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故事:末路英雄还乡的N条路径》
第26节

作者: 剑郭琴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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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芳的小辣椒性格,司马炎都怕她三分,有一次和司马炎玩摴蒱的一种游戏,二人抢起了箭,抢着抢着,司马炎抢不过,把手指头都弄伤了,司马炎大怒,骂道:“你一定是武将的后代!”(“此固将种也!”)
  这当然是说小胡没文化,是武夫的后代,小胡似乎早就准备好了答案,不慌不忙地回敬道:“北伐公孙,西距诸葛,不是武将的后代是什么?”
  北伐公孙指的是司马懿,西距诸葛指的是司马昭,同时二者也是指胡奋,看起来是说她老爸胡奋的足迹,实际上是说司马懿司马昭的足迹,司马懿司马昭难道不也是一武夫么?

  司马炎脸又一次红了。
  日期:2011-10-13 21:45:16
  第三节沉重的孝心
  一
  晋文帝司马昭是公元265年挂的,帝王的丧事是国家大事之一,中国儒家的“孝心”是要靠表达才有的,表达,说白了就是演给人看的戏剧。
  王尔德说:如今丈夫当众表示尊重妻子是很危险的,人们照例会这样想:这个丈夫私下里一定在打老婆。(《温德米尔夫人的扇子》)。

  看儒生是怎么要求人们表达孝心的?父母死后,丧事头三天不吃不喝,粒米不进,三天后喝粥,三月后可吃粗食,一年后可以进菜果,但二十五月丧期内皆不能饮酒食肉。但同时又规定,身体不大好的孝子可饮酒食肉。为什么呢?因为“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是一种更大的不孝。因此,孔子不仅规定“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而且,“病则饮酒食肉”,认为“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就是说,因为为孝而搞得自己都死掉了,那是最大的不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嘛。所以晋代流行孝子守孝喝酒吃肉,如后面将要说到的王戎,阮籍。

  这是吃的,再看住的。孝子要服丧三年,第一年要住在外面的“倚庐”(临时搭盖的房子)里面,而且不能睡床,要睡草垫,枕土块。一年小祥,才拆除倚庐,在原处改建小屋,用白灰涂墙,称为垩室,居于其中,并铺用普通寝席。二年大祥,再居正寝,但仍不能用床。而且更厉害的是,三年内不能婚嫁,夫妻不能同房,就这,不把人活活整死才怪。

  除了身体折磨以外,还要进行感情折磨,在死者面前要作出悲痛状,回忆状,沉思状,要哭,要跺脚“踊”。未殡之前,孝子要哭不绝声,“昼夜无时”,这样的演出,难度实在是太大了。
  人要有孝心,但应该落实在实际行动中,人死了再如此“表达”孝心,不是很搞笑吗?现实中最常见的是这种情况:父母生前最不孝的儿女,父母死的时候哭得最狠,因为心里有愧。《礼记》,《周礼》就是幽默大师。就象尼采之言:“中国人的把戏”。
  日期:2011-10-13 21:59:37
  二
  这样野蛮的制度肯定是难以行得通的(呵呵,中国人总是把野蛮当文明。把灭杀人性,伪善当有文化),孔子时代就有人提出了疑问,这个人就是宰我。

  一次,宰我问孔子:三年之丧,时间也太长了吧?三年不讲礼仪,礼仪一定败坏;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就会荒废。我看有一年时间就够了。
  表演大师孔子反问道:才一年时间你就吃开了大米,穿起了锦衣,你心里踏实吗?
  人家心里踏不踏实似乎总是儒家要关心的首要问题。孔子说“三年之丧,这是天下通行的丧礼”,不知道是骗人还是骗己?先秦时代,除了死心塌地的儒生以外,恐怕天下没有人这样做。别的不说,墨家就只服三月之丧。(《韩非子.显学》:“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
  服丧成了表演,对于一般想升官发财的人来说很有用处,表演出色的可以被地方官举“孝廉”。古代的很多官就是这样当上的,如前面说到的曹操。《后汉书.陈蕃传》载,有一个叫赵宣的人,埋了父母一直未封墓道,自己居住于其中守丧二十多年,乡里称为至孝。于是州郡举荐给陈蕃,陈蕃在与赵宣相见后,谈及他的妻子儿女情况,发现赵宣的五个儿子都是居丧期间所生。于是大怒,曰:“圣人制礼,贤者俯就,不肖企及,且祭不欲数,以其易黩故也。况乃寝宿冢藏而孕育其中,诳时惑众,诬污鬼神乎!”赵宣不仅未得官,反倒得到了牢狱之灾。

  呵呵,居丧期间不能干那事,你小子却在为表示对父母哀悼的地方干,不逮你逮谁?
  汉代的汉文帝、窦太后取消三年之丧,穿三日丧服就脱。《淮南.齐俗训》说:夫三年之丧,是强人所不及而以伪埔情也。
  三年之丧的制度是秦始皇第一次以法令的形式强制要求执行的,《晋书.礼志》说,始皇要求臣与百姓一律为天子服丧三年,这与儒家礼制规定的“臣为君服斩衰三年,民为君服齐衰三月”是冲突的,斩衰是最重的孝,服三年,齐衰次之,服制有三年、一年(“期”)和三月三种。
  到了汉文,由于老百姓不堪重负,“其制不可久行”,所以在遗昭中规定,天下吏民,令到三日即除服,大臣则行三十六日丧期。这就是著名的以日易月仪轨。这种以三日易三月,以三十六日易三十六月的居丧制度,历代一直相沿,到唐代改为二十七日,更缩短了居丧期。
  从汉文一直到晋代都通行三十六日居丧制度,其间有儒生不断提建议回到三年,但都没有成功。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面论到了中国人的孝道:
  中国人令人奇怪,他们的生活完全受礼教的支配,但是他们却是世界上最狡猾的民族。这特别体现在贸易活动中,它本来很自然地激起人们的诚实,但是,它却从来也没有能激起中国人的诚实。买东西的人要自己带秤。每个中国商人有三种秤,一种是买进用的大秤,一种是卖出用的小秤,还有一种是准确的秤,这是供对他们有戒备的人交易时用的。我想这种矛盾现象是可以解释清楚的。

  中国的立法者有两个目的。一是要老百姓听话安分,二是要他们勤劳而有技巧。但是,由于气候与土地的原因,老百姓过不上安稳的日子。因此,只有不断地辛勤劳动才能维持生活。
  每个人都听话,每个人都热爱劳动,国家就会出现令人鼓舞的顺利局面。中国人对利益之贪婪是难以想象的,但法律并不想去制止它。一切用暴力手段强取豪夺,都是受到禁止的。而一切用技巧或手法所得都是准许的。因此,我们不能把中国人的道德与欧洲人的道德相提并论。在中国,每一个人都要注意什么对自己有利。如果骗子已经在关注自己的利益,那么容易受骗的人就应该多为自己着想了。在拉栖弟梦偷盗是允许的。在中国欺骗是不受限制的。

  日期:2011-10-14 13:18:18
  三
  话说晋武帝司马炎也是个孝子,皇帝吃饱了没事干表演表演还说得过去,反正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皇帝的日常工作大部分不就是演戏吗?如果是天天要操心五斗米下锅的平头百姓,要三年穿着孝服干活,晚上睡草垫枕土块,长时间不能吃正常的饭菜,不出一个月就可以去收尸了。
  皇帝的老子死了,官民都得服丧三天,这当然是按汉文以后的新规矩办的,三天以后官民都脱掉了丧服,司马炎也脱了,但还戴着丧帽,吃素食,哀伤如同丧期。司马炎都没听从,司马氏本来就是儒者之家,礼法传习很久。
  中国人喜欢分派,在皇帝的丧服的问题上又分了两派,一派建议服三年,这一派人很少,大概只是羊祜,陈逵两个人,其他的都是反对服三年的。
  公元266年8月,司马炎要到墓地去,要穿丧服,8月天气还是很热的,群臣为了他的健康着想,认为没必要穿丧服。司马炎说:我穿,你们都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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