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故事:末路英雄还乡的N条路径》
第1节作者:
剑郭琴符 日期:2011-10-4 17:14:00
题解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在评荷尔德林的诗句时说过一句话:“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还乡使故土成为亲近本源之处”。他说的还乡是远离现实的诗人的一个诗意的梦。
海氏的故乡是诗人的梦,而现实中的人却不能“远离现实”,还乡就是回归故土,寻找本源生命所来自的那一片土地,那片土地和母亲的血液相连。
还乡的路组成迷宫,充满歧路,凶险,比奥德修斯回家的路还要艰难。
乱世出英雄,英雄还乡自有英雄的姿势。伟大的母亲,那个大地为他们准备了N条路径,同时,伟大的权力为他们准备了N种结局。
可阮藉究竟哭什么呢?(注1)。
路尽矣。
英雄末路的时候,新王朝开元。
反过来说就是:新王朝开元的时候,英雄路尽。
注1:
《晋书•阮籍传》:“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痛哭而返。”唐王勃《滕王阁序》:“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
自序
一
“看完三国看两晋”。如果要问中国人对什么历史最了解,无疑,不是春秋战国秦两汉,不是隋唐两宋元明清,而是三国。为什么呢?因为所谓的中国古典四大名著,其中就有一本,叫《三国演义》。看书店,到处都是这四本破书,各种版本各种字体各种版面的,堆满了书架。电视电影不断翻拍,中国人引经据典从不计次数,开口就是三国水浒。
所谓“演义”,据说是野史,小说家言。所谓正史,据说是严肃历史,严肃的一个代名词就是平铺直叙,如今是小品时代,老百姓不喜欢干巴巴的东西,因此正史被冷落,野史受追捧,因为演义者把一个个故事讲得绘声绘色,前因后果安排得井井有条,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干巴巴的历史人物在小说家的笔下活灵活现起来,并且赋予一种传奇色彩(这也是武侠小说为什么大走其红的原因),赵子龙本事再大,也不可能单人独骑杀透百万大军。老百姓的生活实在是太平庸了,因此需要传奇故事来点缀。
两晋故事,按正史上的叙述,也是干巴巴的,一点也不好看,可要把它完全写成演义,又太需要想象力和文笔。传奇很好看,但不是真的,真正的生活总是干巴巴的,就象我们现代人一直在过着的那样。英雄,这是个沉重的词,也是个古典的词,如果要追问它的意义,恐怕是典型的见光死,世间的书把这个词糟蹋得不成样子,西人努力追问它的意义,于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回来了,反英雄这样的概念在西方流行,比如说美国作家索尔•贝娄笔下的赫索格,爱尔兰作家乔伊斯笔下的布卢姆。如果细细研究一下莎士比亚,发现很多人物不是别的,正是不多不少的反英雄。
英雄是浅薄的,坏蛋才是深刻的,而且真实,这就是我翻莎翁《奥塞罗》后的观感,伊阿古把奥塞罗踩在他的脏脚下,魔鬼嘲笑了神圣。
我个人认为,传奇英雄这样的主题在中国文学上已经是泛滥成灾了。人,还是平平淡淡就是真,谁说生活中就没有艺术?所谓英雄,说到底,按拜伦的说法,就是杀人犯,战争就是割气管。这话听起来似乎太大逆不道了,不过没关系,多听听不同的观点,有利于心理成熟。
把历史写成传奇是不行的,可如果按正史干巴巴的严肃叙述又如何呢?
中国历史书上的那些教条,无非是忠臣孝子,尊王攘夷,连贾宝玉这样的古人都在怀疑,说他们是“勇男蠢妇”,文死谏,武死战。按现代人的观点看,这些教条何尝不是一个大笑话?我再去重复这些教条,还不如让读者去读二十四史。
这是史观方面。而史实方面,既不能歪曲,也不能就事论事,我觉得要发现其中隐藏的意义。意义从哪里来?一个是比较,把历史和历史比较,古代和现代比较,中国和世界比较。有比较才有鉴别。二是扩展意义,历史不仅是政治经济,而且还是文学艺术,甚至是哲学,当然,要做到既有史学的分析,又有哲学的思辩,还有文学的天才,这是很难的。不过可以尝试,因为意义不是死的,历史上的所谓定论,我个人认为都未必是定论,发现新的表述,其意义比意义本身都有价值。
要写历史,首先是叙述。采用什么样风格的语言表达?这也是一个大问题。正统的书所用的语言不是我的选项,因为那不适合于我,为了适应某种特定的语言而忘掉了思想,这是削足适履。我们现代人用的日常语言并不低俗,年轻的时候看北岛的诗,其中有两句:“万岁/我只他妈喊了一声/胡子就长出来了”,这就是典型的口语,如果我们试图换一个表达,能有这样的效果吗?
什么样的场景用什么样的语言,比如说滑稽的故事用幽默,反讽的语言,戏剧性的故事用戏剧语言,分析思想用哲学语言,文学性强的故事用文学语言,这都是很灵活的,历史本身是很生动的,那些人物是有血有肉的,要写出他们的血和肉,不可能用一种语言风格。据说乔伊斯的一本书中就用了好几种文体。
日期:2011-10-04 17:15:28
二
说到历史,哲学,文学这些概念,免不了又要发一通谬论,习惯于旧的表达方式的读者请注意调整一下习惯,因为本书不打算完全采用常见的被人说滥了的那些观点,本书的很多观点和表达方式采用了完全开放的形式,注重词语之间的撞击,撞击的结果是生成新意义和新启示,它们互相包含,互为因果,互为条件。因此我认为本书的文字比较新颖。好,让我们的“新颖”从现在开始,一二三,各就各位,预备,起。历史是过去式,文学是将来式,哲学是全息式。历史是杂乱的偶然事件,加上哲学就变成可理解的事件,但千万不要以为逻辑正确就是事实正确,离事实还差得很远。
文学是感性的哲学,是常识外面无限的可能性。常识是死的教条,文学让它活起来,拿美国意象派诗人庞德的话来说就是:“在这种诗(意象派诗)里,人们努力记录那一刹―――在那一刹中,一种外向的,客观的事物使自己改观,突变入一件内向的,主观的事物。”总之,外面的景物变形了,变成这样:
人群中这些脸庞的隐现,
湿漉漉、黑黝黝的树枝上的花瓣。
人面桃花,雾失月台,灯迷歧路,迷津望断无寻处,可堪淫雨闭春寒,地铁声里车灯迸。人面恍如花瓣,安在树梢上,湿漉漉是因为雨雾对桃花的沾染,黑黝黝是因为黑暗赶走了一部分光明,隐现是因为地铁车上的灯影时隐时现。这幅画是真实的吗?饮食男女会把它当作笑话在饭桌上流传,行色匆匆的商人会对它视而不见。而幻想家会拿它和自己的梦对比,文学史家说,这幅画证明了人类悟性的具体结构,中国人常说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秘意念,在这里不再神秘了,因为它活生生地显现了。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魑魅魍魉。人面悬浮于阴影,这阴影还不是象文中所指的那样是由可见光的反面组成,而是由同样无根,躁动的人组成,无根,躁动的人的时态,既可以是现在时,也可以是过去时。过去时间,历史人物和场景变成巨大的虚无暗藏在幕后,成为存在的暗示。这难道不正是《神曲.地狱篇》的典型场景吗?难道不正是人类的历史处境吗?(当然,这未必是作者的本意,庞德是不屑于问“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的。意象派的宗旨之一就是反对浪漫主义的感伤,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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