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凋落郁金香——从明荷战争到解放台湾:1604—1662年台海纪事》
第45节

作者: 大汉唐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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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10-11 22:13:29

  第十章 中流砥柱(9)
  为了巩固厦门根据地,郑成功制订如下战略:“欲图进取,先从漳、泉起手。此番杀他一阵,则漳虏慑服,集兵裕饷,恢复有基矣。”从永历五年(1651年)始,国姓爷在福建南部发动一系列的攻势:
  从永历五年五月至年底,郑成功依计划有步骤地在漳州、泉州一带发动进攻,三战三胜并攻取漳浦、诏安等县城。
  永历六年(1652年),重要的贸易港、军事重镇海澄望风而降,这也是国姓爷起兵以来最重大的胜利之一。一系列的胜利令清廷如梦初醒,在此之前,他们低估了郑成功的威胁,于是精兵猛将源源不断地调往福建以镇压抗清势力。

  闽浙总督陈锦率数万精兵南下,摆开与国姓军队决战的架式。郑成功在江东桥一线布防,《先王实录》记道:“前附山,后背水,传令各船放出,无得只留,防胆怯者思退走,迹淮阴背水阵法也。”采取西汉名将韩信“置于死地而后生”的战法。
  不仅如此,郑成功严申军令:“副将以下退却者,许督阵监营登场枭示;统领总镇,登时捆解军前枭示。”
  在铁的纪律面前,军队爆发出强大的强斗力。江东桥一役“虏全军覆没,获衣甲辎重不计”,敌军统帅陈锦“仅以身免”。尽管陈锦在战场上侥幸逃生,但这位清朝的封疆大吏却注定难逃一劫,他被家仆刺死并斩下首级,献给国姓爷。
  江东桥之战取是郑成功起兵以来最伟大的胜利,也是满清在福建所遭遇的最大挫折。闽浙两省的清军主力几乎损失殆尽,闽南几乎沦为国姓爷的囊中之物,在郑氏军队进攻漳州时,很少人想得到这场战役竟然旷日持久。
  面对攻坚的短板,国姓爷祭出围困的法宝,企图用这种笨拙却保存自己实力的战术最终瓦解守城者的意志,然而,这一战术在漳州战役中并未获成功。驻守漳州的清军并没有举旗投降,而清廷为遏制国姓爷的扩张也不遗余力地从海陆两线发动反扑。
  清政府试图直接进攻厦门岛,迫使郑成功放弃漳州,这个战略思路固然高明,但进攻厦门岛只能跨海作战,稚嫩的清军水师与老练的郑氏水师显然不是同一重量级的对手。清军拼凑起一支拥有一百艘船的舰队,然而国姓爷不屑一顾,他都懒得亲自下水,只把阻击的任务交给部将陈辉。
  陈辉不负众望,轻松击破对手的进攻,并且掳获大船十余艘。不甘心失败的清军水师很快卷土重来,第二次进攻厦门岛,但在大海上,没有侥幸可言,他们又一次遭到惨败,连水师副将也在是役中毙命。
  清军在海上发动的进攻无功而返,只能寄希望于陆路的救援。两批援军共计一万五名名精锐骑兵先后抵达漳州,在围困长达半年之久后,郑成功做出了撤兵的决定。这次围困的失利,也中止了郑成功持续一年半之久的战略攻势。
  在漳州战役的同时,海峡对岸的台湾爆发了荷兰殖民统治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华人暴动,史称“郭怀一起义”。这次起义是台湾华人自发组织的呢?或者是得到了郑成功的支持呢?在历史上众说纷纭。
  下面我们暂且将眼光从福建转向台湾,来看看这次大暴动是如何爆发的。
日期:2011-10-15 00:06:53

  第十二章 郭怀一起义(1)
  1652年9月,台湾爆发了荷兰人殖民统治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起义,这次起义主要是由当地汉人发动的,起义的领导人是郭怀一。

  这是一次准备不充分的仓促起义,因而很快便被荷兰殖民者镇压并导致了数千人的死亡。可是这是台湾史上一次十分重大的事件,这个事件的起因是汉人对荷兰当局殖民暴政的痛恨,表面是是一次突发性的事件,实际上蛰伏十几年的仇恨与怨气的总爆发,反抗的洪流终于如炽热的岩浆一般从火山口喷涌而出。
  这里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在过去十几年里,汉人对台湾经济的巨大贡献以及他们遭受到何等不公正的待遇。
  晚明时期的中国,国内动荡不安,贫富严重分化,农民起义如洪水一般冲击着大明帝国大厦里摇摇欲坠的支柱。为了生存,有些人落草为寇,有些人入海为盗,有些人冒着巨大风险走私货物,还有一些人渡海前往台湾岛。
  当时的台湾岛还是一块尚未开发处丨女丨地,荷兰人是这样写道的:“那里有适宜的气候,洁净健康的空气,以及肥沃的土地。”那么这些土地谁来开发呢?正是不断涌入的内地汉人,对此荷兰殖民者是乐于看到的,因为汉人的数量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当地土著居民在荷兰人的眼中是“愚昧无知”的一群人,“贫穷、懒惰、无所奢求”;而前来拓荒的汉人则是“勤勉、认真、耐劳、好胜”的。
  汉人成为开发宝岛的主力军,他们在1635年的上半年便生产了三千担糖。荷兰人将这些糖卖到日本与波斯,此时台湾岛不仅是商品中转基地,同时也成为一个商品生产基地。
  汉人络绎不绝地涌入台湾从事农业生产,一方面给荷兰殖民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又令殖民当局有强烈的防患心,担心兵力不足而无法控制汉人日益增长的势力。当时的台湾总督普特曼斯向巴达维亚当局提出增兵的请求,要求增派更强的力量,以确保东印度公司在台湾的地位不受动摇,并能维持殖民地的统治。
  1640年8月1日,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总部决定对在台所有汉人征收人头税,每人每月0.25里尔。这是一项负担沉重的税种,从9月份起正式征收。除此之外,汉人从事猎鹿、伐竹、酿酒、烧砖、网鱼等经济活动,也必须要荷兰人缴纳税款。
  东印度公司这样说:“尽量不影响中国人(指汉人)在大员居住,另一方面又可补充我们在大员的费用。”换言之,既要压榨汉人,又不致于让他们无法生存。在最初的两个月(9月、10月),居住在大员、赤嵌及周围地区的汉人共计3568人,尽管心里极度不满,但还是被迫缴纳了1885.5里尔的人头税。
  由于此时中国内乱严重,从内地居民移居台湾的人数还在不断增加,人头税的税款也随之增加,这成为荷兰人在台湾殖民统治最重要的一笔固定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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