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故事:末路英雄还乡的N条路径》
第15节作者:
剑郭琴符 《高士传》写司马懿在胡昭那里的一些旧事,写得很是高深莫测,很是闪烁其词,究其原因,大概是害怕司马氏杀了他,据考证,皇甫谧从三十多岁(246年)到五十一岁(267年)的这一阶段,是《高士传》撰述到完成问世的时间。这一阶段正是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司马炎三代人篡晋最紧张的阶段。司马氏杀名士杀得很是得心应手。他们祖孙三代人(我认为不应该包括司马炎,司马炎杀人杀得很少)杀了名士何晏、邓颺,丁谧,毕轨,李胜,张当,桓范、王凌、曹彪、王广、劳精、单固、杨康、杜恕、李丰、李翼、李韬、夏候玄、张缉、乐敦,刘贤,许允、毋丘俭、毋丘甸、诸葛诞、曹髦、王经、嵇康、吕安,邓艾,钟会等三十一人。
胡昭(161-250),字孔明(和诸葛亮的字相同),颍川(治今河南禹州)人。中国三国时期的隐士、书法家。他比诸葛亮年长20岁,又比诸葛亮晚死16年,终年89岁。
胡昭青年时代避乱于冀州,大概是因为董卓之乱(189年开始),冀州是袁绍的地盘,袁绍听说他来了后就请他做官,他拒绝,赶紧又逃命一样偷偷逃回老家颍川。到了老家也不安全,曹操(时为司空丞相)就在这附近,也是多次派人去请他,胡昭不可能再逃,只好去见阿瞒,好言解释不想做官的原因,说,我是个化外之人,和深山老林中的野人一样,大人要用我,无非是想让我做点军国大事,可我没有一点这方面的才能啊。希望大人让我自得其乐。
曹操是个很明白的人,话说到这份上,再苦苦相逼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再说胡昭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是个真隐士(不象本书下面要说到的曹操强招司马懿),于是阿瞒不无遗憾地说:“人各有志,出处异趣,勉卒雅尚,义不相屈。”
真隐士是要退到山林去而且永不出仕的(《高士传》为人作传记,就是严格按照这个标准),胡昭想想老家不安全,冀州更不安全,凡是人多的地方都不安全,于是索性隐居到陆浑山中(今河南嵩县东北),终日与一帮没开化的乡民为伍。这里的民风很彪悍,老是发生争斗,于是胡昭开馆办学,教他们识字、读书。他经常调解他们的纠纷,在乡民中很有威望。
他的学堂名气很大,很多世家子弟也都慕名前来就学,司马懿就是其中的一个。司马懿究竟是不是他的学生,《裴注三国志》所引的《高士传》没有明说,只说“高士传曰:初,晋宣帝为布衣时,与昭有旧。”不过本人认为,就司马懿当时那点名气,和胡昭称兄道弟似乎没有什么资格,胡昭大司马懿18岁(179-161=18),如果司马懿当时20岁,那么胡昭就是快40岁的人。为什么《高士传》不敢明说胡昭是司马懿的老师呢?大概还是和作者皇甫谧的恐惧有关,能隐则隐。
后来问题来了,胡昭还有一个朋友(姑且不说是学生吧)叫周生,和司马懿发生了纠纷,这纠纷大到了要杀司马懿的程度,周生带着一帮杀手已经出发了,胡昭听说后急坏了,立即徒步去追赶周生,胡大隐士翻山越岭,历尽艰辛,终于在崤山渑池之间截住了周生一行,刚开始,周生不听老胡的劝告,老胡声泪俱下,苦口婆心地劝说,周生大受感动,才放弃了杀司马懿的打算。分别前,老胡还怕他反悔,就砍下一棵枣树立誓,“共盟而别”。司马懿于是捡了一条狗命。
胡昭后来对这事讳莫如深。《高士传》:昭虽有阴德于帝,口终不言,人莫知之。
周生感动于胡昭的大义,答应不杀司马懿,可见他不是不明道理的人,一个明理的人为什么要起杀人之念而且付诸实施呢?为什么胡昭对这事也讳莫如深呢?这说明周生和司马懿之间一定发生了极不平常的事情,而且胡昭也害怕司马氏的报复。至于是什么事,不好乱猜。但起码,想杀人,一定是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司马懿侮辱了周生。
司马懿后来的那些“韬略”,大概就是来自于胡大隐士。
日期:2011-10-09 09:08:01
六
徐稚不是什么处在关键岗位的大官,而是豫章的一个名士,“徐孺下陈蕃之榻”说的就是他,陈蕃在府上专门做了一张床,徐孺来了就放下,让他睡,走了,就把床挂起来。不允许别人碰。
太守陈蕃去上任,不到官府去处理政务,却要屁颠屁颠地去拜访一个平头百姓,这很不符合为官之道,左右随员看不下去了,就语重心长地说:大人怎么能这么干?太守职责很重大,日理万机,怎么不先到官府去处理政务,而要去找一个老百姓呢?
陈蕃说:你们懂个什么?从前周武王乘车经过商容家门口的时候,俯首而立。武王贵为天子,敬贤礼士,席不暇暖,我要去拜访一下贤人,有什么不应该呢?
这是《世说新语》的第一个故事。从这里可以得到很多信息,其一是,名士的地位很高,难怪连想升官发财的伙计们也往这条道上挤。徐孺正是“人杰地灵”的活代表,王勃名篇《滕王阁序》中有“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其二是,拜访名士比政务重要,读者往后读本书会看到,为政当官在晋代清谈派眼里已经是末流了。
其三,很显然,陈蕃把自己比作周武王。名士们自我标榜,互相标榜,在那个时代很为流行。
陈蕃为什么这么敬重徐稚呢?
因为这伙计很有气质,很独特。犹如象牙插入粪坑。
他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他和尘世的关系就象太阳和大地的关系,一头顶着天空,一头接着大地,被他远远地,高高地俯视着的那个东西上,居住着一种用两脚行走的动物,这些动物死不改悔,妄想抓住自己的影子,成天渴,于是去喝,越喝越渴,越渴越喝,就象喝着火焰。
这些动物中有的在做一种叫官的东西,看到这位飘荡的仙人如此弃绝凡尘,始终放心不下,就推举他,让他也去做官,他连鼻子都不哼一声,拒绝,犹如拒绝算盘珠子一样的生活。
可转念一想,这些官也够可怜的,成天忙前忙后,还要每时每刻把他挂在心上,直到归入尘土。看到如此茁壮的生命却原来只是为了生产一点灰烬,仙人很纳闷,上帝在人身上干吗只放灰烬,不放别的?
常言道,生活有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要说,绳子一拉,脸上就长出了皱纹一样的寂寞。时间鞭打了灰烬,仙人并没有忘记这些灰烬,那些推举过他的人,每当其中有人死了,他便去祭拜,仪式独特极了。
先是不远万里,不一定从东方来的就叫亚伯拉罕,他不是真正的仙人,也不象神行太保那样日行千里,他只能用俗不可耐的两脚行走,他行走的目的,只是到友人的坟前做点小事情,完事后,连友人的家人都不见,又往回走。如此来去匆匆,颇象笛卡尔的著名命题:他行故他在。
他去做了什么事情呢?
这得先看带去了什么东西?
第一,一只烤鸡。
第二,一根浸过自家酒的丝绵。
第三,一杯水。
第四,一碗饭,
第五,白色的茅草一束。
第二种东西最为奇怪,后人们往往乱猜一气,不过也有些道理。为什么要带酒呢?《朱子语类》说,因为到市场上买的酒假冒伪劣不说,关键是不能代表他的心,所以酒一定要用自家的。为什么要用丝绵浸酒呢?因为路太远,难盛,有机化学说,酒有很强的挥发性。
其次,丝绵还有一个重要作用,裹烤鸡。
上路的时候他没带阿堵物,因为他家很穷,但他有一门手艺,磨镜具。到了村店,靠这手艺混饭吃。这充分证明了仙人并不总是剥削大自然,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中国古典式的仙人有两宗大罪,一是和人类抢资源,一是对大自然的过度开发,动不动就移山塞海,腾云驾雾,由能量守恒定律,大自然的能量总量保持不变,一部分能量归了仙人,人类就老是没煤发电。
他的祭拜开始了,先把饭拿出来,垫在白茅上,然后把烤鸡拿出来,放在墓前,然后用水泡丝绵,酒味出来了,撒在故人的墓前,和故人喝一杯。再然后拿出纸笔,作谒。
仙人跑万里路(我认为这是夸张的说法),就为了做这点事,做完了扭头就回家。
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心到,一切都到,形式完全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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