在现代应该是个合格的维权斗士,但在当时,却让很多人看不上,觉得不靠谱,没有安全感。其中一个就是谢道温的叔叔谢安,于是又是一个包办婚姻下的棒打鸳鸯。当谢道温披上了婚纱王徽之也披上了袈裟。
  就这样天下闻名的美女兼才女兼少女就这样被强行嫁给了灵异学专家王凝之,鲜花的宿命就是牛粪,历史的规律无数次地证明。
  至于杀人如麻的孙教主怎么会放过谢道温,说他怜香惜玉实在很脑残,因为这位美女还是个练家子出身,就在孙教主眼皮底下那剑搞定了他几个小弟,只能说他想转型了,手底下有了几十万人,按照他自己的预想,马上就要挥军直指建康了,是时候需要立个典型,宣扬他的仁义和普世的价值观了,名满天下的谢道温无疑是个很好的装饰品,就像小鬼子再怎么丧心病狂都的留下梅兰芳一样,为他们粉饰太平。

  打下会稽后的孙教主,运气好的像吃了藿香正气丸,不但地盘越来越大,部下也争气,一通误打误撞,居然打败了前来剿匪的谢琰部队,于是自封征东将军,向朝廷上表,表明自己也是来清君侧的,只杀奸臣司马道子和司马元显两人。
  好了,猪喂到这够大了,大到该举起杀猪刀的时候了,在孙恩这只怪兽的锤炼下,一只所向无敌的奥特曼将会横空出世,将完成一系列不可完成的任务。
日期:2011-09-29 14:23:07

  【出发】

  司马元显没折了,兵没征到,反而搭进去不少,没办法,只好出动手下那张王牌,刘牢之的北府军登场了。
  有些人,天生就不适合过平稳的日子,越是天下大乱,越是心潮澎湃。好像亚历山大那样,听到自己的老子打了胜仗就生闷气,刘裕就是这种人,他来到军营不是只为了吃饭,而是为了在这里建功立业,所以朝廷一征调北府军,他立刻便像老板孙无终辞行,表示自己要到最前线去杀敌立功。
  孙无终是个好老板,他也年轻过,知道年轻人想上位焦急(何况刘裕现在已不年轻,时年36了)更重要的是,刘牢之已经大军已经出发,自己正为派谁支援犯愁呢,正好来了这么个主动请战的主,顺水人情是要送的,于是便拨给刘裕一小队人马,几十个人,算是交差了。
  终于有了自己的军队,虽然只有几十人,但这已足够,正当他踌躇满志的时候,他却从手下这几十人中看到了不解、疑惑,很深的疑惑。
  没错,刘裕已经年将四十,在当时,这已经是个抱孙子的年纪了,你究竟要干什么,放着家中的老婆孩子,来到军队里,你已不在年轻,打打杀杀已经不再属于阿叔大运动,为什么还要出征,做一个参谋不好吗,天天吹吹牛,喝喝酒,偶尔贪点污,克扣点军饷,很多人都是这么过的,为什么你非要这么特立独行?
日期:2011-09-29 14:25:00

  刘裕没有解释,路是自己选的,当他离开家乡选择远方的时候,他就预支了自己的死法——辉煌或者壮烈。他更不要让别人代替他去选择怎么活着,道理很简单,因为没有人能代替他死去,自然就没有人有权力决定他该追求什么。成功只有一种,就是按内心的想法度过一生。

  这些道理他很早就懂,现在正是将这些想法变成做法的时候,刘裕相信,他不需要解释,反正他早已在这遍地荆棘的红尘里变得铁石心肠;在这尔虞我诈的生活中,百炼成钢。解释是懦夫的行为,是雄鹰就搏击长空,是猛虎就声振山谷,我刘裕会证明给你看,我命由我不由天!
  然后,刘裕向着家乡的方向拜了一拜,这可能只是一个仪式,但他需要这样一个仪式,就像原始部落出征时需要巫师先跳个舞。然后挥挥手:
  出发!
  我在大学毕业的时候,专门给自己买了个很精美的日记本,当时的设想是工作之后每天写一篇,记录下我波澜壮阔的一生,刚出江湖时年少轻狂,总想着混个几年混出个“才子赢天下”,现在终于把理想都混成了“农妇山泉有点田”。更悲哀的是,我未满三十,离死还远,青春尚在,激情渐无。通往成功的路,总是在施工中,知道别人过得不好,自己反而安心。
  现在在无聊中翻了一下当年的日记,看到上一篇居然还是刚工作第一个星期写的,大学刚毕业,文章里还充满着张牙舞爪的傻傻忧郁,读起来觉得十分可笑。想当初买这厚厚的精装本时,我曾雄心勃勃地计划着每天更新,写到退休,写出波澜壮阔的一生,再看看这八年抗战一篇的频率,真觉得自己懒到无话可说。年青人信誓旦旦的计划几乎都这么理解,那是对着一个脱光的女人说的絮絮情话,听听也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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