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故事:末路英雄还乡的N条路径》
第7节

作者: 剑郭琴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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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不远万里,不一定从东方来的就叫亚伯拉罕,他不是真正的仙人,也不象神行太保那样日行千里,他只能用俗不可耐的两脚行走,他行走的目的,只是到友人的坟前做点小事情,完事后,连友人的家人都不见,又往回走。如此来去匆匆,颇象笛卡尔的著名命题:他行故他在。
  他去做了什么事情呢?
  这得先看带去了什么东西?
  第一,一只烤鸡。
  第二,一根浸过自家酒的丝绵。

  第三,一杯水。
  第四,一碗饭,
  第五,白色的茅草一束。
  第二种东西最为奇怪,后人们往往乱猜一气,不过也有些道理。为什么要带酒呢?《朱子语类》说,因为到市场上买的酒假冒伪劣不说,关键是不能代表他的心,所以酒一定要用自家的。为什么要用丝绵浸酒呢?因为路太远,难盛,有机化学说,酒有很强的挥发性。
  其次,丝绵还有一个重要作用,裹烤鸡。
  上路的时候他没带阿堵物,因为他家很穷,但他有一门手艺,磨镜具。到了村店,靠这手艺混饭吃。这充分证明了仙人并不总是剥削大自然,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中国古典式的仙人有两宗大罪,一是和人类抢资源,一是对大自然的过度开发,动不动就移山塞海,腾云驾雾,由能量守恒定律,大自然的能量总量保持不变,一部分能量归了仙人,人类就老是没煤发电。

  他的祭拜开始了,先把饭拿出来,垫在白茅上,然后把烤鸡拿出来,放在墓前,然后用水泡丝绵,酒味出来了,撒在故人的墓前,和故人喝一杯。再然后拿出纸笔,作谒。
  仙人跑万里路(我认为这是夸张的说法),就为了做这点事,做完了扭头就回家。
  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心到,一切都到,形式完全是次要的。
  对于一个熟练的文人来说,作谒是很快的,所以整个仪式半小时就可以搞定。
  半小时和一年是一样的,因为他卖不了时间。他甚至坚决不卖,哪怕有人拿出一座金山的价钱。

  高人总是独特的。
  ―――摘自《楔子》
  日期:2011-10-04 18:23:00
  公元291年,大臣们向晋惠帝禀报天灾频频,老百姓无粮,饿死不少。惠帝很是不解,反问道:“百姓没有粮食吃,为什么不喝肉粥解饿呢?”
  我靠,肉糜,他大概以为天下到处放着猪肉羊肉,老百姓蠢到找不到呢。
  而且在这位爷的脑海里,粮食这个概念,估计和“肉糜”是同样的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按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体系,司马衷混淆了共相和殊相,颇有点“白马非马”的味道。
  还有一次,司马衷在华林园游玩的时候听见蛤蟆叫,就问侍从:"这叫的东西,是为公事叫呢!还是为私事叫呢?"估计司马衷是个诗人,这个问题怕是连荷马都想不出来。

  换个角度来想,司马衷这句寓言体的诗句倒是说出了一些隐喻,人们说屁股决定脑袋,指的就是人的立场。颇有点《动物庄园》的味道,“四条腿好,两条腿坏”比司马衷这句还要“弱智”。如果把蛤蟆换成了人,习惯于功利哲学的中国人,对这位弱智皇帝估计就没那么多智力上的优越感了。老师们灌到他脑袋里面的“公事”“私事”这些说教困扰了这位不适合当皇帝的弱智儿,于是就拟人化到了蛤蟆身上。但是作为皇帝说出寓言体的诗句是完全不合时宜的。

  要说他很傻,估计也是不真实的,就是脑袋里少了那么一点东西。不是太正常罢了。后来的事情证明他不仅认识字,而且能写字。
  从这里似乎可以得出一个惊世骇俗的结论:天才和弱智,只要一步之遥。
  这看起来实在是太离谱了。
  维柯在《新科学》中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好奇心是人生而就有的特性,它是蒙昧无知的女儿和知识的母亲。当惊奇唤醒我们的心灵时,好奇心总有这样的习惯,每逢见到自然界有某种反常现象时,例如一颗彗星,一个太阳幻相,一颗正午的星光,就总要追问它意味着什么”。
  串一下,这句话的意思是:蒙昧无知使人产生好奇心,强烈的好奇心却正是知识产生的源泉。维柯后面的话完全是对后半句的解释:追问产生了知识,逻辑生成了体系。翻开科技史,这样的例子简直遍地都是。
  好奇心将无知和科学这两个水火不容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也就将天才和弱智联系在一起。
  天才和弱智的共同点就是都不把人类的常识放在眼里,因为常识是最靠不住的东西,那只适用于人类的日常生活,和知识无关,甚至是反知识的。科学家正是在旁人见惯不怪的常识中看到了背后隐藏的意义。

  天才和弱智的重大区别是什么呢?我个人认为,弱智不知道常识,因此总是犯常识错误,被正常人嘲笑。天才不仅懂常识,而且看到了常识的问题,他改造了常识。弱智进入常识就成了正常人,正常人越过常识,就成了天才,前提是这个人必须有强烈的好奇心和“诗和思”(海德格尔哲学的两个概念)的能力。
  科学家是天才,艺术家,哲学家更是天才,人类每一个重大发现和最伟大的艺术(包括文学)作品,无一不是对常识的重大突破。
  这就是司马衷和《动物庄园》的作者乔治•奥威尔的区别。
  再说点题外话,对待常识的态度,也是中西文化的重大区别。中国儒家们将常识上升为万古不变的法则,拼命维护常识,黑格尔说孔子的学说是“常识的道德”,就有这个意思。西方文化却总是在追问常识,理性的问题,因此不断产生了新东西和进步。所以中国文化是过去的文化,西方文化是未来的文化。一旦他们的未来文化在一定的时间变成了现在文化,可想而知,将有怎样的进步?泥古的中国几千年不变(黑格尔又说,中国没有历史),命运也是可想而知的:等着挨打。

  ―――摘自《司马炎立太子》
  日期:2011-10-04 18:25:33
  贾家班在后台控制大局,张华在前台料理,朝政无忧,贾南风落得清闲,但也毫不清闲,因为她虽然长得丑,却是个色中饿鬼。贾南风256年出生,到了公元300年她40多岁,正是如狼似虎的年龄。而且历史上的淫后大都是越老越淫。
  前面提到贾南风的妹妹贾午,本来太子妃是她做,不想她身子小,就让贾南风嫁给了司马衷。贾午是贾充的小女儿,说起此女是大有来头,明代陆采作过《怀香记》,讲的就是此女和情郎韩寿偷香的故事,许多文人将“窃玉偷香”作为典故使用。慢慢的,“偷香”就成了男女暗中调情的意思。
  这事,《世说新语》也收了。
  韩寿是个大帅哥,贾充招他作了秘书。贾充在家里集会,每次都请了韩寿。韩寿不但长得帅,而且还是个越墙高手。
  女人都爱帅哥,尤其是情窦初开的妙龄少女。韩寿在贾家,总是吸引了一双燃烧的眼睛,这双眼睛透过窗幔,好似芍药笼烟,半明半灭,缠绕在帅哥的身上,韩寿却浑然不觉。那年头流行美女偷看帅哥,平吴功臣王濬就是这样成就了一番好姻缘。

  缠绕韩寿的这双眼睛就是贾午的。
  日月如梭,不觉岁月无情,贾午却平添了一段相思,可怜绣闼重扃,欲飞无翼,韩寿无意越巫山,惹得那娇人欲语还休,欲罢不能,夜夜辗转反侧,情至月上西楼。渐渐地花容月瘦,憔悴如纸,乃至恹恹成病。
  女儿的病只有女儿们能窥透个中缘由,贾午的贴身女仆看透了这一层机关,主仆二人闺中密语,红娘于是去看张生,韩寿也是浪荡公子,一听女仆闪烁的言辞,已瞧科了几分,直到女仆以实相告,韩寿才心旌摇荡,惊喜交并。恨不能胁生双翼,飞过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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